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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票務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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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宥諾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航空票務合作協議

廈門越飛商貿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擴大業務,同時為方便甲方訂票,與甲方就機票預定、交接及票款的結算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在訂票過程中,應將乘機人的準確姓名、證件號、航程通知乙方。

2、 甲方自願退票或改期時,應及時通知乙方,所產生航空公司應收退票或改期費用由甲方承擔。

3、 方在票款結算時,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結清票款。

二、 乙方責任:

1、 甲方與乙方確定相關航班資訊等情況後,乙方應及時簡訊告知甲方。

2、 乙方為甲方提供航班資訊及座位情況,如遇航空公司航班變更時,應及時致電通知甲方。

3、 乙方應及時準確按民航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退票、改票、送票業務。

4、 如因乙方工作失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按航空公司有關規定對甲方給予補償。或贈與甲方要求出行目的的機票一張。

4、乙方贈送甲方所有工作人員出行航空意外保險(保額40萬 保期7天)

5、乙方在結款前一週提供甲方當月的機票票款帳單明細。

三、 付款方式:

甲方以支票、現金或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項。

四、 結帳日期:

雙方自合同簽定之日起,每個月(1)日至(30)日為一結算期,甲方於該結算期最後一日後的(2)天內,一次性結清該結算期款項。

甲乙雙方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若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需蓋公司專用章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航空票務合作協議 [篇2]

合作專案:航空票務系統人員╠╠╠培訓、取證、就業安置。

合作雙方: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電 話:

聯絡人: 電子郵件:

乙方: 北京航空票務培訓就業中心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聯絡人: 電子郵件:

甲方是國家重點學校,擁有豐富的教學和管理經驗。北京航空票務培訓就業中心是在北京擁有從事航空票務培訓、安置專案的資深團隊,擁有各大航空公司票務中心及航空服務公司聯網的出票系統及就業安置渠道。雙方為拓寬辦學渠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優勢互補的基礎上,合作堅持“誠信為本,點滴盡致”的`宗旨,全面、深入地推行“技能——學歷——複合——就業”的辦學模式。並達成如下協議:

合作宗旨:提高學生就業率,使每一位學有所成的學生都能夠找到穩定求發展的朝陽工作。

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需實事求是的按照雙方制定的招生簡章進行宣傳,不得宣傳招生簡章以外的資訊,如宣傳簡章以外的資訊造成的任何不良影響由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保證乙方以雙方聯合辦學的名義招收的學生,必須由乙方機構培訓及安置。不允許輸送到其他機構培訓安置。

3、甲方在合作過程中負責計算機應用、打字、實用英語及專業課三字程式碼、艙位表等輔助課程及學生管理,以上甲方的前期管理及教學必須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課程設定計劃認真進行,使後期乙方的專業教學予以保障。 乙方責任:

1、乙方確保本批學生培訓合格能夠全部上崗,確保就業崗位為北京城區的航空售票網點的航空售票崗位,工資待遇不低於每月 元。

2、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招生宣傳工作的圖片、文字、影像等資料。

3、乙方協同甲方審查學生入學資格,參與學生面試錄取工作。

4、乙方派出專業教師到甲方學校執教專業知識,掌握技能,免去學生來京崗前培訓及生活費用。來京就可直接走向工作單位實習就業。

5、乙方完成合作框架內航空服務(票務系統)人員的專業教學、實際操作訓練和與其崗位相關的就業指導。

6、乙方保證航空服務(票務系統)專業教學的質量,達到用人單位的崗位要求。

7、乙方支援完成甲方學員能夠順利取得中國航空運輸協會《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崗位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考試。

相關義務:

1、雙方保證在合作過程中所掌握對方的資訊,只能在合作專案中使用,對方對因合作所知悉的資訊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給第三方或使用於其它途徑。

2、在合作過程中,凡是與合作相關的人員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繞過合作框架與第三方進行業務對接。

費用:

1、甲方學校負責乙方派出的專業教師的住宿。

2、這次合作若甲方學生能夠通過乙方專業教師的考評,甲方按每個學生 ( 1500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崗位安置費用。若甲方學生不能通過乙方專業教師的考評,甲方按每個學生( 2500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專業技術培訓及崗位安置費用。

第五條 其它約定

1、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不能履行時,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4、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