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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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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走失走丟安全

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

1.認真接待幼兒的來園和離園,離園時晚班教師和保育員應在門口做好幼兒交接工作,親自將孩子交給家長手中,確保幼兒接送安全,堅決杜絕誤接、走失事情的發生。離園時早班教師維持好未接幼兒秩序。

2.對於中午有事要求離園的幼兒,當班教師要與家長交接好,並與同班其他老師作好交待。

3.外出鍛鍊、戶外散步、走廊活動後要及時清點人數。

4.及時觀察瞭解幼兒情緒,發現情緒不穩的幼兒要多加註意,防止幼兒擅自離開班集體。

二、人身傷害安全

1.活動安全:

(1)教工在一日活動中要加強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習慣的培養,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不滑樓梯、有序上下樓梯、安全拿、使用剪刀、不在教室裡追逐打鬧等)。

(2)有閣樓的班級,邊上不能開窗,杜絕幼兒爬樓梯和上下樓梯的安全有序。

(3)熱愛幼兒,杜絕體罰和變相體罰的現象。

(4)對班級裡安全隱患的地方可貼上標記圖,提醒幼兒注意安全。(如防止滑倒、禁止爬閣樓欄杆、有序飲水等、上鋪幼兒的禁止動作等)。

(5)減少幼兒在底樓走廊裡自由活動或體育鍛鍊,以免造成玻璃破碎。

(6)準時進教室接班,帶班時不打電腦、不開手機,不練琴,不看報刊、雜誌、小說,不接電話,不與其他工作人員閒談,注意照顧到全體幼兒。

(7)保教人員組織幼兒戶外體育活動時,首先檢查幼兒的鞋帶、衣褲、運動器械。活動前,要先向幼兒提安全活動方面的要求,教給幼兒正確的動作姿勢;組織活動時,教師不閒談,不袖手旁觀,眼觀六路,耳聽八方,不叉腰、抱臂、插口袋,不背靠器具,防止幼兒發生意外;組織活動後,不請幼兒拿重的體育器械。

(8)班內幼兒發生跌傷、撞壞、擦破皮等現象,應及時向園保健醫生彙報、處理,不私自處理,不得隱瞞、遲報;班內幼兒如發生中、大事故要立即向幼兒園保健醫生報告、處理,並同時向園領導報告,不得隱瞞。班內發生中、大責任事故,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9)運動器具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損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所有教職工都有責任及時報修,排除事故隱患。

(10)注意幼兒外出活動的安全。外出活動前必須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同意後方能外出;需用車的必須瞭解車輛的安全及司機的資質,確保交通車輛安全可靠,萬無一失。

2.用餐安全:

(1)午餐、點心分發時要注意食品的安放安全位置,湯、菜、牛奶、開水不得放在地面和靠近幼兒活動區的地方,包括洗手水池、洗碗池。

(2)幼兒午餐喝的`湯不允許幼兒自己端。

(3)吃飯不允許幼兒講話,帶刺的食物要小心;添飯時要放下筷勺;離開位置時嚥下最後的飯菜,不允許筷勺放在口中走路。

(4)對於分發給幼兒食用的食品、牛奶、蛋糕等,班內教工要注意檢查,如發現過期、變質食品應及時處理。禁止幼兒外帶生日蛋糕等食品來園吃。

(5)對於晚吃完的幼兒,教師組織幼兒外出散步時要和保育員交接好,防止無人看管的現象。

3.午睡安全:

(1)睡前提醒幼兒小便。

(2)幼兒午睡時教工不擅自離開教室、不關教室門(最多用小椅子掩一下)、不和其他工作人員交談、不吃零食、不在幼兒床上休息,保持安靜的午睡環境

(3)加強巡視,注意觀察幼兒神態、身體是否有異物(包括幼兒首飾),防止異物入嘴、入鼻、入耳。幼兒入睡時觀察幼兒蓋被、出汗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彙報。

(4)對睡在上鋪的幼兒要小心看管,防止跌落。

(5)照顧好體弱兒和生病的幼兒,及早處理好突發事件中的安全,如驚厥、高熱等。

(6)不在午睡室燃蚊香、燒電爐,防止火災發生。

三、物品財產安全

1.節約資源,白天隨手關燈;下午最後一個離崗的教師,必須收拾好各類用具,關好門窗水電。(注意窗戶上鎖)

2.愛護班級財產,有的班級有電視牆的窗戶要兩邊開,以防雨天淋浴。不用時電視、投影、空調、琴要蓋佈防塵。

3.數碼相機不在班級過夜、手提電腦帶回家或放在園部保險箱內。借還一律要登記。

4.教工外出組織戶外活動、升旗儀式、開會時錢物、手提電腦要上鎖。教師揹包、手機等物品不隨手放在桌上、櫥櫃上。

5.認真保管好班級財產,如各類幼兒玩具、教師用具等,如訂書機、花邊剪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