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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學前教育專項整治方案(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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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檔案頭”形式下發。那麼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學前教育專項整治方案(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幼兒園學前教育專項整治方案(精選5篇)

幼兒園學前教育專項整治方案1

為切實加強我區學前教育管理工作,規範辦園辦班秩序,保障師生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撫府發〔20xx〕22號)、《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民辦學前教育管理的通知》(撫府辦發〔20xx〕109號)檔案精神,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加強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專題會議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辦人民滿意學前教育為目標,通過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學前教育清理整頓活動,強化學前教育機構舉辦者依法辦園(班)意識,規範辦園(班)行為,改善辦園(班)條件,消除安全隱患,引導廣大家長把適齡子女送到正規幼兒園(學前班)入學,促進我區學前教育事業健康、有序、均衡、科學發展。

二、工作範圍和內容

此次清理整頓工作的物件為全區各級各類學前教育辦學機構以及各中國小校接送學生車輛,重點清理在園舍條件、活動設施、消防設施、食品衛生和校車使用等方面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民辦幼兒園。清理整頓內容主要包括是否有辦學許可證、消防年度檢查書、房屋質量鑑定報告、餐飲衛生許可證,園長和教師是否具有相關資質,接送學生車輛是否規範,教學行為是否有“國小化”傾向等。

三、工作步驟

清理整頓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一)調查摸底(1月14日—1月18日)

由區教育局牽頭,組織工作人員對城區範圍內的學前教育機構進行調查摸底和登記造冊。各鄉鎮、街辦的農村中心國小負責對本鄉鎮、街辦民辦幼兒園進行調查摸底和登記造冊並上報。區教育局將全區學前教育機構基本情況進行彙總並提出處理意見上報區政府,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教育局。

根據工作內容,重點摸清以下五個方面的情況:

1.審批情況。在現有民辦學前機構中,有多少取得辦園許可證,有多少登記註冊,有多少未列入監管視野。

2.辦學條件。包括校舍條件、衛生設施、消防設施、教學設施、校車情況和有關管理制度等。

3.師資配備情況。包括園長及教職工的情況,如學歷證、教師資格、專業技術職稱、工資待遇等。

4.保教工作情況。包括幼兒膳食保健、活動材料使用、教育教學開展等情況。

(二)集中整治(1月21日—1月25日)

由區委宣傳部、區教育局、區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臨川食品藥品監管分局、臨川公安分局、區消防大隊、交警直屬一大隊、交警直屬二大隊等有關部門,以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開展聯合執法,依法對非法開辦幼兒園、學前班行為進行集中整治,打擊違法違規辦園(班)行為,規範學前教育機構辦學秩序。

1.對已經取得辦園許可證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經複審後符合辦園條件的予以續辦辦園許可證,存在問題的,視情節輕重限期整改或吊銷辦園許可證;

2.對符合辦園條件但未取得辦園許可證的,按有關規定補辦辦園許可證;

3.對不具備辦園條件,在園舍、設施、衛生、師資、教學等方面存在問題的,下發整改意見書限期整改,按期整改到位的補發辦園許可證,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停辦;

4.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堅決依法予以取締。

5.對城區幼兒園的清理整頓工作,由區教育局和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對農村民辦幼兒園的清理整頓工作,由區教育局和鄉(鎮)政府組織實施。

6.對停辦幼兒園的幼兒要按照就近原則分流安置到合格民辦幼兒園或公辦幼兒園。

(三)督促檢查(1月23日—1月26日)

在清理整頓過程中,區政府對各鄉鎮、街辦和有關部門的工作情況進行嚴格督查,各鄉鎮(街辦)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積極開展清理整頓工作,防止走過場,搞形式,務求清理整頓工作取得實效。

(四)總結公示(1月28日—1月31日)

由區教育局將清理整頓工作有關情況進行彙總後報送市教育局和區政府辦,並將清理整頓結果在臨川教育資訊網和報刊、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進行公示。

(五)鞏固提高

規範辦園(班)行為、加強對學前教育機構的管理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各有關單位要以這次清理整頓工作為契機,切實採取有效措施,鞏固清理整頓工作成效,加快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使學前教育機構的管理步入常態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各鄉鎮(街辦)和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違法違規辦園(班)行為給家庭和社會帶來的巨大危害,切實增強大局觀念,進一步統一思想,認真履行職責,把學前教育清理整頓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教育部門要牽好頭、負好責,各鄉鎮、街辦和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各自轄區清理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確保清理整頓工作紮實有效。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無證辦園擾亂了正常的辦園秩序,接送學生車輛等安全問題嚴重影響我區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持續發展。此次清理整頓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加強溝通、積極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各鄉鎮、街辦要儘快成立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對本轄區內的違法違規辦園行為進行清理整頓。教育部門負責檢查民辦幼兒園是否具有國家統一頒發的《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對清理整頓物件作出整改、撤銷等決定,為合格的幼兒園登記造冊並辦理審批手續;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門負責檢查辦學場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標準,接送學生車輛是否符合要求,制止干擾、妨礙執法的行為;衛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檢查辦學場所是否符合飲食衛生方面的要求,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宣傳部門要做好整治工作的監督和宣傳報道。

(三)突出重點,依法行政。此次清理整頓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矛盾多。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措施,突出重點,確保清理工作到位。各鄉鎮、街辦和有關部門要抽調精幹人員,依據屬地管理原則,迅速推動本轄區清理整頓工作。工作過程,既要排除干擾,堅定執法,又要視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對於取得合法辦園資格的民辦幼兒園要加強監管和保護;對無證開辦的民辦幼兒園,要限期整改。對整改合格的,可為其補辦審批手續;對逾期仍未達到辦園條件的,必須停止招收幼兒,非法辦園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非法舉辦者承擔。要做好清理整頓物件的溝通協調工作,做好家長的思想疏導工作,做好幼兒分流安置工作,防止發生不和諧、不穩定事件。

(四)力求實效,實行問責。各鄉鎮、街辦和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使清理整頓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對思想認識不到位、調查摸底不到位、清理整頓不到位,造成重大幼兒安全事故發生和引發不穩定事件的,將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幼兒園學前教育專項整治方案2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學前教育普及和普惠發展,努力提升學前教育服務能力和水平,根據《中共安徽省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2022年創新民生工程建設模式辦好20項民生實事的通知》(皖辦發[2022]6號)、《中共亳州市委辦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2022年辦好20項民生實事的通知》(亳辦發[2022]2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內容

(一)支援新建、改擴建公辦幼兒園專案工程。健全工作機制,我縣成立由教育、發展改革、財政、住建、自然資源規劃、重點工程建設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小組,加強協作、定期會商,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相應的組織機制,確定熟悉業務的精幹人員,具體承擔專案的實施和管理。實行定期排程、月通報、倒排工期、監督檢查等工作制度,確保專案順利實施和有序推進。強化專案管理,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始終把工程質量擺在首要位置,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竣工驗收合格後使用的原則。嚴格監督檢查,實行省級重點督查、市級巡查、縣級自查機制。省對市、縣(區)專案實施情況進行不定期指導、監督和檢查。實行“三查三單”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責任清單、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強化問題整改,確保整改到位。

(二)開展家庭困難幼兒資助

一是全面落實幼兒資助政策。對接受學前教育的各地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給予資助,資助標準每人每年800元。同時,幼兒園要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3%-5%的經費,用於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二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加大資助政策宣傳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傳貧困家庭幼兒學前教育資助政策,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二、工作目標

圍繞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以加快發展小區配套園學前教育為重點,擴大資源供給,改善幼兒園條件,努力構建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96%、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保持在85%以上、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55%。

渦陽縣2022年學前教育新建、改擴建專案共12個,校舍面積40194平方米,規劃投入建設資金5579萬元,裝置資金36萬元;資助幼兒2726人次,規劃資助資金143萬元。

三、籌措資金

1.資金安排實行省級統籌,市縣負責,多渠道籌措,積極爭取中央補助及省、市、縣資金支援。工程資金要列入財政預算,保證資金及時、足額到位,並防止學校出現新的債務。

2.學前教育促進工程資金實行分帳核算,專款專用,資金撥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堅決杜絕擠佔、挪用、剋扣、截留、套取等行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認真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xx〕39號)檔案精神,積極謀劃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要把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優質發展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和相關部門的年度任務,列入民生工程狠抓落實。

(二)營造發展氛圍。充分利用報刊、網路、電視等各類媒體,大力宣傳學前教育。廣泛宣傳學前教育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和推廣先進經驗,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援學前教育的良好氛圍。

(三)健全推進機制。要建立學前教育促進工程協調機制,明確教育、財政部門的任務,著力破解長期制約學前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嚴格學前教育促進工程的督查和考核,強力推進學前教育促進工程。

(四)加強資金監管。教育、財政部門要進一步規範學前教育專項經費使用管理,開展績效目標執行監控,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及時糾正偏差。通過自評和外部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預算執行情況開展績效評價,切實增強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幼兒園學前教育專項整治方案3

為落實省、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xx年)》精神,加強民辦學前教育管理,整頓辦園程式,規範辦園行為,提高民辦學前教育保教質量,保障教師和幼兒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經研究,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清理整頓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辦人民滿意的學前教育為目標,通過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清理整頓,取締無證辦園機構,規範民辦學前教育行為,提高學前教育保教質量,促進全縣學前教育事業健康、有序、均衡、科學發展。

二、工作內容

此次清理整頓的物件為全縣各級各類民辦學前教育機構,重點工作內容為以下四個方面:

(一)全面摸清全縣所有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基本情況;

(二)對已審批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進行辦園資格複審;

(三)對符合辦園條件,但未取得辦園許可證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進行引導和幫助,指導其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辦園許可證;

(四)對不符合辦園條件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進行清理整頓。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2月2日—20xx年2月10日)

召開相關會議,學習有關檔案,廣泛宣傳發動。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宣傳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清理整頓工作的目的和意義,以贏得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援。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清理整頓工作方案。

(二)調查摸底(20xx年2月11日—20xx年2月19日)

根據清理整頓的工作內容,重點摸清以下五方面的情況:

1.摸清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審批情況:現有民辦學前機構中,有多少取得辦園許可證,有多少未取得辦園許可證;

2.摸清民辦學前教育機構辦園條件:包括園舍條件、衛生設施、消防設施、教學設施、班額校額等情況;

3.摸清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安全管理情況:包括校舍安全、設施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校車使用安全和安全管理制度等情況;

4.摸清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師資配備情況:包括園長、教職工學歷、教師資格、專業技術職稱和工資待遇等情況;

5.摸清民辦學前教育機構保教工作情況:包括幼兒膳食保健、活動材料使用、教育教學開展等情況。

(三)集中整治(20xx年2月20日—20xx年2月23日)

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進行集中整治,依法作出相應處理:

1.對已取得辦園許可證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經檢查存在問題的,由清理整頓領導小組下發相關文書。一般性問題,責令限期整改;重大問題的,責令停止招生,限期整頓,如不能如期整頓到位的將由教體局吊銷其辦園許可證並責令停止辦園。

2.對符合辦園條件、但未取得辦園許可證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按有關規定到教體局補辦辦園許可證。

3.對不具備辦園條件,如在園舍、設施、衛生、師資、教學、保育等方面存在問題的未取得辦園許可證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城區和農村分別由縣、所轄鄉(鎮)兩級清理整頓領導小組下發相關文書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視情況而定),按期整改到位的應按有關規定到教體局申請辦園許可證,整改不到位的應由民政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4.對園舍、衛生、消防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取得辦園許可證的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由民政部門依法即時堅決予以取締。

5.全縣民辦學前教育機構均不得使用未經審批的校車集中接送幼兒。已獲得審批的校車嚴格按審批線路行駛,如存在超速、超載、不按審批線路行駛的,由交警、運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同時責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交警部門吊銷其校車駕駛許可。情節嚴重的,應依據刑法修正案第九條,依法追究校車駕駛人和所有人的刑事責任;如幼兒園使用未取得審批的校車接送幼兒的,交警、運管部門應予以堅決打擊;對使用三輪車、麵包車等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車輛集中接送幼兒的,交警、運管部門應即時強制其停止運營,並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6.對應取締的非法學前教育機構,如遇舉辦者拒不執行的,交由縣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如遇暴力抗法的,交由公安機關對暴力抗法分子依法予以打擊。

集中整治結束後,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佈。

(四)督查落實(20xx年2月24日—20xx年2月28日)

清理整頓過程中,縣政府將對各鄉鎮清理整頓工作進行嚴格督查,務求清理整頓工作取得實效。

(五)鞏固完善

加強對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管理,規範辦園行為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應該以這次清理整頓工作為契機,採取有效措施,鞏固清理整頓工作成效。同時,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使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管理步入常態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決定成立“崇仁縣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副縣長傅燕萍任組長,張益芳、華志萍任副組長,教體、安監、交警、消防、建設、衛生、民政、綜治、公安、交通、物價等部門負責人及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黃髮孫任辦公室主任。舉報和諮詢電話:6322380。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提高對民辦學前教育清理整頓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清理整頓工作順利推進。

(二)落實部門職責。開展民辦學前教育機構清理整頓工作是規範幼兒園管理,確保幼兒安全和身心健康,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要在政府領導下,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既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又要加強溝通,積極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對民辦學前教育機構的監管職責,開展好清理整頓民辦學前教育機構聯合執法行動,確保清理整頓工作落到實處。教體局主要檢查幼兒園的辦園條件及教師隊伍、教育教學管理情況等。安監局主要檢查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各項安全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是否完善等。交警大隊主要檢查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執行是否規範,是否建立了校車運營安全臺賬等,對違規接送的堅決給予打擊。消防大隊主要檢查幼兒園辦學場所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樓梯、消防器材等消防設施裝置是否齊全、合格。建設局主要檢查幼兒園的房屋設計、建築質量等是否符合國家房屋安全要求。衛生局主要檢查幼兒園辦學場所和從業人員是否符合衛生、防疫和健康要求。綜治辦、公安局主要檢查幼兒園周邊環境、幼兒園治安防範工作、警務室、安全基礎設施、門衛和值班管理等情況。交通局要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嚴格審查車輛管理制度和執行時間、執行路線。民政局要重點檢查民辦學校是否辦理了法人登記,對未經審批的民辦幼兒園應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1998年第251號令)第二十七條及《江西省民辦幼兒園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堅決予以取締。物價局主要檢查民辦幼兒園執行國家收費政策的落實情況。各鄉(鎮)政府要參照本實施方案,成立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相應實施方案,抽調綜治辦、民政所、派出所、防保站、中心國小等單位人員,立即開展清理整頓,對其辦學條件、辦學行為、教育教學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辦園情況進行分類、登記造冊。妥善做好被取締辦園資格的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的安置及幼兒家長的穩定工作,幫助指導基礎條件較好的民辦幼兒園積極改善辦園條件,規範辦園行為,組織申報和登記註冊工作。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校車運營安全,堅決杜絕幼兒園使用未取得審批的校車接送幼兒,對使用三輪車、麵包車等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車輛集中接送幼兒的堅決予以打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堅持依法行政。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江西省民辦幼兒園管理辦法(試行)》等政策法規為依據,嚴格執法,規範管理。工作過程中,要遵循先疏後堵的原則,既要排除干擾嚴格執法,又要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要做好清理整頓物件的溝通協調工作;做好家長的的思想疏導工作;做好幼兒分流安置工作;防止清理整頓過程中發生不和諧、不穩定事件。

(四)嚴格責任追究。各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使清理整頓的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對思想認識不到位、調查摸底不到位、清理整頓不到位,造成重大幼兒安全事故發生和引發不穩定事件的,將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幼兒園學前教育專項整治方案4

為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學前教育改革發展,更好實現幼有所育,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發〔20xx〕39號)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的教育方針,著力完善學前教育體制機制,健全學前教育政策保障體系,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到20xx年,實現全省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佔比)達到80%,全省公辦園在園幼兒佔比原則上達到50%;到2035年,建成覆蓋城鄉、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擴大普惠性學前資源供給加快公辦園建設。將幼兒園佈局特別是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繼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劃,新建和改擴建一批公辦園。充分利用可滿足幼兒園建設與安全標準的閒置建築、鄉村公共服務設施、農村閒置校舍等資源建設公辦園。鼓勵支援街道、村集體、有實力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及普通高校舉辦公辦園。有條件的開發區、產業園區可利用符合幼兒健康、安全要求的合適場所舉辦幼兒班。鼓勵優質公辦園通過舉辦分園、集團化辦園、合作辦園等形式擴大公辦資源。每個鄉鎮原則上至少辦好1所公辦中心園,大村獨立建園或設分園、小村聯合辦園。繼續支援民族地區公辦園建設,因地制宜實施“一村一幼”計劃。

規範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使用。推動制定四川省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健全發展改革、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等部門聯動管理機制,做好配套幼兒園各環節的監督管理。開展小區配套幼兒園專項治理。配套幼兒園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不得辦成營利性幼兒園。

積極扶持普惠性民辦園發展。加大扶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更多舉辦普惠性幼兒園。進一步完善普惠性民辦園認定和管理辦法,制定普惠性民辦園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加快認定一批普惠性民辦園。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減免普惠性民辦園場地租用或水電氣等執行費用。各地要積極幫助農村提供普惠性服務的民辦園提高辦園水平。支援營利性學前教育機構舉辦非營利性幼兒園(包括普惠性民辦園)。

(二)進一步完善經費投入機制加大經費投入力度。省級財政繼續統籌學前教育發展資金,支援各地擴大普惠性資源,重點向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傾斜。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期間,採取單列安排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給予貼息補助、激勵獎補等方式,引導和激勵各地新建、改擴建公辦園,提高普惠性民辦園佔比。推動優質普惠學前教育資源擴容建設,引導帶動各地加大學前教育建設投入。完善幼兒資助制度,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應助盡助。

健全成本分擔機制。各地要科學核定辦園成本,統籌制定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合理確定分擔比例。20xx年,制定並落實公辦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逐步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因地制宜制定企事業單位、部隊、街道、村集體辦幼兒園財政補助政策。公辦園由各地根據辦園成本、幼兒園等級、經濟發展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並建立定期動態調整機制。非營利性民辦園(包括普惠性民辦園)實行政府指導價,具體收費標準由縣級發展改革部門按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原則制定。營利性民辦園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由幼兒園自主決定。縣級政府要依法加強對民辦園收費的價格監管,堅決抑制過高收費。

(三)加強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創新幼兒園教師用人機制。嚴格依標配備教職工,各地要及時補充公辦園教職工,嚴禁“有編不補”、長期使用代課教師。公辦園教職工需求量大、編制緊缺的地方,可探索採取“兩自一包”(經費包乾、自主管理、自主招聘教師)或政府購買服務、招聘勞動合同制教職工等方式解決教職工嚴重不足的問題。民辦園按照配備標準配足配齊教職工。各類幼兒園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配備衛生保健人員。

依法保障幼兒園教師地位和待遇。各地要認真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同工同酬。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試點實施鄉村公辦園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規定,可將公辦園中保育員、安保、廚師等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所需資金從地方財政預算中統籌安排。民辦園要參照當地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相應教師的工資收入。支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改善教師待遇。各類幼兒園依法依規足額足項為教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幼兒園園長、教師,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

提高幼兒園教師綜合素質。辦好一批幼兒師範專科學校,積極推進幼兒師範學院建設,支援師範院校設立並辦好學前教育專業。擴大本專科層次培養規模及學前教育專業公費師範生招生規模。大力培養國中畢業起點的五年制專科學歷的幼兒園教師。加強民族地區“一村一幼”教師培養。積極探索幼兒園教師校、園融合培養模式。實施師範院校學前教育專業認證工作,建立培養質量保障制度。中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重點培養保育員。實行幼兒園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制度。支援師範院校與政府、優質幼兒園協同建立培養培訓基地。嚴把幼兒園園長、教師入口關,認真落實教師資格准入與定期註冊制度,全面落實幼兒園教師持證上崗。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落實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準則。

(四)強化幼兒園監管規範發展民辦園。穩妥實施民辦園分類管理,推動制定四川省民辦園分類管理實施辦法。現有民辦園根據舉辦者申請,限期歸口進行非營利性民辦園或營利性民辦園分類登記。遏制民辦園過度逐利行為,民辦園應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定會計賬簿,並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社會資本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協議控制等方式控制國有資產或集體資產舉辦的幼兒園、非營利性幼兒園;已違規的,由當地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進行增資擴股。參與併購、加盟、連鎖經營的營利性幼兒園,應將與相關利益企業簽訂的協議報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當地教育部門應對相關利益企業和幼兒園資質、辦園方向、課程資源、數量規模及管理能力等進行嚴格稽核,實施加盟、連鎖行為的營利性幼兒園原則上應取得省級示範園資質。幼兒園控制主體或品牌加盟主體變更,須經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審批,舉辦者變更須按規定辦理核准登記手續,按法定程式履行資產交割。所屬幼兒園出現安全、經營、管理、質量、財務、資產等方面問題時,舉辦者、實際控制人、負責幼兒園經營的管理機構應承擔相應責任。民辦園一律不準單獨或作為一部分資產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營利性幼兒園,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營利性幼兒園資產。按照“疏堵結合、分類治理”原則,開展無證園專項治理,穩妥做好排查、分類、扶持和治理工作。20xx年年底前,各地要穩妥完成無證園治理工作。

完善監管體系。進一步強化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門主管、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監管機制。嚴格幼兒園准入管理,根據國家基本標準調整完善我省幼兒園設定標準。幼兒園審批嚴格執行“先證後照”制度,未取得辦園許可證和未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強化對幼兒園的動態監管,落實民辦園年度報告和年檢制度。規範幼兒園招生行為,各地要制定公辦園入園辦法並做好招生工作,普惠性民辦園參照公辦園入園辦法執行,鼓勵其他民辦園落實就近入園原則。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強化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加強消防、視訊監控、門禁系統等技防建設。園長是幼兒園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幼兒園食堂不得營利。加快推進明廚亮灶工程,建立教師或家長陪餐制度。實行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建立幼兒園資訊公開制度和違規失信懲戒機制,嚴禁商業活動、商業廣告進入幼兒園。

提高幼兒園保教質量。幼兒園要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樹立科學保教理念,促進幼兒快樂健康成長。各地要加強對玩教具和圖書配備的指導,創設豐富的教育環境。加強民族地區幼兒普通話學習,鼓勵民族地區編寫適合當地幼兒的讀物。堅決糾正幼兒園“國小化”傾向,國小起始年級必須按國家課程標準堅持零起點教學。國小和社會培訓機構不得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等名義提前教授幼兒語文、數學等國小學科知識內容。落實教研指導責任區制度,加強園本教研、區域教研。推進學前教育資訊化建設,建立學前教育課程資源共享平臺,探索以資訊化提升保教質量的新途徑。建立完善幼兒園質量評估監測體系,將各類幼兒園全部納入質量評估和監測範疇。建立省級學前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

三、保障措施

(五)健全管理體制。加強黨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實現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建立省市統籌、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省級和市級政府負責統籌制定相關規章和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健全投入機制,明確分擔責任,完善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縣級政府是學前教育發展的責任主體,負責制定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和幼兒園佈局、公辦園建設、教師配備補充、工資待遇及幼兒園運轉,監督管理各類幼兒園。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要積極支援辦好本行政區域內各類幼兒園。

(六)完善部門協調機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學前教育發展中的難點問題。教育部門要完善政策、制定標準、充實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強對學前教育的科學指導和監督管理。機構編制部門要結合實際合理核定公辦園教職工編制。發展改革部門要把學前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財政部門要完善財政支援政策,支援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城鎮居住區和新農村配套幼兒園必要建設用地及時納入相關規劃,會同教育部門加強對配套幼兒園的勘察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移交等環節的監管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完善幼兒園教職工人事(勞動)、工資待遇、社會保障和職稱評聘政策。黨委政法委要組織協調公安、司法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依法嚴厲打擊侵害幼兒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完善幼兒園及周邊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深入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民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協同做好工作。金融監管部門要對民辦園併購、融資上市等行為進行規範監管。

(七)建立督導問責機制。在對市、縣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中,將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標和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加強對公辦園建設和普惠性民辦園數量、師資隊伍建設、生均經費標準等內容的評價。對履行職責不力、沒有如期完成發展目標的地方,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問責。

(八)加強學前教育法治保障。積極推動四川省學前教育領域地方立法工作,推進學前教育走上依法辦園、依法治教的軌道,保障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幼兒園學前教育專項整治方案5

為推動我市學前教育健康有序發展,保障在園師生安全健康,維護師生合法權益,按照煙臺市學前教育專項整治行動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全市開展學前教育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山東省學前教育條例》《山東省“十四五”學前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山東省幼兒園辦園條件標準》《山東省幼兒園分類認定標準》的要求,堅持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的發展方向,落實學前教育發展的主體責任,加強對幼兒園的監管力度,規範幼兒園的辦園行為,提升幼兒園應急處置能力。

二、整治時間

2022年9月至12月。

三、整治重點內容

通過開展學前教育專項整治行動,著力整治七方面重點內容。

(一)幼兒園辦園條件方面:辦園資質情況、園舍建設達標情況、設施裝置配備情況。

(二)幼兒園行政管理方面: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各項規章制度建立情況、園長任職資格情況、財務公開情況、規範收費情況。

(三)幼兒園隊伍建設方面:教職工配備情況、教職工資格准入情況、教師培養培訓情況、教職工待遇保障情況。

(四)幼兒園安全管理方面: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安全保衛情況、器械裝置維護情況、校車運營情況、安全教育開展情況。

(五)幼兒園健康衛生方面:幼兒健康體檢情況、疫情防控情況、傳染病預防情況。

(六)幼兒園保育教育方面:幼兒園的課程設立情況、活動組織情況、教研活動開展情況、家園共育情況。

(七)幼兒園食堂管理方面:具體按照《全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執行。

四、工作安排

(一)幼兒園自查階段(9月21-30日)。各級各類幼兒園主要負責人要對幼兒園規範管理負總責,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幼兒園要按照檢查標準進行自查,建立問題整改臺賬,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和消除幼兒園的各項隱患。各級各類幼兒園要將自查整治工作情況總結報市教體局。

(二)全面排查階段(10月1-31日)。市教育工委將統一組織安排,按照整治內容對本區域內的學前教育工作進行全面梳理,逐一對幼兒園進行集中排查,對幼兒園在自查自糾中整改不到位、不徹底的問題建立整改臺賬,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

(三)重點督導檢查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11月開始,市教育工委將統一組織安排,不定期開展學前教育專項檢查,加強下沉式監督,深入基層開展監督檢查,堅持常態化檢查。根據檢查情況以及群眾舉報線索實地檢查部分幼兒園,推動整改落實,對實地核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下發情況通報。

(四)“回頭看”階段(12月1日-31日)。12月底前,市教育工委將統一組織安排,組織對前期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看重難點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看幼兒園是否按整改臺賬按時整改到位,看各項規定政策是否落實到位、執行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各幼兒園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把學前教育專項整治行動擺在突出位置,按照全面排查、發現問題、嚴格整改的要求,採取有力的措施,確保發現一處問題整改一處,堅決不留下隱患,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市教育工委成立學前教育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小組,市教體局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公安局、市場監管局、衛健局、教體局以及各鎮街區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公安局、市場監管局、衛健局有關科室負責同志以及各鎮街區具體負責同志,市教體局教育科、安管科、黨建辦、體育中心、人事科、規劃財務科、督導室負責同志任組員,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市學前教育專項整治行動。

(二)強化協作聯動。學前教育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小組要明確各相關科局和鎮街區職責分工,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切實把學前教育專項整治行動擺在突出位置,按照全面排查、發現問題、嚴格整改的要求,及時排程整治行動中存在的問題及工作開展情況,確保抓實抓牢整治行動,取得整治成效。

(三)嚴肅責任追究。推進整治行動中要遵循嚴格管理、嚴格排程、嚴格處置的原則,強化問題導向,對發現的涉及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移交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於存在嚴重問題、整改不及時或者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嚴重疫情、體罰及變相體罰幼兒,產生惡劣影響的幼兒園,做降類處理,情節嚴重的停辦整改,直至取消辦園資格。幼兒園舉辦者、園長、教職工有違反《民辦教育促進法》《教師法》《新時代幼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