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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轉讓協議書彙總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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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轉讓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轉讓協議書彙總六篇

轉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受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 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 幣 萬元,其中,甲方佔 %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 幣 萬元,實際出資 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 %的股權以 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籤、蓋章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歡樂故事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芒市勐煥路4號的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600平方米,並保證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歡樂故事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改造原有歡樂故事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和房屋裝修等;營業裝置等全部歸乙方。

四、乙方在20xx年11月15日前分兩次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250000元(貳拾伍萬元整),第一年付款50%,第二年付清餘下100%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鑑於:甲方在呼和浩特市 參與 單位團購住宅(期房) (專案名稱)一套普通商品房,開發商為。具體房號為: 棟 單元 號房。該房目前尚未建成,未具備登記條件。

甲、乙雙方就該房轉讓事項經過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協議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願將以其名義購買的住宅呼 (專案名稱) 棟 單元 號房(以下簡稱該房)轉讓給乙方。

二、 該房開發商團購售價為每平方米(大寫) 元,預售建築面積 平方米。總價款為(大寫)元,(¥ )。 甲方已支付購房款(大寫) 元,(¥ )。其餘購房款可辦理銀行居住商品房抵押貸款。

三、 該房屋雙方議定由甲方轉讓給乙方, 乙方於 日向甲方支付該房款的部分人民幣 萬元(¥ ),甲方負責將該房屋在開發商處的底單更名為乙方,並將購房收款收據交與乙方。在乙方與開發商簽定購房合同時,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人民幣(大寫) 元(¥ )。 其餘購房款項乙方以自己名義辦理銀行居住商品房抵押貸款,並支付給開發商。

四、甲方必須負責辦理更名手續。

五、房屋所佔用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開發商已取得上開房屋佔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進行商品房住宅開發,並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及其他有關費用。

六、該房產可以辦理居住商品房抵押貸款,如乙方無法辦理居住商品房抵押貸款且乙方無力支付餘款的,可要求甲方退還已支付全部房款及轉讓費。

七、 本協議的附件與協議有同等效力。 甲方擔保人為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 本協議一式份,甲乙方各執份。

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立約人:

甲方:(簽字 )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擔保人:(簽字 )

年 月 日訂於市

轉讓協議書 篇4

飯店轉讓協議書

甲方(轉讓人):

乙方(被轉讓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讓標的:

甲方將位於設施(見財產清單)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200000.00元整。

2、轉租標的:

租賃房屋3間(共 平方米)及附屬設施轉給乙方,從20xx

年6月21日起。

3、讓費的繳納方式:

甲方於6月21日將位於 酒店內所有財產、設施交付乙方並驗收後,乙方20xx年6月21日付轉讓費定金50000元。扣除甲方所欠乙方60000元外,其餘下90000元於20xx年7月21日前付清。如果在規定日期內不能付清餘款,甲方有權收回酒店。

4、條款:

甲方在將本協議項下的房屋轉給乙方時,應當通知房屋所有人

(出租人)知悉本協議。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如經營發生困難,乙方有權將本協議項下房屋再行轉租給第三人經營。

5、費用承擔: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酒店所發生的債權和債務由甲方承擔。在協

議簽訂之後,因經營酒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在乙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稅費、水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等費用按使用數額和國家規定價格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經營期間,房屋的維修責任由乙方承擔。

6、裝飾裝修:

經營期間,有權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到期後裝飾裝修物乙方可以帶走。

7、違約責任:

如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經營損失200000元整,並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整。

8、以經合同簽訂,其酒店內所有一切事務均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9、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5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東(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路) 號的店鋪(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裝置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店面轉讓合同

立契約書人_______即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營業轉讓事宜,訂立本契約,條件如下:

一、 轉讓標的:甲方願將獨資設立,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_號的______________,轉讓予乙方經營。

二、 本件轉讓價格及其計算標準:

(一)______________全部生財器具,存貨作價為人民幣_____萬元。生財器具及存貨另列清冊交分別標明價格。

(二) 上列生財器具,存貨經盤點如有增減變化數量,則依清冊所記載價格,增減給付現金。

(三) 甲方應收未收款約計_____萬元(詳移交清冊),悉數由乙方承受,不另計價。惟乙方應承受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詳移交清冊)。

三、 付款辦法:於簽訂本契約的同時,乙方交付甲方_____萬元;其餘款於點交完訖之日一次付清。

四、 點交日期及地點:雙方訂定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點交日期,並定於商行現場為點交地點。

五、 特約事項:

(一) 本件點交以前,所有甲方對外所欠一切債務,概由乙方承受教育,並由乙方將營業承受承擔債務的情況通知各債權人。點交前所積欠一切稅捐、水電費用、房租、員工薪資亦同。

(二) 商號名稱或延用原名稱,或變更名稱,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並應協同乙方辦理商號變更登記手續,不得藉故推辭。

(三) 商號現承租坐落_____市_____路_____號的租賃權,由甲方讓與乙方,並由甲方負責出租人與乙方辦理續租_____年,與乙方另行換立租約,如出租人不允許續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條件,致乙方受害時,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 違約處罰:任何一方違反本契所列各條情形之一,即視違約論,對方有權解除契約。如系乙方違約,願將已付款項,任由甲方沒收;若系甲方違約,則應按所收的款項加倍返還以為違約處罰。若有其它損害,仍得請求賠償。

七、 甲乙雙方應各覓保證人,對甲乙雙方的違約對他方應負賠償責任,願各負連帶賠償之責,並均拋棄先訴抗辯權。

八、 本契約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_____

甲方:_____ 保證人:_____

乙方:_____ 保證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 (賣方)

乙方: (買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上海市 權益轉讓事宜,簽定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一、該房屋權屬狀況如下:

1、甲方於______年___月____日於上海市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發展商)訂立《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該合同約定:甲方以人民幣_______元整的總價款購買上海市 房屋(以下稱該房屋),上述預售合同已有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甲方尚未取得該房屋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乙方已全面瞭解該房屋的上述情況,仍表示願意購買該房屋;

2、有關內容詳見所簽定的《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甲方保證其與發展商簽署的上述《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內容屬實,並且甲方保證該房屋無任何其他權利限制,若有甲方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以總房款人民幣______元整買賣該房屋,甲、乙雙方間的實際付款方式如下:

1、 乙方於簽約後五日內以匯款方式,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_______元整;

2、乙方於甲、乙雙方至房地產交易中心辦妥權益轉讓手續當日,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_______元整;

3、雙方同意房款可以人民幣或美元計價,若以美元計價則依交款匯兌當日中國銀行公告之匯率標準辦理,雙方各無異議。

三、甲方的義務為:

1、甲方負責獲得發展商同意,進行房屋的權益轉讓;

2、甲方應依中介方通知五個工作日內到上海市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妥該房屋權益轉讓手續;

3、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當日將該房屋有關資料交付給乙方,待發展商交房時直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四、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責支付該房屋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等相關進戶費用;

2、該房屋的維修基金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依中介方通知五個工作日內到上海市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妥該房屋權益轉讓手續。

五、若甲方在甲、乙雙方辦理該房屋的權益轉讓手續期間,反悔不出售該房地產給乙方,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同時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且甲方應返還乙方支付的所有房款;

六、若乙方在甲、乙雙方辦理該房屋的權益轉讓手續期間,乙方反悔不購買上述房地產,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同時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甲 方支付違約金;

七、若乙方未按本協議時間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應支付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未付款的萬分之三)。逾期超過三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支付甲方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作為違約金;

八、甲、乙雙方約定,如因發展商原因導致雙方不能辦理該房屋的權益轉讓事宜。則雙方應依中介方通知三天內依本協議總房款及其他條款約定另行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訂《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的,逾期達15日,則視為違約,同時違約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總房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