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縉雲縣教師進修學校
乙方: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培養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我校(甲方)與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定如下接送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學校週末離校時間:13點50分,學校在週末絕不會延長教學時間,請各位家長根據路途估算學生大致到家時間。
二、甲方責任:
1、嚴格執行《縉雲縣教師進修學校作息時間表》,嚴格執行作息制度。
2、確保學生放學前在學校。如學生請假、曠課或其他情況不在校,學校要提前通知監護人。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配合甲方做好學生的週末回家工作。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護工作。
2、監護人有義務和責任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學習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識。監護人要學習、瞭解交通安全常識,熟悉交通標誌,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為孩子做好交通榜樣。
3、乙方自行接送的,需在放學後半小時內到校將學生接走。由於種種原因不能接送,需要學生自行乘車回家的,一定要叮囑注意安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但須及時報告學校,同時向110、120求救。
4、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學生,確保學生放學途中的安全。
5、監護人或被委託人接送學生時車輛不得亂停亂放,應停放在校門外規定的地方。
6、監護人或被委託人接送孩子的車輛,必須是安全合法的車輛,不帶學生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及其他交通工具。嚴禁學生自己騎電動車、摩托車回家。
7、學生自行乘車回家的,需乘坐安全合法的車輛,嚴禁乘坐三無車輛、非營運車輛、農用車、摩托車、超員車輛等。如乘坐以上車輛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家長自己聯絡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自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至 2015 年 7 月 2 日。
甲方:縉雲縣教師進修學校 乙 方:
學生姓名:
班 級:
蓋 章 家長簽字: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回家安全承諾書
___________家長:
你好,感謝您一直對吉的堡支援,為了確保學生回家的安全,加強對學生的放學的管理。經學校討論決定,現在由學校和學生家長統一簽訂《學生回家安全承諾書》以此來維護學生回家安全。
□學生自己回家,回家路途安全請由家長督促並負責。
□ 學生由家長接送,學生家長未來之前不可以離開學校。
注:如學生家長在樓下等待請電話聯絡前臺(電話:2629111),待確認後允許學生離開。
學生家長簽名:
吉的堡少兒英語廣安分校
201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