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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一個人行走散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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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一個人走走,在陌生的街上。

真想一個人行走散文600字

一直以為走路也是一種幸福,可以邊走邊想,也可以邊走邊看。

一個人走路是自由自在的。去哪裡,走多快,都由自己決定。沒有人說你怎麼走這麼慢,也不會有人說你走太快,愛怎麼走就怎麼走。一個人走路才會有想事情的興致,思考多了,步子也便放慢了;想到令人愉悅的事,步子就像要飛起來似的。

一個人走路不在乎目的地。在陌生的街上,看陌生的風景,與陌生的人擦肩。沒有人打擾我,也沒有人影響我。有時還能遇上一些讓人著迷的東西,大到一片草地,小到一隻蝴蝶,我都可以隨時停下腳步慢慢欣賞。沒有人催促我,嫌我無聊幼稚。我一直喜歡注意不起眼的東西,我可以認真地為一個微不足道的東西編故事,只要我喜歡。一個人走去遠方,或特地繞一個大圈回家,也只因為我喜歡。

一個人走路會收穫某種意想不到的驚喜。我像每一個旁觀者一樣看著路人的'故事,那些讓我感到溫暖的人,也許是個賣早餐的婆婆,也許是個平凡的工人,也許是個突然跑過的笑容甜美的孩子。一個人走走,遠遠的看著他們,也是種享受。我也許能發現一些特別的風景,也許就是在下一個路口,我會看見平凡又令人感動的東西。

一個人走路是幸福的,隨身聽裡傳來輕柔的音樂,我放鬆地想著一些不著邊際的事,步伐時快時慢,穿梭在大街小巷,任由時間飛逝。然後,悠閒的換個方向,慢慢往家走去。手捧一杯奶茶,行走在路上讓我莫名的輕鬆快樂,累時找個地方坐坐,毫無節奏,沒有目標,只是想一個人走走。

也許在今天,我已沒有機會再悠閒地這樣行走。外面很危險,大人如此叮囑,作業寫完了嗎,父母如此詢問。有時間散步,為何不做點更有意義的事呢?面對這樣的反駁,我無言以對。

我真想一個人行走。其實我只是想一個人走走。這也會是一種奢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