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石家莊市榮達通訊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單位):北京嘉福佳慶科貿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適應通訊業務發展需要,更好地為通訊建設服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工程甲乙雙方展開合作。甲方同意授權於乙方承接通訊工程業務,乙方獨立組織工程施工與承擔工程竣工後的保修服務工作。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特訂立如下協議,雙方共同
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
北京嘉福佳慶科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以石家莊市榮達通訊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對中國電信廊坊市分公司燕郊電信工程組織進行施工。
二、根據工程專案的實際需要
由甲方出據“工程專案授權委託書”,乙方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負責實施該工程專案全過程的工作。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市場的經營與協調。
2、對該工程專案合同的評審與簽訂。
4、甲方負責出據該專案工程的授權委託書。
5、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銀行賬戶.並配合乙方開取工程發票
6、甲方有權定期對授權乙方的工程專案的管理、施工質量、安全生產、
工期計劃等方面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積極開拓通訊施工市場,認真做好經營開發工作,擴大市場佔有率,在甲方委託授權書的範圍內開展工作。
2、認真組織工程專案的具體實施,嚴格履行合同條款,保質保量完成施工任務。
4、確保安全生產,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杜絕違章操作,如因管理不善、違反操作規程發生安全、質量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5、建立完整的內部管理體系,執行甲方的有關的管理制度,強化內部管理,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6、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獨立承擔乙方應繳納的全部稅款,獨立承擔乙方的債權、債務。
7、嚴格遵守雙方協議,按時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四、合作費用和提取方式:
甲方收取服務費標準:
(一)管理服務費的收取標準:
甲方按該工程造價的3%收取管理服務費(不含合同印花稅和個人及企業所得稅)。
(二)甲方收取管理費的方式:
投資方每次撥付工程款的3%,甲方分次記取。
五、工程價款管理
(一)投資方工程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甲方於7個工作日內轉匯給乙方,甲方不得佔用和挪用。
(二)甲方應配合乙方提供與該專案有關的正規成本發票,由此發生的企業所得稅由乙方承擔。
(三)甲乙雙方根據單項工程款的到賬數額,按本協議書規定的.比例標準收繳管理費服務費,如建設單位的單項工程合同預留了工程質保金,甲方不再預留乙方工程維修質保金,如建設單位單項工程未預留工程質保金的專案,甲方將按合同額5%的預留質保金。
(五)甲方根據到賬工程價款按本協議書約定的比例扣除乙方應繳納的管理服務費,餘額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成本發票)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撥付。工程質保期限到期後,甲方於7個工作日內把工程質保金支付給乙方,甲方不得任何理由不支付。
六、違約責任
(一) 如協議任何一方違約而造成另一方不能履行協議及給另一方造成損失,則由違約方承擔30%的違約金。
(二) 如因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國家政策變動、自然災害等),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延誤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全部或部分義務時,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提請仲裁部門裁定。
八、本專案結束後,如乙方和甲方無其他合作的在建專案,該協議自然終止。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正本兩份,副本兩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簽訂後,可作為本檔案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為兩年: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如繼續合作可另行商定。
甲方:石家莊市榮達通訊工程有限公司(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簽字):
聯絡電話:
乙方(單位):北京嘉福佳慶科貿有限公司(蓋章或簽字)
身份證號碼:(法人身份證)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簽字)
聯絡電話:郵箱:
本協議簽訂日期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