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實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和法規,擬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和工作制度;
二、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協調、指導、督查和資訊統計工作;
三、做好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建立並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的服務管理機制的工作;
四、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資訊網路工作,落實屬地化管理職責,完善“一盤棋”建設機制;
五、做好流出人員《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發放工作、落實屬地化管理職責、做好流動人口資訊的採集、錄入和流動人口資訊系統平臺的資訊反饋工作;
六、及時對實行計劃生育的流動人口提供便民維權服務;
七、宣傳有關流動人口管理政策和計劃生育相關知識。
八、熱情指導流入已婚育齡婦女參加計生服務站提供的免費避孕節育和“雙查”等服務,主動上門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人口計生局流動辦
2012年度景洪市職中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承諾書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頒發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加強我校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特制定二零一二年度景洪市職中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承諾書。
一、承諾人(學校校辦企業負責人、租住學校校舍人員或承建學校校舍的施工單位)在辦理其所屬人員子女入學(園)手續時,主動向學校交驗有效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無有效證明的,將按《條例》規定限期辦理。
二、承諾人將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法規,不出現違法生育,自覺接受屬地計生部門開展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
三、學校要加強本單位出租房流動人員計劃生育情況監管,即使向屬地計生部門通報流動人口違法生育情況。對本單位範圍內流動人口家庭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宣傳,宣傳普及率達90%以上。
四、學校要加強本單位流動人口用工情況監管,對來學校打工人員嚴格登記管理。對外出務工人員積極向流入地提供資訊並及時查驗寄回的各種證明。
學校(公章): 承諾人:
負責人: (簽字蓋章)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二零一二年 月 日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承諾書
汕頭市龍光建設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省、市關於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有關規定及“誰經營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企業和專案經理部簽訂以下目標責任書:
一、乙方僱用、容留沒有持戶籍地頒發並經現居住地鄉鎮、街道計生管理部門查驗合格的《婚育證明》的流動育齡婦女(18~49週歲,含隨隊家屬,下同)。對因故暫未辦、驗《婚育證明》的`流動育齡婦女,敦促她們在被招用當月底前到所屬轄區的鄉鎮、街道或辦理臨時《婚育證明》,不辦理者及時予以解僱或勸離。如違反規定,乙方願意接受相關處罰,負責相關費用,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二、乙方每半年組織所僱用的流動已婚婦女查環查孕一次,督促她們落實節育措施和補救措施。
三、定期如實填報《專案部僱用流動育齡名冊》,接受甲方和有關部門的檢查。如弄虛作假,願意接受甲方處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如果乙方所負責的工程專案僱用流動育齡婦女出現超生的,願意接受甲方對專案經理扣分直至取消資格的處罰。
甲方:汕頭市龍光建設有限公司(章) 乙方:汕頭市龍光建設有限公司
責任人: 海濱路中段綜合改造工程(章)
責任人: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