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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資入股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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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由a和b共同註冊,雙方根據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

公司投資入股合作協議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1、總投資為70萬;

a,現金出資人民幣49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總共所佔股份70%;

b,現金出資人民幣21萬元,並以本公司註冊股東名義參與經營,所佔股份為30%;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本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裝置,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2、啟動資金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28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12萬元;

用於本公司的前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

3、註冊資金為30萬元,以30%最低註冊資金計算為9萬元;

a,現金出資人民幣6.3萬元;

b,現金出資人民幣2.7萬元;

到賬期限:公司註冊完成後,十五日內,註冊資金9萬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不得撤回。另外21萬元在公司註冊之日起1年之內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賬戶,如不能按時出資者視為自動退股。

三、公司名稱和經營地點:

公司名稱:xx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xx-xxx-x

四、職務和分工;

1、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與監事(監事由店長擔任),任期三年;

2、a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運營與管理;

3、b為公司副執行董事兼副總經理,負責公司財務管理與市場策劃,同時協助總經理的經營管理;

4、公司銷售、採購、投資、財務等所有工作股東皆有知情權,如提出相關問題,主要負責人須做出合理解釋和適當的處理。在相關較重要事務上需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否則,主要負責人需要對由此引起的後果承擔相應責任。

五、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並轉讓。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在公司盈利情況下,允許所佔比例小的一方優先增加投資比例,但不能超過總投資的50%。

(3)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5)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7)法律、行政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6)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六、利潤分配方式:

1、工資支付:

公司在營業之日起,雙方在此承諾,雙方只在利潤分配上不同,其他權利義務相同,雙方工資待遇一致。

2、利潤分配:

利潤和虧損,按各合夥人的投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公司交納稅後的利潤,分配順序:

1、彌補以前季度的虧損;

2、股東分紅,制度如下:

按照a佔70%、b佔30%的股份比例分紅,每季度提取當季度的稅後利潤的40%進行股東分紅,每滿12個月再提取近12個月的積累盈利部分的40%進行股東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後,可不再提取。為公司發展,分配比例股東可視具體情況商議調整,原則上不能提高。

七、經營資金的增加:

在儲備資金不足情況時公司還需要增加經營資金,經全部股東協商同意,各股東應按照各自所佔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增加出資的情況,能夠增加出資資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資的投資額適當增加投資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認本合同並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時執行合同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

八、退股方式:

1、股東退股時,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並應該向另一股東提出書面申請,股東應就其退股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沒有清償公司債務完畢的時候不能撤股。

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此協議)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紅比例結算,加上10%的資本公積金,然後再將該股東的現金總出資額退回。30%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沒有盈利,剛根據公司現有總資產按照實際總出資額股份比例的90%退回該撤資股東。

3、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作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各合夥人確定的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剛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

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作雙方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該協議簽字即具有法律效應。

十一、其他未盡事項參考公司相關制度並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簽定於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雙方生字後生效,合作雙方各執一份。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絡地址:

股東:

證件號碼:

電話:

聯絡地址:

公司投資入股合作協議 [篇2]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規定,為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北京、天津地區工程建設專案聯營合作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聯營合作目的: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第二條聯營合作範圍:甲方在北京、天津行政區劃內拓展的所有業務。

第三條聯營合作期限:從20xx年10月日到20xx年12月30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第四條聯營合作體制:在甲方的框架內成立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北京、天津地區工程建設指揮部(或專案部),雙方以指揮部為平臺開展合作。

第五條工程建設指揮部的有關規定

一、指揮部為甲乙雙方聯營合作的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地點設在有限公司住所地,下設辦公室、資質管理部、招投標與成本控制中心、工程管理部、財務部等部(室)。

二、乙方指派人員負責指揮部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指揮部設經理一人,由乙方指派的人員擔任,全權負責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

三、在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工程專案的施工過程中,指揮部編入甲方的公司組織機構序列,對外的名稱為:“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

四、指揮部的人員組建上,原則上由乙方負責招聘。如乙方需求,可以從甲方系統內挑選人員,甲方提供相應方便並將乙方選中人員個人檔案調入集團,工作地點和內容由乙方安排。

五、指揮部聘任會計、出納各一名,原則上由雙方各派一人共同管理,亦可由乙方推薦甲方認可的人選擔任,其擬定的薪酬待遇為會計:4000元/月,出納:2500元/月,以後根據需要可協商調整。

六、甲方應為指揮部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資金使用、管理由指揮部經理負責。甲方有權監督和過問。

七、甲、乙雙方每年度可不定期對指揮部進行財務審計。

第六條聯營成員權利和義務

一、為了保證指揮部順利開展工作,不影響經營,甲方應為指揮部和乙方提供工程投標需用到的所有資質副本原件各一份及工程投標所需的建造師證等必備檔案。

二、甲方應提供完整的日常專案經營所需的各種印章和證照給指揮部。甲方應提供專案要求的銀行保函及相應專案運作資金的支援。

三、甲方負責為指揮部提供獨立的銀行開戶賬號,在乙方完全按照本協議規定執行的前提下,該賬戶及相關印章等所有賬戶管理支付等有關事項由乙方支配,非乙方同意甲方無權自行辦理與該賬戶相關的任何事宜,但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

四、甲方負責向建設方開具正式發票並向乙方所屬稅務所出具相應完稅證明。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另行直接在北京、天津區域內進行機電業務運作,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和影響,乙方概不負責,乙方並有追償甲方專案合同金額2%的賠償權利。

六、因維護指揮部債權等需要,甲方應及時為指揮部或乙方出具相關授權委託書等法律文書。

第七條收入分配

指揮部經營業務所得,依法繳納各類稅費,支付聘請人員工資福利獎勵及其他成本和依法必須支付的費用後,聯營雙方按下述比價分配:

專案合同金額在壹億元人民幣以下的專案:1%歸甲方,其餘歸乙方,款項劃轉時間和條件和方式為:。

專案合同額在壹億人民幣以上的專案:20%歸甲方,80歸乙方,款項劃轉時間和條件和方式為:。

款項劃轉完成後因該筆合作專案發生的必須向第三方支付賠償金等情況,雙方按以下比例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聯營成員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途單方退出聯營或雖未明確表示退出聯營但其實際行動明顯違反約定導致聯營業務無法繼續進行的,另一方可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先前聯營營業額總額25%的違約金,也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要求對方賠償先前聯營營業額總額30%的違約金。因其他違反約定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對本協議履行中的糾紛,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另行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指揮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____份。

甲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銀行帳戶:______

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銀行帳戶:______

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公司投資入股合作協議 [篇3]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第一章合作的宗旨、範圍、架構

××××房地產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月設立的房地產銷售公司,為更好的開展公司業務,結合丙方的經營、管理經驗,各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1條公司概況

公司為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工商行管理局註冊設立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為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為商品房銷售、中介,房地產營銷策劃,住所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萬元,企業型別為有限責任公司(國內合資)。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佔股___%;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佔股___%。

第2條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吸收丙方為公司的.新股東,丙方負責對公司進行增資,各方按所佔公司註冊資本金比例的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3條甲、乙雙方已繳付了全部註冊資本;丙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對公司進行增資。

第二章公司增資

第4條本協議簽訂後,公司增加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萬元,由丙方負責繳付。增資後,公司註冊資本金為人民幣____萬元,公司各股東的持股比例為甲方佔股%、乙方佔股%、丙方1佔股%、丙方2佔股%、丙方3佔股%;

第5條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甲、乙雙方所繳註冊資本不變。

丙方1繳付人民幣x元,出資方式為x;

丙方2繳付人民幣x元,出資方式為x;

丙方3繳付人民幣x元,出資方式為x。

第6條增資時間

1、本合同簽訂後x日內,丙方應完成註冊資本繳付義務;

2、丙方完成註冊資本繳付後x日內,甲、乙雙方負責完成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7條利潤分配

各方經協商一致,公司完成增資後,股東分紅按扣除企業所得稅後的利潤額由甲、乙、丙三方按x:x:x的比例分配。

第三章當事人保證

第8條原股東保證:

公司原股東特此向丙方宣告和保證以下權益之真實性,否則,由此給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其承擔:

1、甲方、乙方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一切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已獲得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或其他公司內部權力機關或法律所要求的其它機關的批准或同意。

3、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並有效存在的房地產銷售公司,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政府執照、授權、同意和批准。而且上述一切執照、授權、同意和批准有效且仍然存在,並無任何原因(丙方或丙方控股後造成的除外)會使上述任何一項被吊銷、登出或取消。

4、甲方、乙方作為公司原股東已按公司原合同、章程規定完成對公司的出資義務。

5、如果公司至本協議簽訂前所從事的業務不符合現行法律的規定,侵犯了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權益,由此給丙方或丙方控股後的專案公司造成損失的,則甲方、乙方應負責向丙方賠償損失。

6、如果公司在本協議生效前所簽訂的合同或對外所發生的民事關係存在不合法或無效的情形,且公司因此產生任何包括但不限於違約責任、賠償責任及侵權責任的法律責任,由此給丙方造成損失的,則甲方、乙方承諾向丙方賠償損失。

7、甲方、乙方於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所陳述的事實是真實的、完整的,並無任何其它應向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實或情形。

第9條丙方保證

丙方特此共同向甲方、乙方宣告和保證以下權益之真實性,否則由此給甲方、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其承擔:

1、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一切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丙方用於履行本協議之資金來源合法,並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權益,且不會與任何第三人產生爭議。否則,將視為丙方對本協議的根本性違約。屆時,甲方、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丙方賠償甲方、乙方因簽訂、履行本協議花費的一切費用以及已向第三方所支付的一切費用以及甲方、乙方因丙方的違約所產生的一切損失。

3、丙方於本協議及本協議之附件所陳述的事實是真實的,完整的,並無任何其它應向甲方、乙方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實或情形。

第四章資產負債處理

第10條資產確認

本協議雙方一致確認專案公司於本協議簽訂前的財務狀況(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狀況)以本協議之附件《專案公司x年x月之審計報告》披露的為準。

第11條負債確認:

雙方經協商同意:本協議生效前除了本協議明確約定應由丙方或丙方控股後的公司承擔或支付的債務外,公司的所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產生於本協議生效前的債務、債務產生的原因存在於本協議生效前的債務,應交而未交的稅、費)均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五章增資後公司的治理結構

第12條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為其最高決策機機構。

第13條公司設立董事會,作為公司運作管理中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公司章程所規定的重大事項。

第14條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董事由股東各方委派。董事會設董事長、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x方委派,副董事長由x方委派。

第15條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開展工作。

第16條公司總經理由x方推薦擔任。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聘期為三年,可連聘連任。總經理可由公司董事兼任。

第六章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第17條按本協議規定的丙方應繳付的款項,若丙方未能按約如期足額繳付的,則每逾期一日,丙方按照每日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二向甲、乙雙方支付滯納金。若逾期一個月,則甲方、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18條若由於甲方、乙方原因未能按約按期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甲、乙雙方按照每日丙方已繳付款項的萬分之二支付滯納金。若逾期一個月,則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19條若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協議載明的其它義務,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約定增資總額10%的違約金並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七章其他

第20條本協議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21條本協議一式伍份,雙方各執二份,餘份備用。

第22條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稅款及須向有關部門支付的費用,由協議各方依法及本協議的約定進行承擔,本協議無約定的,由各方依法承擔。

第23條本協議之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24條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欲對本協議進行修正,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1:

丙方2:

丙方3: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公司投資入股合作協議 [篇4]

甲方(股東):身份證號:

乙方(股東):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xx-xxx業務諮詢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公司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三條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萬元人民幣。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如下:

股東:身份證號:地址:

股東:身份證號:地址:

第五章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六條 股東以人民幣為單位出資。

第七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出資:元(即佔投資總額的50%);實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資,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

股東:出資:元(即佔投資總額的50%);實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資,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按照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依法獲取分配公司利潤;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出資額;

(五)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

(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公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八)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九)其他相關的權利。

第九條 股東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四)公司成立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

(五)各股東均不得私自轉讓或處分公司的財產;

(六)股東有義務向其他股東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七)其它相關的義務;

第七章 公司事務執行

股東應當按照有益於公司的角度執行日常事務,但下列事頂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才有效;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五)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它相關的事項。

第八章 公司股份轉讓

(一)公司登記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股份;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應當通知其他股東,不通知而轉讓的,該轉讓行為無效,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轉讓方承擔。

(三)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四)其它情況按法律規定執行;

第九章 法律責任事項

(一)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成立初,公司未進入正常運營期以公司名義產生的生活費用均由當事人獨自承擔。

(二)股東執行公司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公司所有,所產生的費用、虧損或民事責任,由有限公司承擔。

(三)股東在執行事務時如因故意、重大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共同投資人可以對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五)股東應當遵守國家相關法律,不得以公司名義進行違法活動,造成經濟損失,行為方應向其他投資人承擔賠償責任,行為人所產生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由行為人自己承擔。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為保證協議的實際履行,雙方自願提供所有向其他投資人提供擔保。雙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宜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本著公司利益,平等、合理、友好協商一致後,另行補充協議。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碼: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約地點:

乙方證人(簽字):甲方證人(簽字):

乙方證人身份證號碼:甲方證人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