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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贍養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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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家庭贍養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家庭贍養協議書

家庭贍養協議書1

被贍養人(60週歲以上的公民):

xxx男(女),xx歲,住址:xxxxxxxxxxxxxx

xxx男(女),xx歲,住址:xxxxxxxxxxxxxx

贍養人(被贍養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xxx男(女),xx歲,住址:xxxxxxxxxxxx

xxx男(女),xx歲,住址:xxxxxxxxxxxx

xxx男(女),xx歲,住址:xxxxxxxxxxxx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的有關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如下:

一、家庭贍養協議書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與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低於家庭成員生活水平。對無經濟收入的被贍養人,根據其實際需要和贍養人的實際支付能力,贍養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給被贍養人零用錢元。

2、被贍養人系單獨居住且無固定收的,贍養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給每位被贍養人現金元,糧食公斤,食油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贍養標準不低於贍養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糧油時間應在夏收、秋收後的每一個月。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贍養人應相應提高贍養標準。

3、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和照料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4、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由贍養人護理。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為照料或者送養老機構 ,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5、實行醫療保險的地方,贍養人為無經濟收的被贍養人交付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費。

6、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贍養人的房屋被損,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

7、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被贍養人的承包田,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

8、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老年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被贍養人的身體和生活狀況,給予被贍養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發行贍養義務,也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

10、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喪葬,喪葬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11、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不得侵佔或私分被贍養人的財產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贍養人的配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各項贍養費 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1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

14、其它(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之間的特殊約定)

(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家庭贍養協議書附則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發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家庭贍養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家庭贍養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家庭贍養協議書一式三份,贍養人(多位贍養人可影印留存)、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xxx(簽字或蓋章)

被贍養人:xxx(簽字或蓋章)

村(居)委會:xxx(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贍養協議書2

被賠養人:______

賠養人:______

鑑於贍養人均已成家立業,被贍養人年享漸高,逐漸喪失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為使被贍養人不枉辛勤撫養子女一生,安度晚年,經與三個兒子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鑑於被贍養人住不慣縣城,不願到縣城與三子長期居住,從簽訂本協議起,三子每月給父母生活費___元(該生活費是否拿一些給同住的兒子作生活補貼,由父母定,兒子不得提出要求);雖父母不願長住縣城,但過節時以及合適的時候,三子可接父母小住幾日,以盡孝心;平時應定期不定期回家看望父母,以免掛牽。

二、被贍養人與長子、次子同住一村,自簽訂本協議起,輪流到長子、次子家共同生活,每年輪一次,從長子家開始。共同生活期問,贍養人要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生活,負擔生活需要的全部費用。

三、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應經常看望被贍養人。遇到重大節日或喜事,亦可接被賠養人到家中吃飯,或小住幾日。

四、被贍養人因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需要看護及花費,由共同生活的賠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及共同分擔費用。

五、被賠養人去世,其善後費用由所有贍養人共同分擔。

六、被賠養人現居住的住房及家中物品,待被贍養人百年之後,所有賠養人可按國家有關法律予以繼承。

七、本協議簽訂之後,若遇特殊情況需修改補充,由簽約人商定。

八、本協議一式五份,簽約人各執一份。

被賠養人:______

賠養人:______

日期:______

家庭贍養協議書3

贍養人:_______________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

農村家庭贍養協議書具體書寫辦法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麵_________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___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______斤,油___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略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黨支部: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村委會: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老齡委: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

家庭贍養協議書4

男方:______,漢族,現住____市________。

女方:_____,,漢族,現住____市________路家屬院。

我們雙方__年__月__日在____區人民政府登記結婚。婚後未生育。因雙方性格不合,矛盾不斷加劇,致使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已無法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經雙方協議達成離婚意願,並對財產、債務等事項已達成一致處理意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財產處理:

⑴存款: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⑵其他財產:櫃機空調、長虹液晶電視、海爾洗衣機、海爾冰箱各一臺歸女方所有;沙發一套、新大洲本田25摩托一輛、掛機空調一臺和櫃子、床、梳妝檯及吊椅各一個歸男方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

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雙方確認,在財產分割上,上述已作出明確列明,雙方財產分割已完畢,並無爭議。

三、債務的處理:

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四、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日期:

家庭贍養協議書5

被贍養人姓名

父親:母親:

贍養人姓名

長子:次子:

長女:次女: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

被贍養人於年結婚,婚後生有兒女(贍養人),現已長大成人。因被贍養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贍養人的贍養,各贍養人具備贍養的能力。經過被贍養人、各贍養人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被贍養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贍養人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儘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被贍養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各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侵犯。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

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如照顧孫子女、簡單家務等,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4、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贍養人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並在其熟悉的環境中度過他們所希望的獨立生活。

5、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6、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變租賃關係。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7、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發生變化為由,強佔、分割、隱匿、損毀屬於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藉口不盡贍養義務。

8、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

9、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徵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10、贍養人的配偶、子女應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積極支援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並經常問候、看望、照顧被贍養人。

第二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經濟上供養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被贍養人同意不購買的除外),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每週保證有肉、魚、蛋、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儘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佔。

4、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為滿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權利,所需交通費用由贍養人共同分擔。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需要添置輪椅的,贍養人應及時購買,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當期贍養人應經常陪同被贍養人到戶外活動

5、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零用錢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三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

2、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3、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為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4、全體贍養人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護理人員工資、餐飲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擔。贍養人也可以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被贍養人送到社會興辦的託老所養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精神上慰藉的內容及義務

1、贍養人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行、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被贍養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2、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不在一起居住的,應當經常問候、看望,並對被贍養人的生活給予妥善安排。當期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應每天探望一次,本地贍養人應每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內)贍養人每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外)贍養人每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居住在國外的贍養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望或以其他方式問候。

3、被贍養人有權利參加老年學校、老年秧歌隊、法律知識、保健知識培訓班,有權參加有關組織的秧歌、體操、卡拉OK演唱、文體活動等比賽,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要使被贍養人在精神上感到溫暖。

5、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或結婚紀念日,贍養人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儘量參加。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儘可能創造輕鬆、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第五條贍養人對被贍養人其他事務的義務

1、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2、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領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

3、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蔘加親朋好友的婚、喪、嫁、娶等需要隨禮的,當期贍養人應負責安排接送,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六條贍養的方式、週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3、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或委託託老所養老的,應事先仔細考察護理人員或託老所的實際情況,事後經常探望,不得事後對被贍養人置之不理。

第七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元。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元。

2、被贍養人居住在託老所的,贍養人按照託老所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自己應當分擔的費用,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元。

3、贍養人可以被贍養人的名義建立養老專用賬戶,各贍養人通過轉賬方式將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轉入專用賬戶。設立專用帳戶、採取轉賬方式有困難的,或被贍養人要求現金方式支付的,贍養人應以現金支付。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4、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1、2項、第十三條中所涉及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託的人負責支取。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5、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並不低於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第八條:被贍養人財產情況及其保護

1、被贍養人現有房產處。

2、被贍養人現有儲蓄元。

3、被贍養人每月退休金元。

4、被贍養人其他財產。

5、被贍養人其他收入。

被贍養人不願公佈財產情況的,贍養人不得強行要求被贍養人公佈,更不得對被贍養人的財產進行搜查。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有權自行決定使用。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更不得侵佔、挪用。

第九條被贍養人預定監護人及其權利義務

1、被贍養人委託作為本人喪失判斷能力之後的監護人。

2、監護人在監護期間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代理被贍養人蔘加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保護被贍養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贍養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贍養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其他贍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消監護人的資格。

3、在被贍養人無行為能力時,如監護人也喪失行為能力的,由其他贍養人共同推選另一位贍養人擔任被贍養人的監護人。

第十條其他贍養人對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1、執行監護人依法作出的決定。

2、監護人失職或者濫用監護權時,及時予以警告。

3、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合法權益時,代表被贍養人的利益進行制止,並代理被贍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4、監護人喪失行為能力時,選任新的監護人。

第十一條家庭會議

1、家庭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贍養人共同商定,暫定為每年的月日。家庭會議由全體贍養人組成,過半數出席方能舉行。家庭會議主持人擬定會議內容,由全體贍養人表決。家庭會議的表決,實行贍養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佔贍養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贍養人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家庭會議由擔任主持人,負責召集、主持家庭會議;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會議時,由半數以上贍養人共同推舉一名贍養人召集、主持。召開家庭會議,主持人應當於家庭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贍養人。家庭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家庭會議的贍養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家庭會議記錄由贍養人或家庭成員記錄,記錄有困難的,可由親朋好友或有關單位人員記錄。主持人負責保管家庭會議記錄,事後應根據贍養人的人數影印,然後交給各贍養人。

4、由家庭會議表決的事項:決定增加贍養費;選舉和更換監護人;提請修改贍養協議;起訴不履行贍養協議的贍養人;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病危、死亡需要籌集費用;依法處理被贍養人財產;變更贍養方式;變更給付贍養費時間;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贍養人、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財產的;其他重要事項。

5、贍養人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家庭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贍養人在決定檔案上簽名。

6、贍養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親屬、有關單位人員可以參加家庭會議,提出建設性意見,但對贍養事宜沒有表決權。

7、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家庭會議上的發言,一般每次發言不超過十分鐘。經家庭會議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長髮言時間。發言按照長幼順序進行,一個人說完之後,另一個人再說;不得搶話、壓制別人說話,不得使用侮辱、威脅性的語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贍養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請假的以外,應當出席家庭會議。家庭會議召開過程中,任何贍養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會議作出的決定對缺席的贍養人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有約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應當執行。

9、表決由全體贍養人過半數通過,半數或未過半數的由被贍養人決定。表決結果當場宣佈。通過的表決結果不得損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合法的表決結果贍養人應共同執行。

10、家庭會議表決後,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

1、贍養人在下列情況可以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被贍養人病危;被贍養人死亡;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贍養人需要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被贍養人決定使用自己的財產;其他重要事項。

2、贍養人在使用上述財產時,應徵得被贍養人的同意,但被贍養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確意思表示的,經家庭會議決定可以不徵得被贍養人的同意。贍養人使用財產時,應遵循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不得鋪張浪費,不得侵佔、挪用。

3、經辦事務的贍養人對使用被贍養人財產數額做好記錄,開具發票或收據,交被贍養人簽收,在家庭會議上彙報,由家庭會議進行確認。其他贍養人可以查閱、質詢花費情況,經辦事務的贍養人應予以說明。

4、對私自動用被贍養人財產的,被贍養人或贍養人推選的代表可以要求返還,拒不返還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屬於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房租、維修費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或紀念日宴會費用。

5、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十四條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於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範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後,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

第十五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群、街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第十七條贍養人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形

1、贍養人無行為能力。

2、贍養人部分喪失行為能力,且沒有經濟收入。

3、贍養人無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

4、被贍養人對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有嚴重犯罪行為。

第十八條附則

1、贍養人對本協議的內容完全理解和認同,並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其他贍養人、被贍養人書面同意,任何贍養人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後,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各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所有贍養人、被贍養人,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5、已盡贍養義務的贍養人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6、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託村(居)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7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被贍養人

父親:母親:

贍養人協助贍養人

長子:配偶:

次子:配偶:

長女:配偶:

次女:配偶:

見證人

孫子女:孫子女:

孫子女:孫子女:

協議履行監督人:

被贍養人監護人:

見證律師: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

家庭贍養協議書6

立約人: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_____(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女方:_______________(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_____________(男)與_____________(女)自_____________年以來,長期感情不合,雙方經協調決定。現就家庭財產分割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包括_____________,存款____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於女方撫養孩子,家裡的財物____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書籍,其餘均歸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仍歸各自所有,雙方對各自所有物並無爭議。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房,系男方單位所有。

待離婚申請批准後自動搬出。

以上協議是_____________(男方單位)工會主持下,本著平等、自願原則進行的,希望民政機關予以認可。

本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一式四份,男女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

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女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贍養協議書7

立協議人:黃老x, xxx鄉xx村村民。黃小x, xxx鄉x x村村民。

孤寡老人黃老x年邁多病,遠房侄子黃小x願盡贍養之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黃小x每月供給黃老x白麵20千克,小米2. 5千克,花生油1.5千克,蔬菜10千克,零花錢20元。每年的端午節、中秋節、春節按習俗給黃老x送些節日禮品。

2.黃小x每年供給黃老x兩身衣服,5月1日前後給一身單衣,10月1日前後給一身棉衣(或毛衣),面料不限。

3黃老x自今日起至去世的醫療費、喪葬費均由黃小x負擔,即活養死葬。

4.黃老、有磚房4間,院落一處,傢俱若干,均由黃小x繼承,他人不得干涉。

5.空口無憑,立此為證,不得反悔。如有違約,罰責任者 5000元給對方。

6.本協議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由村委會備案。

立協議人:

證人

村委會稽核

(簽章)

(簽章)

(簽章)

(蓋章)

黃老x

黃劉

x年x月x日

家庭贍養協議書8

被贍養人:王文義 性別:男,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燕河營鎮亮馬山村

現住地: 燕河營鎮亮馬山村

被贍養人:杜盛賢 性別:男,身份證號:

戶口所在地:燕河營鎮亮馬山村

現住地: 燕河營鎮亮馬山村

贍養人:姓名:胡純 性別 男,現年51歲 ,杜盛賢長子

戶口所在地:燕河營鎮上興隆莊村。

現住地: 燕河營鎮上興隆莊村。

姓名:胡才 性別 男,現年49歲 ,杜盛賢次子

戶口所在地:秦皇島市開發區太和寨。

現住地: 秦皇島市開發區太和寨。

姓名:胡餘 性別 男,現年47歲 ,杜盛賢三子

戶口所在地:秦皇島市開發區太和寨。

現住地: 秦皇島市開發區太和寨。

撫養人: 姓名:王寶忠 ,男,現年35歲,李豔華(王寶忠妻子),女現年31歲,與王文義系叔侄(媳)關係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經贍養人和被贍養人友好協商,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撫養內容:

1、由贍養人胡純、胡才、胡餘負責擔負杜盛賢贍養義務。由撫養人王寶忠及李豔華負責承擔王文義撫養義務。

2、 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和照料費用,由贍養人及撫養人承擔。

3、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歸撫養人王寶忠和李豔華經營,收益歸撫養人所有。

4、被贍養人的房產(房屋2間)歸撫養人王寶忠和李豔華所有。

5、由撫養人王寶忠支付一次性支付給杜盛賢人民幣5000元(伍仟元整)。

二、附則: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與撫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發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多位贍養人可影印留存)、被贍養人、村委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贍養人:

撫養人:

見證人:

調解單位:

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贍養協議書9

被贍養人(60週歲以上的公民):

___男(女),__歲,住址:______________

___男(女),__歲,住址:______________

贍養人(被贍養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___男(女),__歲,住址:____________

___男(女),__歲,住址:____________

___男(女),__歲,住址:____________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的有關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如下:

一、家庭贍養協議書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與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低於家庭成員生活水平。對無經濟收入的被贍養人,根據其實際需要和贍養人的實際支付能力,贍養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給被贍養人零用錢_____元。

2、被贍養人系單獨居住且無固定收的,贍養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給每位被贍養人現金_____元,糧食_____公斤,食油_____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贍養標準不低於贍養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糧油時間應在夏收、秋收後的每一個月。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贍養人應相應提高贍養標準。

3、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和照料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4、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由贍養人護理。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為照料或者送養老機構,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5、實行醫療保險的地方,贍養人為無經濟收的被贍養人交付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費。

6、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贍養人的房屋被損,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

7、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被贍養人的承包田,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

8、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老年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被贍養人的身體和生活狀況,給予被贍養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發行贍養義務,也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

10、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喪葬,喪葬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11、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不得侵佔或私分被贍養人的財產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贍養人的配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1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

14、其它(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之間的特殊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家庭贍養協議書附則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發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家庭贍養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家庭贍養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家庭贍養協議書一式三份,贍養人(多位贍養人可影印留存)、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___(簽字或蓋章)

被贍養人:___(簽字或蓋章)

村(居)委會: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贍養協議書10

被贍養人:錢__,男,71歲,農民,住__縣__鄉__村_組

李__,女,67歲,農民,住__縣__鄉__村_組

錢__,李__系夫妻,系下列贍養人之父母

贍養人:錢_金,男,45歲,農民,住__縣__鄉__村_組,系長子

錢_富,男,43歲,農民,住__縣__鄉__村_組,系次子

錢_祿,男,40歲,__縣政府幹部,住__縣政府大院,系三子

鑑於贍養人均已成家立業,被贍養人年享漸高,逐漸喪失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為使被贍養人不枉辛勤撫養子女一生,安度晚年,經與三個兒子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鑑於被贍養人住不慣縣城,不願到縣城與三子長期居住,從簽訂本協議起,三子每月給父母生活費___元(該生活費是否拿一些給同住的兒子作生活補貼,由父母定,兒子不得提出要求);雖父母不願長住縣城,但過節時以及合適的時候,三子可接父母小住幾日,以盡孝心;平時應定期不定期回家看望父母,以免掛牽。

二、被贍養人與長子、次子同住一村,自簽訂本協議起,輪流到長子、次子家共同生活,每年輪一次,從長子家開始。共同生活期問,贍養人要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生活,負擔生活需要的全部費用。

三、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應經常看望被贍養人。遇到重大節日或喜事,亦可接被賠養人到家中吃飯,或小住幾日。

四、被贍養人因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需要看護及花費,由共同生活的賠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及共同分擔費用。

五、被賠養人去世,其善後費用由所有贍養人共同分擔。

六、被賠養人現居住的住房及家中物品,待被贍養人百年之後,所有賠養人可按國家有關法律予以繼承。

七、本協議簽訂之後,若遇特殊情況需修改補充,由簽約人商定。

八、本協議一式五份,簽約人各執一份。

被賠養人:___(幸或手印)

___(章或手印)

賠養人:__(章)

___(章)

___(章)

____年_月_日

家庭贍養協議書11

被賠養人:______

賠養人: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麵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______斤,油___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略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被賠養人:______

賠養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家庭贍養協議書12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張___,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馮___,女,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號

協議人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記結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一子,取名張_____。現協議雙方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張___與馮___自願離婚。

二、兒子張_____由馮___撫養,由張___每月給付撫養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號的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_____萬元,現協商歸馮___所有,由馮___一次性給付張___現金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_____萬元,歸馮___所有,馮___向張___支付_____萬元。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張___可在(時間)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時間)送回馮___居住地;如臨時探望,可提前天與馮___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