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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讀書筆記作文集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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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後,相信大家都增長了不少見聞,何不寫一篇讀書筆記記錄下呢?那要怎麼寫好讀書筆記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書筆記作文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的讀書筆記作文集錦六篇

讀書筆記作文 篇1

我不久看了一本書,叫《苦兒流浪記》,它是我看了所有故事中最好看的,也是最感動的一本書。

他講的是有一個小孩叫雷米,因為原來它家很有錢,是個富貴人家,就是它的兄弟搶了他的錢。讓他們家破人亡。後來有位叫巴伯蘭的一個男人收養了他,巴伯蘭常年在外打工,所以雷米經常和巴伯蘭媽媽在一起生活。巴伯蘭媽媽對雷米很好,在雷哭鼻子的時候,她總會百般疼愛的把他摟在懷裡。每天晚上睡覺前,他都會親她的小嘴,然後她甜甜的進入夢鄉。可是一個不幸的訊息傳來了,雷米的乾爸爸生病了,可不久又好了。就在過節的那一天,因為巴伯蘭家很窮沒什麼吃的。最好的就是饅頭。

就在他8歲時變成了孤兒,他歷盡了千辛萬苦,用著他頑強的身子堅持的回到了媽媽的身邊。

我從這裡想到了,以前考試考得不好就難過哭,別的什麼也不做。不像雷米頑強。

我讀了這個故事以後,我真的受到了很多啟發,比如:遇事要堅強,不要哭。遇到不會做的題目不能放棄,要有耐心。我要向雷米學習。

讀書筆記作文 篇2

暑假裡,我走進了曹文軒的《草房子》。

讀之如飲甘醇,作者童年的趣事讓我向往,一幕幕不時閃現眼前,在短短的時間內就“消滅了”這本侑“品位”的兒童文學讀本,正如作者所說,美是永遠也不會消失的。《草房子》是一茖美好的所在,當我走近曹文軒精心搭建的《草房子》時,那優美而又質樸的文筆,在我面前勾畫出了一幅幅生動侑趣的畫面。再瞧瞧我們現在的學習生活,我只能侑嘆息一聲。那種讓我無法想象的、已遠去的國小生活,這種看似平常實則並不簡單的生活,是一茖時代留給我們的難忘記憶,她讓我想起浪漫的童話,讓我侑一種想走進油麻地國小讀書生活的衝動。

桑喬,這位獵人出生、曾經說話口吃的年輕人,居然憑藉不屈不饒的毅力,成為一位出色的國小校長。當我看祂僅僅為了那蓋滿印章的紙尙的榮譽,祂可以將桑桑不當兒子看時,對祂的敬佩就日漸減弱。但,當桑桑生病無藥可醫時,我又為祂高興,因為我又看了父親高大地形象。桑喬,祂是一茖人,一茖父親。面對桑桑無助的眼神,小小年紀的柳柳,在大人的憂愁裡懂得了體貼人;生命的力量和責任使得虛弱的桑桑可以將妹妹背尙城牆頭看落日,看月亮,看星星。等等這些,讓我一下子覺得我似乎也長大了許多。

我在想,人性是善良的。桑桑的不幸也曾讓我黯然神傷,但我確信曹文軒不是殘冷的殺手,會隨意抹掉生命中最美好的東西——感動,果不其然,我看了曹文軒的善良,一茖“鼠瘡”,就讓儼然無生氣的桑桑掙脫了命運的枷鎖!那一刻,我屏住了呼吸,侑一種想大哭一場的衝動,為桑桑年輕的生命,也為曹文軒人性的善良,更是祂讓我想了我的媽媽。我的媽媽年輕的時候,差點被它奪走生命,舅爹無意的嘆息,救得了媽媽。當我讀《藥寮》,溫幼菊老師那咿呀小調透射出的“別怕”慰藉,讓我真的感動了,那首“咿呀”的小調讓我痴迷,也讓我看了生命的陽光。是啊,桑桑在生命的轉折處,遇了讓祂一輩子難忘的人,記住了生命裡珍貴的東西。侑時候,我也會傻傻的想,如果我是桑桑,多好!“怎樣去感動今天,乃至將來的孩子?”從曹文軒的筆底,我感受了感動,看了人性的美麗與善良,兒童的天真,會感染所侑的人,侑了感動,美,就會無處不在!

讀書筆記作文 篇3

對於閱讀者來說,閱讀即時一種學習,也是一種發現與創造。

寫讀書筆記時,由於邊讀邊想,邊想邊記,就會加強思維的邏輯性和條理性,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使思維更加活躍。

經常讀書學習的人,都會有這樣的體會,在讀書過程中,由於得到書中某種內容的“觸發”而產生新的思考或在大腦中閃現出新的思想火花。有經驗的讀者或研究者會馬上把它記錄下來,否則,瞬息即逝,很快就會遺忘。

愛因斯坦主張讀書要發揮創造性,記那些書本上還沒有的知識,道理就在於此。他一生中,記錄了許多這種出色的想法。這種筆記積累多了,待重溫這些筆記內容的時候,往往會得到新的啟示,把平素閃過腦際的思想火花,經過去粗取精,逐漸孕育成一種獨到的見解。這是,便產生了撰寫論文、發表意見的願望。正因如此,可以說科學發現的最早文字不是出版物上,而是在個人的筆記中。

讀書筆記作文 篇4

相對於很多人看過《駱駝祥子》不同,我接觸老舍的第一部作品卻是《茶館》,這薄薄的幾頁紙竟是讓我迷上老舍的一個足夠充分的'理由。

作為當代青年,我對戲劇並不是很在意,如果不是世界性的歌舞劇或者音樂劇,不願意走進劇院看那種誇張的表演。但是惟獨一部《茶館》讓我看幾遍都欲罷不能,我沒法形容我對這部戲劇的深愛。不管是原著,或是電影,甚至電視劇,我都看,看到傷心處,眼淚不分次數的往下掉。

整部劇目裡一個大茶館,經過三個時代的變遷,兩代人的掙扎。在那個餛飩的年代,好人沒了活計,壞人發了橫財,好壞顛倒,正邪倒置。從最底層到最頂層的北平人,都被剝削,被欺辱。老實敦厚的底層人被中國渣滓欺負,最頂層的老佛爺被洋人欺負。好好地一個大清朝,眼睜睜的在北平人眼中倒下。隨之倒下的是北平人的驕傲和自信。外面兵荒馬亂,就連鎖上門都有可能被偷,被騙。不開門吧,吃什麼?怎麼活著?貴族開始賣家當,老百姓開始賣兒女,自食其力的又時不時被“王法”綁了去。煎熬啊!可就在這年月北平人也少不了禮節。好一個“北平人”。皇城腳下的皇上身邊的福澤之地,怎麼會這樣脆弱。漸漸的這裡的人們開始明白了“我愛我的國呀!可誰愛我呢?”一句話,怎一個心酸了得!

那樣老實與世無爭的鬆二爺餓死了,到死都不懂得怨恨是個什麼模樣;那樣爭強好勝的秦二爺落得一無所有,實業救國也好,實業為己也罷,原來自己的遠見還不如一碗爛肉面的見識來的實惠,多悲哀的結論;水靈靈的大姑娘嫁給個無惡不作的老太監,為了一碗飯,丟了一輩子的人,見慣了一座深宅大院裡的狗咬狗,能被趕出來也算是一種幸運,只是一輩子都註定的悲劇,程度的深淺還有誰會有暇顧及呢!拖拉著破鞋的唐鐵嘴和不招人待見劉麻子倒賺了個肚兒肥,一個半仙兒算了一輩子卦,救不了別人也救不了自己,更救不了大清國;買賣人口是個缺德到家的營生,厚著臉皮發財,比那買人口的還可惡。宋恩子吳祥子憑著那官家的“本事”倒不愁吃穿,這些人自己作惡不夠,教各自的後人也繼續著他們的“風範”。……最後一個開了七八十年的大茶館白白地成了人家的!上那說理去?沒處說理。混亂的年代,政權的更迭,不停地改革,也許老大中國是到了該注入新血液的時候了,可是每一次的改變苦的是百姓,即便是這樣容易滿足安於現狀的北平人也眼睜睜見證了流血的年代,是不允許安逸存在的。就連那說數來寶的都為這滿眼狼籍質問蒼天,您睜開眼看看吧!天朝的子民們正遭受怎樣的踐踏和欺辱!!

老舍先生的文字不如魯迅先生的那樣直白犀利,反倒給我這個相對比較脆弱的心一個緩衝的機會,我喜歡小人物的生活,即便他們是那樣愚鈍,那樣不爭氣,那樣平淡無奇,在魯迅筆下也許那就是該永遠批判的罪人,是中華民族的糟杷,除之而後快。但是在老舍先生的筆下,他們是那樣可憐,就算知道那是錯的,我也難免要同情一番,最後竟從他們的角度考慮他們的問題了。不知道這樣是不是老舍先生的本意,但是我確實沒法不這樣,讀老舍,讀《茶館》,軟化了我日漸被城市的風吹硬的心靈。

讀書筆記作文 篇5

這合肥的張氏四姐妹在我心中其實是絲毫不亞於宋氏四姐妹的。只是遠離了政治和娛樂,寄身於學術和文化,也就選擇了遠離了大眾。有人稱,這四姐妹是中國最後的閨秀。是的,從此中國便沒有了貴族。

我理解的,貴族之所以是貴族,更多的是精神氣質的與眾不同。因為有經濟實力,無需為生存奔波,於是畢生精力縱情於所好,超出塵世之外過著更為高尚的精神生活和靈魂生活,孜孜不倦,由此便會出來更多的藝術家和學者。

其實,身形是有限的,滿足基本欲求即可,其他的只是多餘。如蘇格拉底看到集市滿目琳琅的商品說出了那一句智慧名言“這裡有多少東西是我用不著的啊!”這麼說來,其實有很多的人可以去做“貴族”,只是現實中的貴族為什麼總是少數呢?一來大多數人都還是執著於世俗,維持生計以後便要求更多的物質享受;二來大多數人都沒有如此的高度與胸懷來達到過精神生活的標準,“用”與“沒用”是其判斷標準,與世俗無用,要它幹嘛呢?於是這構築通往精神階梯的“無用”之物往往遭遺棄;三是隨波逐流,沒有時間聽聽內心獨白,人有我必有,最好人沒有我也有,如此才可證明自己的能力與價值。說白了,還是執著於世俗,超脫不出。只要能夠放下,便可放心去飛。如莊子所云“逍遙遊”。只是,塵世之中又有多少人能夠真正放下?

這四姐妹是能夠放下的。無論是在合肥老家、蘇州新宅還是身處戰火紛飛的亂世抑或是人性泯滅的文革時期,始終能夠如一,隨波不逐流,融入世俗生活卻不執著於世俗生活。大姐元和衷心於崑曲,二姐允和、三姐兆和夫唱婦隨,照顧家庭教書育人,四姐充和,習書法、唱崑曲、作文章,樣樣都大放光彩,真正的活出自我。

佛家說萬法皆可,不可執著。四姐妹於愛情也都是順其自然,剛柔相濟,來了便接受,沒來便等待。始終明白誰是適合自己的人,誰是應該放棄的人。一旦放棄,絕不後悔。一旦選擇,絕不抱怨。元和與顧傳玠、允和與周有光、兆和與沈從文、元和與傅思聰,哪一對都是令人羨慕的相濡以沫、伉儷情深,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生命有目標,但是不必用蠻力來達到。有一顆強大而豐盈的內心,遠勝於家財萬貫、高管爵位。最最重要的是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如此,便能心安。曾經認為人是可以超脫於環境的,事實證明,暫時的其實是可以的,但是很痛苦,長久下來,發現自己還是在原本的環境的轉圈圈。若是超脫不了,“乘物以遊心”或如楊絳所言“人可以凝練成一顆石子,潛伏見底,讓時光像水一般在身上湍急而過,自己只知身在水中,不覺水流...”我想,還是可以做到的。

讀書筆記作文 篇6

<<丁丁當當黑痴白痴>>是曹文軒寫的一本書。這本書主要講了:一戶人家生下一個小孩叫丁丁,他們非常高興,可是,鄉村裡的人通過種種事情發現丁丁是個傻子。比如:別家的小孩都可以從一數到一百了,丁丁連從一數到十都不會。雖然是這樣,但是傻裡帶著一絲懂事。他在夜裡幫奶奶找回了柺杖。過了不知多少天,旺家又生下一個孩子叫噹噹,他們非常期待,可是期待落空了,噹噹也是個傻子。

其中我覺得‘失火了’那篇非常感人。丁丁和噹噹在玩火柴,把火柴點著了,把一個地方燒了,有幾個人看到馬上來救火找人,經過他們的努力,火終於被熄滅了。事後知道是丁丁和噹噹乾的,村裡的人饒不過他們 。他們的奶奶為了丁丁和噹噹,跪地向村裡人道歉。這一幕我非常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