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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就餐學生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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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為了在校就餐學生的安全問題,在食堂的服務上都做了哪些承諾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了在校就餐學生安全承諾書,歡迎大家前來參閱。

在校就餐學生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在校就餐學生安全承諾書篇一

來安國小校外就餐學生安全承諾書 為確保校外就餐學生安全健康,防止意外事故,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上級安全會議精神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學校加強安全防範教育,特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家長必須積極主動地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增強學生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防觸電、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壞人、防意外傷害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和防範能力。

二、學校負責學生校在內的安全,家長對學生在校外一切時間內的安全負全部責任,中午12:10方能進入校園。學生外出就餐期間的安全監督由家長負責,如交通事故、意外傷害、食物中毒、遊戲場所等異常情況 ,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家長應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學習、生活、衛生等行為習慣和養成教育,教育子女按時到校、按時回家、不在途中追逐打鬧。凡屬學生不聽老師管教,不遵守校紀校規等而引發的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學生姓名:

學生班級

監護人簽名:

簽訂日期:

  在校就餐學生安全承諾書篇二

我校實行了全日制作息後,有部分離校較近的學生中午不在學校就餐,為了這部分學生回家就餐時的路途安全,按照上級要求,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如下協議:

1、依據國家有關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條例,學校負責學生到校後、放學前在校期間的管理,家長負責到校前、離校後(包括放假時間)的管理,家長要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監管學生校外行為,不能出現監管上的盲區,確保學生上、放學途中的安全。因此,中午不在校就餐的學生中午回家就餐和返校時的路途安全由監護人負責。

2、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和自救能力。

3、家長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在規定時間出入學校,不得遲到、早退、曠課。

4、家長要堅持督促學生每天中午按時回家就餐,按時返校上課。凡未按時回家的學生,家長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絡;未按時返校上課的,班主任要及時與該生家長取得聯絡。學生有事耽擱,必須由家長代學生請假。

5、家長要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要遵守交通規則,時刻注意來往車輛,不能追車、爬車、或在公路上追逐打玩、多人並行、突然橫穿公路等;不乘座“三無”車輛。

6、家長要教育學生,不能私自下塘洗澡、摸魚;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山塘水庫邊、煙水坑等危險地方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7、家長要教育子女注意飲食衛生,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不和陌生人、社會閒雜人員交往,做到陌生人的話不聽、陌生人的路不帶、陌生人的東西不拿,防止壞人拐騙。

8、一、二年級在校外就中餐的學生,其家長或監護人還要每天按時接送孩子。

9、班主任、家長或監護人應該保證24小時電話暢通,若更換聯絡方式應主動及時告知對方。

10、凡不遵守學校規定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由學生及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11、此協議若有不當之處,以國家有關規定為準。

班級: 年級 班 學 生:

班主任: 家長(簽名):

毛石國小

20xx年11月18日

此協議一式二份,學校和家長各持一份。

  在校就餐學生安全承諾書篇三

xx-x學校校外就餐學生安全監管協議書 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父母授權的監管人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權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沒有監護與被監護的關係,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校和學生的監護人應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外就餐期間和往返學校期間的交通、食品衛生以及人身、財產等安全,保證學生的健康成長,結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監護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孩子 現就讀於xx-x學校 級 班,學校近年來實行半封閉式管理,要求學生在校食宿,現因原因,學生本人 提出申請,監護人 同意 學生在校外就餐且親自到校與學校簽訂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依據國家有關學生安全事故處理條例,學校負責學生到校後、放學前在校期間的管理,監護人負責到校前、離校後(包括放假時間)的管理,監護人要按照學校的作息時間監管學生校外行為,不能出現監管上的盲區,確保學生上、放學途中的安全。因此,不在校就餐的學生外出就餐和返校時的路途安全由監護人負責,學校和班主任、老師一律不負任何責任。

2、監護人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和自救能力。

3、監護人要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在規定時間出入學校,不得遲到、早退、曠課。

4、監護人要堅持督促學生每天按時就餐和返校。學生未按時返校又發生其他行為,監護人及學生應承擔該學生所做行為的.一切後果。

5、班主任、監護人應該保證24小時電話暢通,若更換聯絡方式應主動及時告知對方。

6、監護人要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要遵守交通規則,時刻注意來往車輛,不能追車、爬車、或在公路上追逐打玩、多人並行、突然橫穿公路等;不乘座“三無”車輛。外出就餐前期間所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監護人負責,學校和班主任、老師一律不負任何責任。

7、監護人要教育學生,不能私自下塘洗澡、摸魚;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山塘水庫邊、煙水坑等危險地方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8、監護人要教育子女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因在校外就餐所發生的食品安全問題及其後果,由監護人承擔,學校和班主任、老師一律不負任何責任。

9、注意人生安全,不和陌生人、社會閒雜人員交往,做到陌生人的話不聽、陌生人的路不帶、陌生人的東西不拿,防止壞人拐騙。

10、凡學生外出期間和其餘空擋時間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學校和班主任、老師一律不負任何責任。

11、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視為完全理解和自願簽訂的協議。本協議從簽字之時生效,有效期至高三畢業離校之時。

12、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學校和班級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聯絡電話: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