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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簽訂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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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如何簽訂離婚協議書

(1)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3)共同財產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

(4)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2015年離婚協議書範文

協議人:某, 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漢族,住××市×××路×××號

協議人雙方於××年 月 日在 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張某與王某自願離婚。

二、兒子張某某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週歲止,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號的 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6萬元,現協商歸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現金 3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2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張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如何簽訂離婚協議書 [篇2]

協議離婚作為夫妻雙方平等協商終結婚姻的一種方式,民政部門在登記離婚的時候會要求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胡律師在日常工作中接觸到很多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有些當事人往往把離婚協議書寫的含糊不清,甚至出現與自己所要表達的內容不符的地方,在此,胡律師做一個簡單總結,談一下離婚協議書書寫的注意事項。

一、 離婚協議書總體的內容主要要求清晰明確,最起碼不能出現語法錯誤。舉個例子,

在財產分割中,有的當事人寫到:一、婚後財產魯AXXXXXX轎車一輛歸女方所有。

二、婚後所有共同財產歸男方所有。婚後所有共同財產包含了婚後財產魯AXXXXXX轎車,那麼,這輛魯AXXXXXX轎車到底是歸男方所有,還是女方所有?當然,我們可以看到這份離婚協議書的意思是要表達除魯AXXXXXX轎車之外的其它夫妻共同財產歸男方所有。所以在第二條中一定要註明“其它”二字,以免引起錯誤理解。

二、 離婚協議書的離婚原因多種多樣,大部分都寫“感情不和”也有寫“因第三者導致

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原因多種多樣,終歸是離婚,離婚的原因事實求是的寫就可以了。

三、 對於孩子撫養這一塊,胡律師看到的往往是約定了孩子的撫養費支付情況,但什麼

時間支付,通過什麼方式支付沒有說清楚。一般可以寫明半年支付一次,可以通過到固定的銀行賬號打款的方式支付。另外,當事人往往忽略的是孩子的探視問題。為避免將來出現糾紛,可以約定何時去探望孩子,已經探望的方式。探視孩子的時候要考慮到將來孩子上學的情況,比如兩週歲的.一個孩子,約定了星期一去探視,那麼幾年之後,他上學了,星期一探望就明顯不合適了。這些因素要考慮進去。探視的方式是指把孩子帶走還是在另一方家裡探視?如果帶走,什麼時間帶走,什麼時間把孩子送回來,這些都需要約定。因為看孩子男女雙方發生矛盾的情況很多見,主要原因就是當初約定不明,導致後來雙方各執一理,誰也不服誰。

四、 關於財產分割問題,需要特別說明的就是財產分割應當清晰明確,比如一處房產,

應當寫明房產的坐落位置,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子最好是註明兩證的證號。另外,在此需要說明的是一定要搞清楚房產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有些當事人,離婚協議書籤了,回頭才發現原來土地證或房產證還是在男方的父母名下。等於處分了第三人的財產,除非第三人同意並允許辦理過戶手續,否則,當事人的期望不可能達到,會生出很多事端。另外,有些夫妻雙方均同意把房產或財產歸孩子,因為離婚之後,孩子歸一方撫養,撫養孩子的一方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往往直接掌控財產,另一方在做出財產分割的時候要考慮到這一點,不能覺得只要是財產寫了給孩子就萬事大吉,對於此事的處理意見應當格外慎重。

五、 關於離婚協議書的簽訂問題,協議離婚是本著合法、自願的原則。如果一方不是出

於自願,而是受到心理強制或脅迫而去的民政局,在民族局工作人員面前一定要說明情況,請求幫助。如果自己簽字了,後來又說是自己是被欺詐、脅迫等原因簽訂,以此請求確認無效,往往面臨極大困難。

六、 胡律師建議當事人在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協議書時應當事先起草一下,寫的清楚明白

後到民政局照抄上就是了,必要時可以找他人代為過目或起草,這些都有利於避免將來因為離婚協議書的書寫問題產生新的矛盾。

如何簽訂離婚協議書 [篇3]

離婚協議書內容: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六章“離婚登記”的規定,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應當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離婚協議書內容至少應包括:⑴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⑵子女撫養;⑶財產處理;⑷債務處理。現附後範本一份僅供公眾參考。

同時,提請公眾注意:不同的離婚案件案情各異,打官司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打證據”,事實沒有證據佐證則很難被法院認定,這樣容易致使應有權益受到損害。

離婚時,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個人財產?子女歸哪一方撫養?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如何區分?這些問題都相當複雜,需要根據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釋等法律規定逐一分析解決。從離婚的途徑上看,協議離婚消耗的人力、物力成本最低,是大多數離婚當事人的首選。但是,協議離婚時如果不能有效地解決“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會為以後發生糾紛留下隱患。此時,找專業律師代為起草離婚協議書實有必要。

離婚協議書樣本一份,是由本律師接受當事人委託後,經過兩週的周旋和協調,為離婚當事人起草的離婚協議書,現提供給公眾參考:

男方:王某某,男,19**年**月,*族,身份證號:***。

女方:林某某,女,19**年**月,*族,身份證號:***。

雙方經過充分考慮、協商,現就離婚問題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在感情上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因此,雙方均同意解除婚姻關係。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女方放棄對“**市**區**路**弄**號A室”房屋所享有的產權,放棄的權利由男方繼受。如需辦理產權變更手續,女方有義務配合男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男方承擔。

2、男方放棄對“**市**區**路**弄**號B室”房屋所享有的產權,放棄的權利由女方繼受。如需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男方有義務配合女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女方承擔。

3、如有其他共同財產(包括房屋裝修、家電、傢俱、存款、股票、保險等),則歸管理財產一方所有,另一方不再要求分割。

三、對債權債務的處理

1、“**市**區**路**弄**號A室”房屋尚欠銀行貸款**萬未還,該部分債務由男方承擔,女方不再承擔。

2、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四、明確子女的撫養歸屬權及撫養費

1、雙方婚生女王某歸男方撫養。

2、女方每月15日前支付600元人民幣作為女兒的撫養費,其他費用(例如保險費、醫療費等)由雙方各自承擔一半。

3、女方每月逢雙週週六上午九點到男方處接孩子探視,於當日下午七點之前送回男方住處。

五、其他約定

1、為妥善處理離婚之事,女方自願支付**萬元人民幣給男方,支付方式如下:

1)雙方約定,男方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與女方一起到雙方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女方當場支付一半款項給男方;

2)雙方約定,男方與女方一起到××銀行(營業點或支行名稱,××路××號)辦理轉貸手續,女方再當場支付一般款項給男方。

男方: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何寫離婚協議書

在協議離婚中,離婚協議書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因為,對協議離婚來說,“雙方自願”是基本條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必要條件。而離婚協議書中它不僅應明確是表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同時還應明確雙方離婚後比較重要的問題,如孩子如何撫養,財產如何分割等。離婚協議書寫得好,將為雙方日後的平靜生活創造良好基礎。反之,可能會婚雖然離了,但是還有許多遺留問題給雙方帶來麻煩。

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1.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3.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

4.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由於當事人一般對法律所知有限,不清楚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權利,不知道如何很好地保護自己,同時由於離婚時往往由於太傷心、太難過而情緒波動較大,在達成離婚協議時常常感情用事,以至容易造成事後追悔的情況。因此,為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避免離婚後追悔莫及或者再起糾紛,建議在達成離婚協議前先向有關專業人士諮詢,或者請律師代表自己與對方協商,或者請律師居中調處,在雙方發生爭議時請律師闡述有關法律規定,再由雙方提出自己的意見,然後在律師的幫助下達成離婚協議。

一、標題:“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協議書”。

二、男女雙方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住址、工作單位及職務、身份證編號及結婚證編號。

三、引言:雙方協議離婚的原因,訂立離婚協議書的目的、依據、程式等事項。

四、自願離婚的約定:明確協議雙方皆自願離婚的真實意思表示。

五、子女撫養權約定:即對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由一方撫養,還是由雙方輪流撫養,若為輪流撫養,約定具體操作方法。

六、撫養權變更的約定:如,可在協議書中約定:若出現如下情況的,可以(或者應當)變更撫養關係:(1)原撫養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原撫養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七、撫養費的約定。即對撫養費的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期限及前三項的變更進行約定。撫養費數額的確定,既要考慮到子女的生活、教育需要,也要考慮非撫養方的實際收入狀況,另外,子女求學所需學費、生活費增長,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療費用等也應予以考慮。

八、子女的姓氏問題。《婚姻法》雖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但在子女出生後,一般就會確定子女的姓名,父母離婚後,撫養方在辦理子女戶籍和入學事宜時,常利用自己的撫養權改變子女姓氏。可以在協議書中約定,未經非撫養方同意,撫養方不得擅自將子女姓氏更改。

九、子女的送養問題。未經非撫養方的同意,撫養方不得擅自對子女進行送養。

十、對子女的探視約定。對探視時間、地點、方式進行明確約定,對節假日的探視可靈活變通,強調撫養方的配合義務。

十一、共同財產的分割。包括不動產、物品、現金及存款等如何估價、劃分,共同債權的享有、共同債務的清償責任(注:夫妻共同債務不因離婚而免除)。對於共同財產的分割,最好能列出清單,註明詳細情況。

十二、住房問題的處理方案。現有住房歸哪方居住,另一方的居住如何解決。

十三、對離婚當事人生活困難一方,另一方是否進行經濟幫助,若給予經濟幫助,對具體的方法及期限可進行約定。

十四、雙方認為其他需要明確的事情。

十五、對協議情況的說明。主要是協議的份數和生效日期。雙方可以約定離婚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亦可約定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十六、簽署:離婚雙方的簽名、捺印,並註明離婚協議書籤訂的年月日具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