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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活動免責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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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

戶外活動免責承諾書

1、該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活動發起人或組織者或領長(以下協議中簡稱: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明確知曉戶外活動所存在的風險,提高參加人員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動的發起人和同行成員在活動中出現的相關賠償及法律連帶等責任,讓戶外活動更加安全、健康、快樂

2、活動中,對於違犯國家相關法規、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的事件,則不在此《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範圍內,必須由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凡報名參加活動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閱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以下《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要在參加本次活動前(集合時)均應該在本協議上"成員簽名"處簽定真實姓名及身份證號,方可參加本次活動。

4、此協議為相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免賠的協議。你如果在此協議上簽字,你就已經完全知曉、理解和同意接受《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你就放棄了向活動發起者和其他參加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一、風險的承擔:

我參加戶外活動是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依簽署此有關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自擔的協議為前提要件的。我知曉活動的發起者只是活動的聯絡人,並非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曉他和同行的成員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戶外領隊的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曉他們並不能對我安全負責。

二、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內容:

1、活動非旅行社組團旅遊;是屬於個人設計的出行日期及路線,活動性質僅限共同愛好者自願參加、共同參與、風險自擔、責任自負;發起者和其它參加活動人員一樣,同樣也是自願參與者,對其他參加者沒有絕對的管理和支配權力;對於活動中突發的一切足以影響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項尚需參加者共同商定;活動中發起者僅有義務對全隊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參加者也有義務服從活動的整體安排。

2、凡報名參加活動的人員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閱讀、完全理解責任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的全部條款內容!代他人報名和帶外掛,需告知被代報人和被外掛人《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參加活動的被代報人和被外掛人也視同接受了本協議全部條款。同時,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知曉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

3、戶外運動不同於常規的旅遊活動,採取的線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規旅遊線路,有時氣象條件也非常規,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險性質;該項運動本身最大的特點在於其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活動安排的時間是估算時間,實際活動時間可能出現較大的差異;報名前,我已閱讀活動內容和《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經過合理判斷,同意接受本活動計劃和《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同意自行承擔本次活動的所有的風險和後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設施帶來的風險;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與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我願意承擔相應的損失和責任,導致我本人傷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賠償和連帶責任。

4、參加本次活動,包括徒步、登山、自行車、騎馬、徒步、攀巖、攀冰、滑雪、滑冰、涉水、游泳、郊遊、途中乘車、住宿(露營)、就餐、球類以及裝備的使用等活動。上述等活動都存在有潛在危險,可能會受到身體損傷、癱瘓、甚至死亡的風險,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閒等活動也存在突發病、心臟病等和甚至死亡的風險;我自願參加這些活動和使用活動裝備,如果因為在參加上述某一活動中受到任何傷害,我同意自行承擔和接受所有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且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5、戶外活動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驗,可能遇到包括在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也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地點,短時間(或24小時及以上)內無法得到救援,也有可能遇到包括跌墜、落石、冰崩、雪崩、閃電、過河、失溫、凍傷、咬傷、刺傷、犬咬、野獸等襲擊及各種意外傷害,甚至死亡;我清楚的知曉活動發起者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完全包含本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當我成萬一遇到上述等傷害後,所有救援和醫療等全部費用我同意全部承擔,活動的發起者和其它參加者不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連帶責任;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和法律責任,並不僅限於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6、如果此類活動往返是自駕或包車,同樣存在較大危險,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提供了自由選擇的權利,我同意乘座或自駕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和受到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範圍額度內接受保險公司的賠償,不再另行向該車主(司機)索賠;如我是車主(司機)受到傷害,甚至死亡,我也同意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範圍額度內接受保險公司的賠償;發起者和其它成員不承擔任何賠償和法律責任;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車主(司機)由於違反相應交通法規等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或傷害,不在此《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範圍內,按國家相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和自行辦理。

7、我清楚知道此次活動發起者不是保險公司,沒有義務為我購買意外保險等險種,我知道自己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萬一;我知道發起者已在活動內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活動開始前自己瞭解保險類別和購買保險;對於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

8、在此我謹宣佈我自己身體健康,適合參加本次活動,身體沒有損傷、病痛、心臟病、突發病歷或其它疾病;我理解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我只參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並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認為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行。如我在活動中發生各種疾病或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9、當由於出現各種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將配合協助發起者及同行成員盡力協助我的同伴,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我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一步理解到,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發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我。

10、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宣告:我已經年滿18歲!我已閱讀和理解以上宣告和全部條款內容;我理解參加此次戶外活動相關的風險;我同意承擔由於選擇和參加此次戶外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對於參加本次活動而引發或與之連帶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出現任何形式和性質的害傷,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於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責任。

11、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知道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才能報名參加本次活動,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我知曉,一旦簽署,此協議將生效,也知曉本協議同樣有效於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

協議範圍:凡是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已經閱讀、理解,並完全接受該協議條款;該協議自集合報到簽字後開始生效,至活動結束時終止。(簽字前和活動結束後,已不屬於本次活動範圍內)

成員簽名(姓名、電話、身份證號碼):

戶外活動個人安全免責協議書

第一條 本次戶外活動本著放鬆心情、親近自然、無任何商業目的、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 但戶外活動有風險,參加者應有必要的風險意識。

第二條 本協議書為強制性必籤文字,簽字人代表必須簽寫本人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簽字者意味著接受並承擔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不籤者意味著放棄參加此次活動的權利。凡參加這次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同時知道並同意該免責宣告。參加人簽名後,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曉並同意。

第三條 參加本次活動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循道德和社會公德規範,必須是環境保護主義者,並應該具備以人為本、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和助人為樂的良好品質。

第四條 參加本次活動人員應該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18週歲以上)。

第五條 參加活動者在此次活動期間的個體人身安全責任自負。鼓勵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活動中一旦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人身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參加活動的成員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 本次活動(免費導遊 自願提供導遊服務,陪同大家一起遊玩)對參加本次活動者的人身安全不負有民事及相關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次活動時間:2012年4月 15 日(上午9:00至下午3:00)

第八條 車費¥ 元,預付定金¥300元,餘款¥ 到達目的地後一次性付清

我已經認真閱讀上述條款,並且同意。

參加本次活動者(代表)簽字:

戶外活動免責宣告書

家長委員會的所有活動均是為了孩子,家長作為孩子行為和安全的監管人,在公共場所組織的活動原則上要求家長與孩子一同參加。戶外活動,我們遵迴圈保、自助、節儉、自助、友愛的出行方式。無論活動大小、無論長線短線,都應簽訂戶外活動責任書。這是對領隊的保護,也是對參與者負責。

1、凡是報名者,均為自願參加本次活動.瞭解戶外運動存在的危險性,並必須接受本免責條款;

2、因不可抗拒因素、天氣情況或者其他因素,領隊有權利對行程進行適當調整或取消; 

3、途中如遇堵車、惡劣天氣等導致無法到達目的地,請勿抱怨;

4、活動中聽從指揮,發揚團隊協作精神,倡導自助與互助相結合的戶外理念;

5、注意安全,遵守團隊紀律,須服從領隊的安排,絕對不能擅離隊伍;

6、報名人員視同預設戶外活動規則,活動中個人如有意外,組織者不承擔任何責任;

7、嚴禁有心臟病、腦血管、精神病、高血壓、個性極端等疾病或心態的人士參加;

8、謝絕任何理由亂扔垃圾者參加,你可以不撿垃圾,但是不要扔垃圾,不要因為一個人讓整個隊伍受到廣大驢友的譴責;

9、領隊不是導遊,只是活動召集者,不提供導遊級服務;

10、領隊選擇隊員以報名順序及是否具備戶外經驗為主要參考條件。

11、本活動為自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

12、團隊的任何一名隊員都應本著:“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這次活動,活動發起者和組織者亦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13、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宣告依法解決,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宣告;

14、代他人報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領隊同樣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5、我們參加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同時知道並同意該免責宣告。參加人簽名後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否則後果有參加者自負;

16、如是自駕車活動,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同車搭乘者認可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範圍內接受賠償,不再另行向該車主人或司機索賠;

17、在參加涉水的活動時,參加者必須事先明確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讓組織者和同行人知道;不會游泳者必須自行攜帶救生工具並不得單獨在水邊遊玩,如無申明者視作能游泳責任自負;

18、如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則不在此免責範圍內,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9、我瞭解本次活動是一次自助結伴戶外活動;

20、我瞭解本次活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在整個活動期間,我將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21、我保證在本次活動中遵守團隊紀律,服從領隊,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約定,不做破壞生態環境的事;

22、整個活動期間,我保證攜帶合適的裝備、足夠的食品、飲水,並對自己的一切行為負責;

23、我自願參加本次活動並同意以上宣告!

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

一、宣告:

1、該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活動發起人、組織者或領隊(以下協議中簡稱: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明確知曉戶外活動所存在的風險,提高參加人員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動的發起人和同行成員在活動中出現的相關賠償及法律連帶等責任,讓戶外活動更加安全、健康、快樂、有意義。

2、活動中,對於違反國家相關法規、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的事件,則不在此協議範圍內,必須由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凡報名參加活動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閱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青春飛揚戶外騎行俱樂部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要在註冊成為會員時簽字和在本協議上簽字。

4、此協議為相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免賠的協議。你如果在此協議上簽字,潛在代表你就已經完全知曉、理解和同意接受《青春飛揚戶外騎行俱樂部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你就放棄了向活動發起者和其他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永遠免除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二、風險的承擔:

我參加戶外活動是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依簽署此有關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自擔的協議為前提條件的。我知曉活動的發起者只是活動的聯絡人,並非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曉領隊、嚮導和急救人員及同行的成員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戶外生存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曉他們並不能對我安全負責。

三、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內容:

1、本次活動非商業活動,非旅行社組團旅遊,也非贏利性質自助遊活動;是屬於個人設計的出行日期及路線,活動性質僅限共同愛好者自願參加、共同參與、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全程遵循“自助,互助,低碳環保”的原則;發起者和其它參加活動人員一樣,同樣也是自願參與者,對其他參加者沒有絕對的管理和支配權力;對於活動中突發的一切足以影響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項尚需參加者共同商定;活動中發起者僅有義務對全隊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參加者也有義務服從活動的整體安排。

2、凡報名參加本次活動的`人員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閱讀、完全理解責任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的全部條款內容。代他人報名需告知被代報人《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參加活動的被代報人也視同接受了本協議全部條款。同時, - 1 -

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知曉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

3、戶外運動不同於常規的旅遊活動,採取的線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規旅遊線路,有時氣象條件也非常規,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險性質;該項運動本身最大的特點在於其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活動安排的時間是估算時間,實際活動時間可能出現較大的差異;報名前,我已閱讀活動內容和《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經過合理判斷,同意接受本活動計劃和《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同意自行承擔本次活動的所有的風險和後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設施帶來的風險;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賠償連帶責任。

4、參加本次活動,包括登山、徒步、郊遊、住宿(露營)、就餐以及活動和裝備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潛在危險,可能會受到身體損傷、癱瘓、甚至死亡的風險,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閒等活動也存在突發病、心臟病等甚至死亡的風險;我自願參加這些活動和使用活動的裝備,如果因為在參加本活動中受到傷害,我同意自行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且,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5、本次活動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驗,可能遇到在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的可能,也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地點,短時間(或24小時)內無法得到救援;我清楚的知曉活動發起者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完全包含本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當我萬一遇到上述等傷害後,所有救援和醫療等全部費用我同意全部承擔,活動的發起者和其它參加者不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連帶責任;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和法律責任,並不僅限於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6、我清楚知道此次活動發起者不是保險公司,沒有義務為我購買意外保險等險種,我知道自己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萬一;我知道發起者已在活動內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活動開始前自己瞭解保險類別和購買保險;對於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

8、在此我謹宣佈我自己身體健康,適合參加戶外騎行活動,沒有那些會影響我參加戶外騎行活動或使用裝備的不適、損傷、病痛、心臟病、突發病歷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只參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認為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行。如我在活動中發生各種疾病或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9、當由於出現各種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將配合協助發起者及同行成員盡力協助我的同伴,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我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一步理解到,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發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我。

10、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宣告:我已經年滿18歲!我已閱讀和理解以上宣告和全部條款內容;我理解參加戶外活動相關的風險;我同意承擔由於選擇和參加以後的戶外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對於參加戶外活動而引發或與之連帶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出現任何形式和性質的害傷,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於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遠免除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任何第三方的賠償及法律責任。

11、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知道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才能報名參加本次活動,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我知曉,一旦簽署,此協議將生效,也知曉本協議同樣有效於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代為簽名者視為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由代簽人承擔後果。

12、協議範圍:凡是報名參加並註冊成為會員者均視為已經閱讀、理解,並完全接受該協議條款;該協議自注冊成為會員簽字後開始生效,至退出俱樂部成員時終止。(騎行至集合地點前和活動結束解散後的路途,已不屬於活動範圍內)。必須本人簽字,方可有效;他人代簽,視為無效。自簽字後,以後舉行活動無需再籤,(協議中的本次活動指青春飛揚戶外騎行俱樂部每次舉行的活動)。所產生的效力直至本人退出俱樂部為止。

本人簽名(蓋章): 日期:

戶外活動免責宣告書

2011-08-08 14:26:39來自:阿信99分頁(北京)

本次活動是一個自發的戶外運動,我們遵迴圈保、自助、節儉、自助、友愛的出行方式。無論活動大小、無論長線短線,都應簽訂戶外活動責任書。這是對領隊的保護,也是對參與者負責。

本活動為自助遊活動。遵循”自助,互助,環保”的原則,參加者必須對自己的安全負責,活動中發生意外,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組織救援或改變行程,但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特此宣告!本領隊宣告中關於免除領隊賠償責任之約定效力,同樣及於本次活動副領隊、收隊及財務總管和隊員。

活動開始後本宣告自動生效並表明你接受本宣告,否則,請在活動開始前退出!

免責條款

此次活動屬自助出行活動,當由於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團隊的任何一名隊員都應本著:“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這次活動,活動發起者和組織者亦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宣告依法解決,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宣告。

代他人報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領隊同樣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