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案名稱:
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二、政策依據:
《xxx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xxx市人民政府第 號令)
三、受理條件
居住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租賃當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其中,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訂立租賃合同的,應當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為辦理。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續租或者租賃關係終止的',租賃當事人應當到原登記備案部門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變更、延續或者登出手續。租賃當事人雙方、單方均可申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四、申請材料: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新增(fd0004)提交以下資料:
租賃當事人訂立居住房屋租賃合同後,申請新增登記備案應提交以下資料:
1.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申請書(原件);
2. 租賃合同(原件);
3. 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影印件);
4. 房地產權證等有效權屬證明(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