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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一則被刪掉的感受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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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代理一個民事案件,案情很簡單,就是一個承包合同的問題。發包方是學校,承包方找我做代理人,因為在承包期間由於出現了其他的情況,導致承包合同沒有履行下去。主要的原因是在承包期間,提出了將學校讓政府收購後,成立一個高中。由於學校和縣政府洽談收購的事宜,導致了承包期間學生流失了,這樣的話承包人不得已從學校撤出。但是,學校最後的收購事宜也沒有談成,於是雙方針對承包的相關事宜進行了協商,但是一直沒有結果。承包方認為已經解除了合同,這樣的話,發包方應該家將其收取的80萬元的保證金退還,並且應該進行相應的結算,由學校給承包人一定的利潤。我作為代理人就開始代理這個案件。

為了一則被刪掉的感受散文

由於這個案件採用的簡易程式,所以在開庭的時候,被告方曾經兩次申請延期審理,並且法院准許,後來法院自己又調取了一次證據。並且在開庭的時候,被告的代理人也沒有向法院提交書面的答辯狀(當然這樣口頭的答辯也是可以的),這樣的'話,後來又因為其他的原因,這個案件一共經過了5次庭審,終於落下了帷幕。最後,當事人問我:“法院會出判決嗎?”當事人的問題深深的刺痛了我,因為我知道當事人打官司的初衷是靠這個最後的手段來解決問題,但是沒有想到神聖的法庭卻好像在做遊戲,一次次的隨意的停下來。所以讓我感覺到,法律的威嚴不是靠法袍和法槌、國徽表現出來的,在西方的法庭上,是不需要這些裝飾存在的。於是我就感到,這次的訴訟已經幾乎使當事人對法律失去了信心,因為他的問題不再是“我是否可以勝訴”而是“判決是否能出來?”他的問題已經告訴了我,他已經對法律失去了信心。

亞里斯多德先生一直倡導,法治包括兩個層面,一是法律得到人們的普遍遵守,二是,人們遵守的法律是良法。我不敢說法律不是良法,但是我敢說這些執行法律的人,應該不是“良人。所以,在這案件庭審結束以後,我一直心裡久久不能平靜,於是就將自己的感受寫了出來,名字叫做“法律不應該隨意”,但是最痛苦的是,我竟然失誤將這個文章的大部分刪掉了,原來是3200多字,現在僅僅剩餘了幾百字。於是我十分的痛苦,於是我就想將刪掉的部分在重新的寫出來,但是我絞盡腦汁,仍然是白費。因為我的靈感再也無法找到,那些智慧的光芒走了,再也沒有回來。就象《桃花源記》中的主人翁,當他將這個訊息告訴大家,再去找個世外桃源的時候,這個世外桃源簡直是海市蜃樓。所以,留在大家的印象中的,永遠是那個充滿和諧、令人神往的仙境。於是,我就將失去的那些文字,作為了我心靈深處最優美和傳神的一道風景,雖然我再也無法去再現這些充滿激情的場景,但是我卻永遠記住了《法律不應該隨意》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