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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治安綜合治理知識競賽試題(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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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治安環境就是加強重點地區治安整治工作,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切實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最全治安綜合治理知識競賽試題(附答案),歡迎參考!

最全治安綜合治理知識競賽試題(附答案)

  一、判斷題(每題1.5分。對的打“√”,錯的打“×”。)

1、我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是以主席同志為核心的中國共產黨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提出的。(×)

2、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建立和保持良好社會治安秩序、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基本方針,是解決我國社會治安問題的根本出路。(√)

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總體目標和根本任務是維護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安全,維護人民權益,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和經濟發展。(√)

4、2001年9月, 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

5、1991年, 中央、國務院在《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中明確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範圍是:打擊、防範、教育、管理、建設、懲罰、改造七個方面。(×)

6、2001年, 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要求各級黨委政府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中。(√)

7、2001年, 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強調大力加強社會治安防範工作要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即“堅持打擊與防範並舉,治標與治本兼顧,重在防範,重在治本”。(√)

8、2004年10月,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

9、平安建設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創新和發展,是新時期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舉措,是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有效載體。(√)

10、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基本任務。(√)

11、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制的原則是:實事求是、積極穩妥、綜合平衡、公平公正。(×)

12、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的行使許可權是:由縣級(含縣及相當於縣級的單位)以上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構行使。(√)

13、2009年11月,市委辦、市政府辦轉發了市綜治委《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的實施意見》。(√)

14、2009年9月,市綜治委制定下發了《龍巖市壓發案保穩定促發展責任捆綁考核辦法(試行)》。(√)

15、各級黨委、政府在研究決定各地區、各部門黨政領導幹部的任免、獎懲等問題時,要把幹部本人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實績作為一個重要條件。(√)

16、各級黨委、政府都要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領導責任制。(√)

17、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在考察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分管治安工作的領導幹部政績,辦理他們晉職晉級工作時,須徵求所在地區、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機構的意見,認真考察上述領導幹部抓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實績。(√)

18、對一票否決物件,從否決決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取消被評為文明、先進、模範等綜合性榮譽稱號和單項評先評優的資格。(√)

19、龍巖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發現縣(市、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對應否決的地區、部門、單位和責任人未作出否決的,應責令否決,也可以直接進行一票否決。(√)

20、因領導不重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不健全,防範措施不落實,造成本鄉鎮或本單位治安秩序混亂的,應予一票否決。(√)

2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的共同責任。(√)

22、鄉鎮(街道)綜治辦作為協助黨委和政府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職能部門,是常設的辦事機構。(√)

23、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是平安建設和綜治工作第一責任人。(√)

24、“平安龍巖”建設工作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把群眾滿意作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使綜治平安工作過程成為排解民憂、保障民生、贏得民心的過程。(√)

25、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幹部,當年不得晉升職務,並取消其評先受獎的資格。(√)

26、一票否決權制應與評先晉級等工作同步進行,各部門、各單位在評選各類榮譽稱號、晉職晉級時,應書面徵求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意見。(√)

27、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未對於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公開審理。(×)

28、對沒有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犯,執行機關應當保證其繼續接受義務教育。(√)

29、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對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責任,堅持懲罰為主、教育為輔的原則。(×)

30、營業性電子遊戲場所在任何時候都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31、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對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開審理。(√)

32、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可以適當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33、龍巖市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綜治、法院、檢察、公安、司法、教育、建設、民政、財政、文化與出版、廣電、團委、婦聯等十三個部門組成。(√)

34、2011年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主要載體是“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

35、2011年“共青團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面對面”活動主題是“新生代農民工的社會融入”。(√)

36、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佰元以下罰款。(√)

37、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有關部門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38、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省級行政區域的人員。在設區的城市內跨區流動的除外。(×)

39、寄養、寄讀的人員,應當在到達暫住地7日內,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動人口申報點申報暫住戶口登記,申領暫住證。(×)

40、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定報告有關部門的,處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

41、流動人口違法犯罪率不得超過上年同期數。(√)

42、租賃房屋治安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和治安責任制度。(√)

43、暫住證由流動人口持有,除有關部門執行公務可以查驗或者扣留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扣留。(√)

44、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力量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45、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在接收服刑在教人員後的.一個月內要將《基本情況登記表》送達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鄉級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6、符合申領社會保險金條件的刑釋解教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按規定繼續參保繳費或領取基層養老金。(√)

47、基層司法所對本轄區內預釋放人員要確定銜接人員和銜接日期,填寫回執單于7個工作日內向監所反饋,並將情況通報公安派出所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48、有就業願望的刑釋解教人員可以在戶籍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憑登記證明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免費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服務。(√)

49、刑釋解教人員在就業、就學、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享受同等待遇。(√)

50、民政部門對於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刑釋解教人員要按照規定給與城鄉最低生活保障。(√)

51、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

5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可以收取任何費用。(×)

53、人民調解是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54、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自治性組織。(×)

55、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為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辦公條件和必要的工作經費。(√)

56、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不可以採取口頭協議方式,必須製作調解協議書。(√)

57、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當事人之間就調解協議的履行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發生爭議的,一方當事人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8、國家鼓勵和支援人民調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