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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位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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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惠州市愛心報刊發行有限公司

廣告位合作協議

乙方:惠州市鼎龍廣告裝飾設計工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雙方合作經營愛心書報亭廣告位資源開發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與乙方作為合作物件,共同開發廣告位資源,並共同享有該廣告位帶來的收益。

2、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廣告發布手續,並配合乙方做好該廣告位的設計和製造工作。

3、 甲方應做好廣告位的日常維護工作和用電需求,費用計入公攤成本。

4、 在合同期內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招商操作模式,不得將該廣告位以乙方以外的第三方進行相關業務的合作。

5、 甲方享有乙方在廣告位招商過程中的知情權。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積極利用該廣告位開展廣告招商業務,並承擔業務開展過程的相應費用。

2、 乙方負責籌資完成愛心書報亭廣告位的初裝費,具體費用根據製作和安裝產生的費用計算。

3、 如在合同簽訂5年後,該廣告位因自然報損需要進行二次投入或大規模維修的,乙方應籌資完成。

4、 該廣告位所產生的業務,由乙方向廣告投放單位出具正規發票,並承擔相應的稅金。

5、 乙方有權將與甲方的合作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轉讓。

6、 乙方享有該廣告位的使用定價權。

三、利潤分配

1、第一年甲方享有廣告位百分之利潤分成;第三年之後甲方享有廣告位百分之60的利潤分成;利潤計算方式為扣除廣告發布的.行政報批手續,廣告投放單位回報費,廣告位的基本製造費和安裝費後。

2、 乙方享有廣告位百分之利潤分成;第三年之後乙方享有廣告位百分之60的利潤分成;利潤計算方式為扣除廣告發布的行政報批手續,廣告投放單位回報費,廣告位的基本製造費和安裝費後。

四、付款方式

1、 乙方在收取廣告單位的廣告投放費後,核算出廣告發布的行政報批手續、廣告投放單位回報費、廣告位的基本製作費和安裝費用後,乙方應在 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協議所得得部分。

2、 如因廣告單位投放原因造成的廣告費未能及時支付或無法支付時,甲乙雙方按比例共同享有該筆費用的債權,直至該項費用得到落實後按協議進行分配。

五、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1、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月年

2、 甲乙雙方為本合同內的平等主體,應積極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如因任何一方違約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等,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

六、爭議解決

若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仍無法解決的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或法院進行申訴。

七、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相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廣告位合作協議 [篇2]

甲方:秦皇島易普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

為積極推進秦皇島市市區建設步伐,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美化、淨化、亮化城區街道。甲方、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同意免費將河北大街、和平大街、西港路、秦皇東大街等所有路燈燈杆廣告位交由乙方運營用於釋出商用廣告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致共同遵守:

第一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路燈燈杆交由乙方運營於商用釋出廣告(招商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路燈燈杆上的廣告位置釋出廣告。

第二條:乙方出資製作高檔雙面燈箱廣告位。安裝高度、大小一致,要使街道更加整潔、亮化,提高城鎮街道新形象。

第三條:乙方不得損壞路燈及其符裝置,損壞照價賠償。

第四條:乙方不得懸掛或出租第三方釋出其不健康和與政策不符的廣告。

第五條:乙方有權在甲方路燈上搭電用於燈箱廣告使用。使用時間和路燈一致。

第六條:乙方不得於無條件拆除乙方的廣告燈箱位,及在不付款的情況下強加於乙方釋出甲方所需廣告內容。

第七條:在運營期間甲方必須確保乙方不受工商、路政、城-管及其它與其相關執法單位的干擾和執法,不讓乙方受到經濟利益的損

失。

第八條:乙方負責維護好其路燈廣告位,定期檢查其安全隱患及時解決。乙方可自行砍去會擋住廣告位的樹枝,但不得損壞主杆樹。

第九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年,自 2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止。

2、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果乙方欲繼續使用該路燈釋出廣告應當於合同期滿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簽定之日起開始具有法律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蓋章: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廣告位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雙方共同合作經營戶外廣告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守: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將位於之戶外廣告位(共計平方米)作為合作條件與乙方共同開發三面翻廣告位,並共同享有該廣告位帶來的收益;

2、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廣告發布手續,並配合乙方做好該廣告位的設計和製作工作;

3、甲方應做好該廣告位的日常維護工作,費用計入公攤成本;

4、甲方應解決廣告位的用電需求,費用計入公攤成本;

5、甲方在第一年享有該廣告位40%的利潤分成,第二年之後的合同期內享有該廣告位50%的利潤分成,利潤計算方式為扣除廣告發布的行政報批手續費、廣告投放單位回報費、廣告位的基本製作費及安裝費後;

6、在合同期內甲方應遵守乙方制定的招商操作模式,不得將該廣告位與乙方以外的第三方進行相關業務的合作;

7、甲方無條件享有該廣告位單面平方米的自身廣告發布權,釋出費用及製作安裝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8、甲方享有乙方在廣告位招商過程中的知情權。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籌資完成該三面翻廣告位的初裝費,具體費用根據製作和安裝實際產生的費用計算;

2、如在合同簽訂五年後,該廣告位因自然報損需要進行二次投入或大規模維修的,乙方應籌資完成。

3、乙方應積極的利用該廣告位開展廣告招商業務,並承擔業務開展過程中的相應費用;

4、該廣告位所產生的業務由乙方向廣告投放單位出具正規發票,並承擔相應的稅金;

5、乙方在第一年享有該廣告位60%的利潤分成,第二年之後的合同期內享有該廣告位50%的利潤分成,利潤計算方式為扣除廣告發布的行政報批手續費、廣告投放單位回報費、廣告位的基本製作費及安裝費後

6、乙方無條件享有該廣告位單面平方米的自身廣告發布權,釋出費用及製作安裝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與甲方的合作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轉讓;

8、乙方享有該廣告位的使用定價權。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收取廣告投放單位的廣告投放費用後,核算出相應的廣告發布的行政報批手續費、廣告投放單位回報費、廣告位的基本製作費及安裝費後,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協議所得部分;

2、如因廣告投放單位原因造成的廣告費未能及時支付或無法支付時,甲、乙雙方按比例共同享有該筆費用的債權,直至該項費用得到落實後按協議進行分配。

四、違約責任及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為合同簽定之日起至2017年9月1日(扣除籌款期及製作安裝期2個月);

2、甲、乙雙方為本合同內的平等主體,應積極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如因任何一方違約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環境汙染等,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政府行為、自身責任以外的火災、水災等)造成的損失,雙方均可免責:

五、爭議解決

雙方若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仍無法解決的可向當地仲裁機構或法院進行申訴。

六、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之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