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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考核策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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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劃書是目標規劃的文字書,是實現目標的指路燈,接下來小編蒐集了學生會考核策劃書,僅供大家參考,希望幫助到大家。

學生會考核策劃書

  篇一:學生會考核策劃書

為加強校學生會自身建設,完善各項管理機制,更有效的開展各項工作、更好地服務同學、活躍校園文化,同時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會幹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識,充分發揮我校學生會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我校學生會幹部的隊伍的整體素質,促使學生會工作朝著制度化、規範化、系統化的方向發展,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考核物件

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各部長、副部長。

二、考核時間

XX月XX日~XX日

三、考核部門

校學生會人力資源

四、考核原則

(一)民主原則:把幹部考核工作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使學生真正享有評價和選擇自己學生幹部的權利。

(二)公開原則:考核內容、考核標準向本系學生公開,以保證考核公平符實。

(三)實事求是的原則:以實事求是的精神,客觀地、全面地、公正地考察和評價學生幹部。

(四)注重實績的原則:考核學生幹部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瞭解學生幹部的德才素質,促使幹部多幹實事。

(五)獎懲結合的原則:對學生幹部工作優劣作出公正客觀的評價,做到獎優罰劣,激勵幹部積極向上、勤奮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為系建設多作貢獻。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中每個學生幹部要端正態度,認真對待,不得徇私舞弊。

(二)考核中每個幹部都要積極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嚴肅認真對待考核工作。

(三)考核人員應堅持自己的原則,端正自己的態度,踏踏實實的開展工作,不得徇私舞弊。

(四)如有違反上述條例者,一經核實給予嚴肅處理。

六、考核內容

從德、能、勤、績、禮五個方面綜合考核。

(一)“德”主要考核學生幹部在思想、個人素質和道德品質上的表現。

(二)“能”主要考核學生會工作中組織管理協調能力、溝通交流能力,工作效率能力等工作能力的`表現。

(三)“勤”主要考核學生幹部在值班、例會和活動到勤的表現。

(四)“績”主要考核學生幹部在活動計劃、問題解決、活動總結和活動影響等方面的表現。。

(五)“禮”主要考核學生幹部在社交禮儀、交流溝通(包括與上級、同級和下級)方面的表現。

七、考評形式

學生會幹部考評實行積分制。滿分為120分,其中20分為附加分,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75分以上(含75分)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對不合格者實行幹部資格淘汰制。

八、考核具體評分標準

(一)會議考勤(5分)

1、每次會議必須認真完成會議記錄,以便會後更好的開啟工作。

2、每次會議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量視作缺席一次,遲到一次扣3分,缺勤一次扣5分。

3、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為準,如有病假、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前向辦公室說明,否則按曠到處理,(口頭請假無效),三次請假算作一次缺席,扣5分。

(二)值班考勤(5分)

1、值班人員按照值班表認真作好值班工作,且擔負責任。

2、值班人員必須正確登記值班情況,以便主席團隨時檢查值班情況。

3、值班人員無理由不值班,如發現三次作缺勤,扣5分。

(三)活動考勤(5分)

1、各部門組織活動,本部門成員必須到場,一次不到者扣3分。

2、它部門組織活動,相關負責人及主席團調派到場人員必須到場,一次不到者扣3分。

3、學校組織的大型活動,所有幹部必須提前到場,服從安排,一次不到者扣3分,並給予通報批評。

(四)會議記錄考核(5分)

1、多次會議必須要有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必須內容準確、詳細、書寫工整清楚。

2、會議記錄要求每月上交一次,交由人力資源部檢查。會議記錄零亂或亂寫、亂劃扣5分。

(五)工作計劃考核(10分)

各部部長必須要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指定出可行的工作計劃。根據工作的組織、佈置情況,進行有計劃性的活動。每人各20分,取平均分。

(六)工作總結考核(10分)

每學期末各部部長(副部長)要總結一學期的工作情況,即工作總結。根據本學期活動的開展情況和活動影響力,對本部門承辦的活動進行總結。每人各20分,取平均分。

(七)工作態度考核(20分)

思想端正,作風正派,有正義感。在職期間,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且無不良記錄。在工作中能發現問題並即使解決問題,使工作能圓滿成功。每人各20分,取平均分。

(八)工作能力考核(20分)

根據學生會主要幹部在本學期活動中所表現出的決策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協調能力和工作效率進行評分。每人各20分,取平均分。

(九)個人素質考核(10分)

遵守校紀校規,注意個人修養,衣著得體,口語得體(講普通話),行為舉止得體,具備良好的社交禮儀和交際能力(包括與上級、平級和下級的溝通)。工作激情高、熱情認真、態度謙和,樹立學生幹部良好形象。

(十)自評(10分)

學生會幹部嚴格要求自己,定期自我考核,及時發現工作中的不足,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

八、考核方法

(一)

主席團內成員互評以及部長評議,即召開評定會議,由其它人聯合討論後給出成績並且與部長所評定的分數進行彙總。主席團內部按照50%、部長評議按照50%計算。

(二)部長的考核成績由直接分管主席和同部的副部給出,其中分管主席進行考核,佔總成績的50%,副部進行考核佔總成績的50%,副部以討論的形式或分別打分後計算平均分的方式給出最後的分數。

九、評分細則

(一)加分項

1、學習成績優秀既有內部表揚。獲一等獎學金者加8分、二等獎學金者加5分、三等獎學金者加3分。

2、被評為“優秀幹部”、“優秀團員”、“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及受院、系通報表揚或被評為“文明寢室”者,以下每次加5分。

3、積極向學生會建議、申請、併成功組織開展活動者,以下每次加5—10分。

4、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且得到院、系肯定的(如學雷鋒志願服務、獻愛心等)以下每次加5分。

5、勇於對院、系學生會成員的違紀或不良行為舉報、揭發者、以下每次加5分。

6、對於月全勤的成員(即在工作沒有任何扣分且以身作則)每月加3分。

(二)扣分項

1、開會、值班及學生會開展集體活動、勞動等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遲到一次扣3分,事假扣1分,公假、病假不扣分(注:對於連續兩次無故缺勤的進行內部通報批評處理,取消一切評優資格)。

2、被老師、學生反映行為不檢、男女交往不得體者,一經查實,以下每次扣10分。

3、未按時完成任務或工作失職,受老師批評者,以下每次扣3分。

4、若有酗酒鬧事、打架、考試作弊破壞學校公共財產、偷盜等違反學校規定的現象一經查出,立即開除。

十、注意事項

(一)各部門、各班級接到考核通知後,要積極配合,不得無故拖延時間和不認真完成工作。

(二)在整個幹部考核中。學生幹部以上幹部身份按幹部標準參與考核,不分上級幹部和下級幹部。

(三)負責考核的職能部門在考核中不得弄虛作假,如有作假一經發現,誰負責,誰處罰嚴重者給予行政處分,取消幹部資格。

(四)檔案和群眾意見將作為幹部在具體工作中成績的重要考核依據。

十一、考核程式

(一)考核部門將在每學期末期進行幹部集會考核和評優。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幹部予以表彰;對不稱職的幹部通報批評並向考核部門提出處分意見。部門與部門之間,以及各部門部長與副部長之間進行互評。

(二)考核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將考核表發給所有考核物件。

(三)考核物件獨立真實地填寫考核並在規定時間內將其交到考核部門。

  篇二:學生會考核策劃書

在學部領導和老師的關心、幫助,以及全學部學生的大力支援下,我學部團總支、學生分會已茁壯成長,為了進一步調動本學部學生會幹部的積極性,加強學生會自身的建設,培養良好的工作作風,增強學生幹部的責任感。我學部本著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則,把個人考核與所在崗位職責、工作表現緊密相結合,現制定了《學生會考核方案》。所有考查結果將作為學生會幹部考核的重要依據。

一、會議方面

1、準時參加例會,不許遲到、早退、缺席。

2、例會前,將通訊工具調成關機或震動狀態,不許任何人干擾例會的正常進行。

3、例會時,要佩戴好工作牌。不準講小話,認真作好相關的會議記錄。

4、召開班團幹部會議的部門,必須提前一天到辦公室拿相關表格,會後填好交辦公室,若沒填好,將追究其部長責任。

二、執勤方面

1、每週按時值班,做好值班紀錄。

2、值班期間,要打掃、保持好辦公室衛生。

3、值班人員須仔細做好值班記錄,不得在辦公室內大聲喧譁、吵鬧。

4、未經綜合辦公室允許,嚴禁隨意翻閱或擅自拿走辦公室檔案。

三、活動方面

1、各部門在開展活動前4天將活動計劃或策劃方案上交辦公室。

2、工作人員在開展工作時必須佩帶工作牌,注意個人形象,禁止出現與異性朋友拉拉扯扯等不良現象。

3、在活動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儘快上報。

4、活動後4天內將活動總結交到辦公室。

5、積極參加學部、院部舉辦的各類活動;在參加活動時,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集合統一行動,單獨行動的按遲到處理。

四、學習方面

1、學習態度端正,上課認真,不遲到,早退,曠課。

2、學習成績優良,避免出現不及格科目。

五、各類活動請假程式

1、學生分會內部請假

(1)、請假條必須用文稿紙書寫。

(2)、請假條書寫規範、工整、寫清具體事由。

(3)、請假首先要得到各部門部長的允許,再到綜合辦公室批假;事後交請假條無效。

(4)、無特殊情況,不得請人代交請假條;電話請假無效。

(5)、每月無特殊情況,請假不得超過2次,否則按缺席一次處理,三次遲到記一次缺勤,三次無故缺勤,視為自動退出學生會。

2、因學生會事情須向班主任請假的,須填好請假條後找陳老師審批,再交班主任。

六、獎懲方案

1、學生會內部成員每月考評一次,年終根據本考評結果評優評先。

2、對違反上述規定,屢教不改者,視情況給予其適當處分。

注:

1、最終解釋權歸屬於電氣與資訊工程學院學生分會委員會

2、修改權歸學生分會全體成員

3、本方案定自通過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