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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生產承包的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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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書的重要性,協議書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生產承包的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生產承包的協議書

  生產承包的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基於甲、乙雙方合作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雙方會談達成的共識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實施法規有關規定,為促進雙方更緊密合作,本著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署本合作協議,成為生產承包合作伙伴。

  第一條 合作目標

1、為了實現甲乙雙方最大程度的資源整合、共同成長,甲、乙雙方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合作發展。通過雙方的緊密合作,打造雙贏、可持續發展生產承包合作伙伴關係。

2、雙方相信,通過本次戰略合作,能夠幫助雙方進一步提升形象及品牌價值、創造盈利,並且為雙方合作創造更大的商業價值。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擁有場地(位於:,面積:平方米),並提供加工裝置、器材免費給乙方使用。乙方免費使用場地期間組織生產人員,為甲方提供加工服務,甲方按加工貨物數量支付乙方生產加工費,乙方自負盈虧,自行承擔加工業務的權利及義務。

2、甲方委託乙方生產加工費用為,數量以雙方簽字確認的交貨單為準。

3、結算及付款方式:

(1)每天為一個計算週期,甲方在每個結賬週期前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上個週期生產結算款。乙方生產費用中途可向甲方預支,在本月結算中扣除、甲方保證乙方正常運轉開支。

(2)甲方須將相應的乙方費用支付給乙方以下指定銀行賬戶,

銀行賬戶:

開戶行:

開戶名:

(3)合作期間,未約定事宜,以雙方協商確定的補充協議為準。

  第三條 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從年月日到年月日。有效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以續簽。

  第四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1、乙方自願承包上述生產業務,承擔生產,保質、保量、安全生產等管理事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一切規章制度按甲方制度實行。

2.、乙方必須嚴格按規範操作,並負責裝置設施的維修、維護和保養,費用協商處理。

3.、甲方為乙方提供;場地、裝置及配套設施、水、電。

4、乙方負責車間生產人員的組織,由甲方統一管理,在不違反勞動法和公司規章的情況下,乙方可根據生產的實際情況對車間工作人員作以調整。

5、生產車間員工工資待遇乙方和員工自行商定,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社保福利全部按國家規定執行。

6、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工作,服從管理,根據生產計劃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生產任務。如無生產任務,甲方可以分配乙方工作人員從事其他力所能及的工作,乙方人員須服從分配。

7、乙方相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遵守法律,節約水電,團結友愛,互相關心的良好風尚,精通工藝、工序,做到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第五條 溝通、協調機制

雙方同意建立兩個層面溝通協調機制:

1、會晤機制:雙方管理層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會面,對執行本戰略合作協議中出現的重大問題予以協調,共享雙方合作的動態資訊,推動雙方合作的.深入,解決雙方在專案合作過程中出現的綜合性問題。

2、聯絡人聯絡機制:甲方委託 為聯絡人,乙方委託為聯絡人,負責合作業務的日常對接聯絡工作。

  第六條 保密

雙方承諾嚴守商業機密和商業誠信,對於本協議及由對方提供的資訊和資料,未經對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給第三方,以維護雙方利益,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情況除外。不論本協議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持續有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均應友好履行本協議所列事項,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2、如在協議期內甲方原因導致乙方能正常生產超過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對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任一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的守約方的損失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遭致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果出現嚴重阻撓任何一方履行協議義務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該方應當無任何遲延地通知另一方關於其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受影響的程度,並出具有權機關的證明。受到影響的義務履行部分應當推遲到不可抗力事件程式後完成。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均依據中國法律向乙方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程式解決。

  第十條 附則

1、本協議項下的合作業務以及相關的商業條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雙方將協商另立書面說明,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如果沒有特別說明,本協議各項條款同樣適用於協議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條款與本協議相牴觸,以附件中的說明為準。

3、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生產承包的協議書2

為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健康,給外來承租或承包單位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經營環境,明確租賃(承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租賃(承包)單位

甲方:

乙方:

  二、甲方的權利

(一)有權進入乙方生產作業場所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二)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冒險作業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對乙方下達整改意見。

  三、乙方的權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有權要求甲方統一協調涉及雙方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四、甲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的生產場地和裝置設施。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五、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擅自將承租或承包標的物轉租(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到甲方。

(二)應自覺接受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主動配合、支援出租或發包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主動配合、支援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專案、場所的事故和違法行為全面負責。如因承租或承包單位的責任造成的工傷事故或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導致出租或發包單位被地方政府處罰,承租或承包單位應按罰款額賠償出租或發包單位,當月單項結算,並承擔其它相關責任。

(三)應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從業人員的權利,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採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事宜;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四)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履行《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六條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地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五)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包括用於建設專案安全設施、消除隱患、治理有害作業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經費等,應予以保證,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事特種經營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照規定由政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七)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八)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工作過程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相關待遇。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十)應遵守《安全生產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六、約束條件

(一)為有效保證本協議的實施,經雙方平等協商,承租或承包單位應向企業每年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元。

(二)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由企業安技部根據監督管理情況,按照《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考核規定》的規定進行年度考核,並返還承租或承包單位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乙方在甲方從事建築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業務的,雙方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建築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執行發生異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若協商無法解決,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書經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書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生產承包的協議書3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保障承包商之間作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施工生活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承包商之間達成以下的安全生產協議。

第一條承包作業施工現場應圍擋整齊,現場佈局合理整潔,無雜草、積水、異味; 各種材料應堆放整齊,施工垃圾須定點堆放,及時清運,嚴禁在各自施工現場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條承包作業施工現場佈局及工序安排應考慮噪聲、照明控制,不得影響他方作業人員的安全作業。

第三條 土方外運過程,嚴格按程式操作,不得在他方作業現場遺灑,同時應有避免揚塵的措施。

第四條 禁止一方施工人員在他方施工現場聚眾打牌、飲酒鬧事、傳閱淫穢物品。

第五條 禁止一方施工人員在他方施工區隨意走動,施工作業人員之間嚴禁發生衝突。

第六條施工車輛進出建設單位注意交通安全,必須緩速行駛,大型機械進出施工現場應在適當位置設定明顯的提示標誌。

第七條嚴禁挪用他方施工現場的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盜取他方施工材料的加倍賠償。

第八條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嚴禁工人酒後上崗,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動火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

第九條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施工作業現場,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攀爬腳手架,高處作業嚴禁向下拋擲物品,以免造成人員傷亡。

第十條承包商之間有交叉作業時,須提前互相告知,做好監護,危險作業須辦理作業證。

第十一條嚴禁承包商作業現場之間隨意拉扯電線。

第十二條嚴禁隨意大小便,不得破壞樹木、綠地。

第十三條 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承包商之間應遵守以上規定(不限於以上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一方應承擔相關責任,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四條 本協議承包商之間各執一份,建設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