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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間業務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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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定代表人:

公司之間業務合作協議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據華人民共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原則,實現技術研發市場營運直接聯,創造良好經濟效益社效益,達成以協議:

三、合作方式及條:

1.甲方以現有市場營銷網路及社資源基礎,更進步市場潛力,逐步形成個規範化,全國性營銷網路。

2.甲方根據社需求,收集承接企業應軟,硬專案。

3.乙方利強技術力量,甲方新承接或甲,乙雙方共同確立專案。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開拓業務程序提供技術支援。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專案,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專案,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雙方合作過程,甲,乙雙方無權干涉方企業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本,互相交流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發展,充分利甲方廣泛市場資源優勢發揮乙方科研能力,實現技術研發市場營運直接聯盟。

二、合作範圍:

1.媒體軟,硬

2.it產品市場營銷

3.網路工程

4.網路營運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利益%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每半年調節次,根據合作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雙方協商,另確定合作方式分成方式。

六。共同專案成果歸屬分享

1.方轉讓其有專利權,另方以優先受讓其共有專利權.

2.合作各方,單方宣告放棄專利申權,由另方單獨申.

3.專案被授予專利以,放棄專利申權方以免費得該項專利普通實施許,該許不得撤消。

4.方不同意申專利,另方不得單方申專利.

5.特殊,當事人各方還以合同規定技術成果權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專利申權,技術各主階段產生研究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方切資料,專項技術專案策劃設計嚴格保密,並只能合作雙方公司業務範圍使。

2.甲、乙雙方公司全部級職員,研發組人員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就業期間研發期間所接觸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專案,資金有關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中小企業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容行均屬洩密。

八、其 它

1.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向有關仲裁機構提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式兩份,雙方各執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簽定地:簽定地:

簽定時間:簽定時間

公司之間業務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鑑於:

1.甲乙雙方(以下簡稱“雙方”)正在進行 專案(以下簡稱“專案”);

2.甲乙雙方對該專案進行具體研究工作(以下簡稱“合作”);

3.雙方就該專案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對方提供有關保密資訊,且該保密資訊屬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資訊予以有效保護。

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 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

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從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資訊可以以資料、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碟、軟體、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保證該保密資訊僅用於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

2.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資訊予以妥善儲存。

3.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資訊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並至少採取適用於對自己的保密資訊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資訊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註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或可視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為保密資訊,並在告知後5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該確認應包含有所透露的資訊為保密資訊的內容。

5.雙方保證保密資訊僅可在各自一方從事該專案研究的負責人和僱員範圍內知悉。在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資訊前,應向其提示保密資訊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並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於本協議規定的程度。

經保密資訊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應按照保密資訊披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資訊的所有檔案或其他資料歸還給保密資訊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資訊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銷燬。專案終止後,保密資訊披露方有權向接受方提出書面要求將保密資訊資料交還。

6.上述限制條款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1)在簽署本協議之時或之前,保密資訊已以合法方式屬接受方所有;

(2)保密資訊在通知給接受方時,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3)保密資訊是接受方從與其沒有保密或不透露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

(4)在不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責任的前提下,保密資訊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5)保密資訊是接受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獨立開發,而且未從披露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獲得的資訊中獲益;

(6)接受方應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披露的資訊(通過口頭提問、詢問、要求資料或檔案、傳喚、民事或刑事調查或其他程式)因而透露保密資訊,在該種情況發生時,接受方應立即向披露方發出通知,並作出必要說明。

7.雙方均不保證保密資訊的精確性與合理性。

8.保密資訊披露方提供的保密資訊,如涉及侵犯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情況,接受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且免於由此產生的索賠。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作出違約行為的一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果守約方確認,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僅採取賠償的補救措施是不夠的,則守約方還有權採取禁令、實際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濟措施。

四、免責條款

由於地震、水災、火災或政策變化等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

五、本協議有效期五年。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管轄並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並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七、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公司之間業務合作協議 [篇3]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路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路。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體的開發專案。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專案。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程序中提供技術支援。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專案,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專案,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體,硬體的開發

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路工程

4.網路營運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後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開發專案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宣告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專案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階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專案,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八、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定地: 簽定地: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