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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學校勞務派遣協議書(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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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麼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職業學校勞務派遣協議書(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職業學校勞務派遣協議書(精選5篇)

職業學校勞務派遣協議書1

甲方(勞務派遣公司):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通訊地址:_____

聯絡方式:_____

電子郵件:_____

乙方(校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通訊地址:_____

聯絡方式:_____

電子郵件: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保證學校的學生享受更專業英語教學的共同願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教師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師派遣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一、合作範圍

1、合作地點:乙方學校。

2、合作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勞動報酬

乙方與每月______日前以儲蓄卡或其他方式向甲方支付上月工資,工資按老師所上課時計算,每節課______元。如遇節假日或突發情況,相應調整順延。如乙方統一調整發薪時間,則相應按新規定執行,甲方在此予以認可。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教師在乙方學校進行教師派遣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甲方需與乙方協商制定課程安排,乙方應儘量以甲方派遣教師的課餘時間為依據進行協調安排。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證派遣教師所承擔的相應課程和班級基本不變。

4、除特殊情況外,甲方需根據與乙方協商的時間及課程安排,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特殊情況:如甲方因臨時調整無法按時到校進行教學活動。)

5、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需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絡,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6、除特殊情況外,甲方應該按時完成所承擔的教學任務,並保證教學質量。

7、甲方應在教師派遣活動期間協助乙方學校維持良好的治安秩序及協助學校保障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8、甲方有權根據活動內容、形式及質量(包括授課方式及考評方式)向乙方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並積極與乙方進行協商,然後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做出相應調整。

9、甲方有權要求從乙方學校獲得所承擔班級的學生情況及基本課程安排等教學資訊。

10、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甲方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的進行,經雙方協商後可暫時中止教學活動。

11、甲方可因節假日安排暫停派遣教師教學活動。

12、甲方承諾在教學期間內不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安全意外,將不追究乙方責任。

13、甲方自行承擔由居住地前往教學點的往返交通等費用。

14、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5、教師派遣教學期間,甲方需有相關負責人與乙方負責人保持聯絡,以保證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由乙方負責提供教室及相關教學用具、必需品以及必要的協助。

2、乙方需保證甲方派遣教師所承擔的相應課程的課時和班級基本固定不變。如在課程和班級上需要做任何調整,需與甲方協商。

3、乙方負責協助甲方(派遣教師)維持教學活動的正常秩序。

4、乙方有義務保障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並與甲方合作保障甲乙雙方在教學地點的人身財產安全,若甲方在教學期間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巖、涉水、探險等,造成安全意外的,由甲方派遣教師自行負責。

5、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活動內容、形式及質量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議,並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然後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6、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評價、監督和定期的反饋。

7、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教學活動的進行,經雙方協商後可暫時中止活動。

8、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說明原因,然後雙方協商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9、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派遣教師在乙方學校進行教學活動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10、乙方有義務就所在學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甲方明確的文字說明,若因乙方未盡到履行該項義務之責任,以致甲方在未知情下違反其規章制度的,乙方不應追究甲方之過錯。

11、乙方應配合甲方節假日暫停教學的安排。

12、教師派遣活動結束後,乙方根據甲方的教學表現,為甲方開具教學證明材料

13、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4、教師派遣活動期間,乙方需有專人與甲方相關負責人保持聯絡,以保證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

五、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違約,對教學過程造成影響使派遣教師教學活動無法正常繼續的,另一方可終止合作。

2、守約方可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六、其它

1、若甲乙雙方合作順利,有繼續合作的意向,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本合同。如需變更、中止、解除或提前終止合作,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之後應形成相應書面檔案,然後終止合作。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自妥善儲存。

3、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撕毀。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職業學校勞務派遣協議書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有關規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勞動者(以下簡稱“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協議達成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期限內,雙方同意按以下程式接受和提供勞務派遣服務。

1、甲方向乙方發出《用工需求通知書》包括:崗位描述、人數、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報酬待遇等內容。

2、甲方所需勞動者,由甲方招聘或委託乙方招聘,或雙方聯合招聘。

3、根據甲方確認接受的勞動者名單,由甲方向乙方開出《用工通知單》。

4、乙方根據甲方的《用工通知單》上確認的勞動者名單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向甲方開具《勞務派遣介紹信》。

5、勞動者持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到甲方報到,甲方根據乙方《勞務派遣介紹信》接收勞動者並安排用工。

6、對符合退工條件的勞動者由甲方向乙方開具《退工通知單》退回乙方,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勞動者所從事的具體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及勞動者的綜合素質、業務水平等情況,在乙方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範圍內,調整勞動者的具體崗位。如需調整到勞動合同約定以外的崗位,甲方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後調整,並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安全職業衛生條件,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動保護,執行國家勞動標準、規定的工時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薪酬考核辦法等,並應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如工作要求、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勞動者。

4、甲方可就有關事項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專項協議(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專項協議需及時送交乙方備案。

5、如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退回乙方,並以《退工通知單》的形式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合法有效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提供勞務服務,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或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調整、或者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10)雙方協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據(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勞動者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乙方及勞動者本人。

如因乙方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按勞動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由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工在國家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7、因勞動者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追究勞動者的法律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

8、勞動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死亡且法律規定由用工單位承擔的,由甲方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將相關費用支付給乙方,乙方再支付給死亡勞動者的親屬。

9、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勞務服務情況按時足額計算支付勞務費用(包括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險費、勞務管理費等),並按本協議約定及時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依法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負責辦理相關用工手續,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並按照本協議及有關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月發放勞動者薪酬福利,辦理各類保險的繳費及對應待遇享受。

2、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乙方。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勞動者涉及勞動爭議方面的材料。如勞動者對甲方的退工有異議,乙方認為合理,乙方有權在六十日內提請複議。

4、乙方派遣的勞動者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工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甲方應及時組織搶救治療,並在知道工傷事故發生時起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負責工傷事故的申報和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勞動者的工傷醫療費用先由甲方墊付,乙方在獲得工傷保險的賠付後再將賠付資金支付給甲方。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除工傷保險賠償外,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按政策規定負責非勞動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單位在勞動合同期內退工人員的再次派遣和再就業工作。

6、乙方負責辦理或協助甲方辦理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手續。

7、在本協議履行期內,乙方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及勞動者進行資訊溝通和工作聯絡。

8、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勞務管理費用。

9、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應有保密義務。

四、勞務報酬、社會保險、勞務管理費用支付及結算

1、工資發放

(1)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將勞動者的每月工資劃到乙方指定賬戶,乙方收到甲方勞務費的工資部分後,在五個工作日內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資明細及時、準確將勞動者工資劃入其個人銀行工資賬戶,並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資發放憑據。

(2)乙方也可委託甲方按月將勞務報酬及時發放給勞動者,甲方應提供工資發放憑據給乙方,以便乙方瞭解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情況。

2、社會保險費繳納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動者,其社會保險繳納由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年度最低繳費基數和比例不得低於勞動者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佈數最低標準。國家對社會保險繳納基數、比例調整,乙方應根據規定作相應調整並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新的規定數額承擔。

(2)用工單位應為勞動者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當月20日前將當月的社保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並提供參保人員名單與參保種類、參保基數、參保時間。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在勞動者工資中扣除(乙方委託甲方發工資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劃轉社保費後,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於當月20日前將下月退工人員名單告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時提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封存或轉移手續。

3、勞務管理費的計算支付

甲方每月應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動者提供的勞務服務情況,按照___元的標準計算勞務管理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4、勞動者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在發放勞動者工資報酬或甲方在代發勞動者工資報酬時代扣。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提供規範的稅務統一印製發票。

五、其他約定的事項

1、甲方制定的適用於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管理規定,應當及時送乙方備存。雙方也可根據需要共同協商制定勞務派遣相關管理規定,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對勞動者的管理工作。

2、勞動者在工作中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知曉的所有涉及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的各種資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勞動者索要或要求勞動者向其提供。

3、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為甲方提供服務,應當與甲方辦理有關工作交接手續,甲方有權要求勞動者必須交回與工作有關的檔案與物品(包括各類檔案、客戶資料、培訓教材、辦公裝置等)及根據有關協議要求勞動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退回甲方的費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關工作交接完畢的書面確認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4、勞動者出現違紀、違章、違反保密制度等情況,由乙方委託甲方或甲乙雙方共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乙方被派遣勞動者管理規定和甲方的規章管理制度對勞動者進行處理。有觸犯法律行為的,依法送交司法機關。處罰結果以書面形式記入勞動者的檔案。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因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或延遲履行義務,造成另一方或勞動者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繳納或欠款派遣人員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的社會保險,所產生的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如雙方在履行過程中均有違約過錯,則雙方應按違約過錯的責任大小,承擔和賠償相應的損失。

4、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難以履行,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因終止本協議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和賠償。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式解決。

6、上述條款內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有衝突的,甲乙雙方相互免責。

七、附則

(一)協議期限與協議解除條件

1、本協議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協議解除條件:

(1)如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應提前六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因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時,協議即予終止。

(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提出不再續訂的,甲乙雙方本著責任共擔、友好協商的原則,按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共同處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勞動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勞動者的相關事宜。

2、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3、國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有變化時,甲乙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雙方按政策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本協議有悖於法律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辦理。

4、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責任。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經雙方修訂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乙方(蓋章):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授權代表簽字: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職業學校勞務派遣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一、合約產生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以派遣方式為在甲方工作的人員提供各項勞動人事管理事務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合作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派遣協議。

二、協議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未提出異議,合同可自行延長________年。

三、派遣服務專案

1.人員招聘:甲方根據業務需要可以自行招聘、選定勞務人員,也可委託乙方協助招聘並由甲方面試確定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經甲方確定後,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後派遣至甲方。甲方如需乙方代理招聘勞務人員,甲方應事先書面告知乙方,甲方所需崗位人員的任職資格、要求、聘用期限、福利待遇等事項。

2.勞動關係:乙方根據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的身份與就業狀態不同,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協調處理勞動爭議、勞務糾紛。

3.用工登記:乙方為當地戶籍的員工辦理招工錄用和退工手續;為外省市的員工辦理外來人員就業手續;

4.員工檔案:乙方負責對員工人事檔案的建檔、調檔與託管;辦理政審、出具各類人事(公證)證明。

5.工資支付: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員工工資支付清單,乙方負責承辦員工的工資發放,並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向國家統籌繳納的款項。乙方於每月15日發放員工工資。

6.社會保險:乙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按月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申報、結算、繳納及新增、變更、轉移、封存、終止等手續。

7.工傷申報:乙方負責向政府申報員工的工傷認定、理賠事宜。

8.政策諮詢:乙方常年為甲方提供勞動人事、社會保障各項政策諮詢,解答和協調處理甲方提出的各種疑難問題,及時傳達最新政策法規和動態資訊。

四、派遣費用

1.派遣人員工資福利費用

包括員工工資、社會保障費用及按國家地方政府部門規定的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他福利費用。員工社保的繳納按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社保金部分,每年4月隨政府的調整做相應調整。

2.派遣服務費:

根據本協議服務專案,甲方按實際使用人數,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標準為每人每月元(含檔案保管和勞動人事政策諮詢費用)。

五、派遣人員的核對

甲方按實際使用乙方勞務人員數,於每月________日提供書面確認名單(包括當月離職人員清單)給乙方,由乙方根據名單依法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當月及次月社會保險申報、登出等用工手續。

六、費用結算:

1、開具發票:乙方於每月_____日開具當月勞務費用發票交於甲方。

2、費用結算:甲方在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全額支付上月派遣人員工資、社保、服務費款項。

3、付款方式:甲方以銀行劃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

4、乙方帳戶資料:

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派遣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銀行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雙方管理責任

根據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的規定,甲乙雙方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作為人才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承擔各項相應義務;及時辦理用工登記、檔案轉遞、工資發放和社保繳費手續;申報和協助處理工傷事故及勞動爭議事件,承擔由乙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勞動爭議發生所應當承擔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2)甲方作為實際使用勞動者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對勞動者的各項基本義務:執行合同期限;安排工作任務;提供勞保條件;支付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福利;負責派遣員工職業病、工傷的救治。並在工傷、職業病發生24小時內書面通報乙方,承擔因工負傷、死亡及由甲方原因導致勞動合同解除、勞動爭議發生所應當承擔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3)自派遣員工在甲方報到之日起並在合同期限內,工作時間員工由甲方負責監督和管理;甲方涉及對員工管理的規章制度、獎懲規定、工作時間、工時制度、崗位要求等制度檔案,由甲方根據需要和政府規定確定,並由甲方於員工入職前書面告知員工。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須按有關規定和約定,根據實際情況和責任大小補償或賠償守約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時,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協議變更。本協議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協議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修訂本協議。

(2)協議期限內,若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甲方如因工作需要,仍需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直至被派遣勞務人員使用完畢止,屆時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協議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職業學校勞務派遣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二.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正式員工,由甲方安排乙方到_________ (以簡稱第三方)工作,甲方負責乙方檔案建立和日常管理。

2.甲方自乙方到第三方上班之日起,於當月內給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3.甲方負責乙方每月工資的發放及個人所得稅的代扣和代交.。若第三方到期(按第三方明文規定的發放工資的日期)不能將乙方收入劃入甲方賬戶,15日內甲方墊付全額工資及工資總額3%的滯納金髮放給乙方,特殊情況下,30日內甲方墊付全額工資及5%的滯納金給乙方。

4.甲方負責定期對乙方在第三方的工作情況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及勞務管理,並就乙方在第三方出現的各種勞務糾紛進行協調。

5.甲方負責乙方在第三方工作期間出現的工傷職業病等事故的理賠及善後事宜的處理。

6.甲方為了第三方生產的正常運作,也為了乙方各類保險的正常交納需向乙方收取用工合同風險抵押金______元/人。此押金於甲乙雙方正常解除勞務合同關係時一次性退還乙方;若乙方不願交納風險保證金,甲方有權扣留乙方一月工資及獎金做為風險保證金。

7.乙方若因個人原因不服從第三方的工作安排或者工作不認真造成第三方經濟損失,無論第三方是否將乙方退回給甲方,甲方即不再返還風險抵押金。

8.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工傷事故,甲方負責乙方各類保險及工傷索賠,並於索賠款到期的次日全部交給乙方。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和執行第三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第三方的工作安排。

2. 乙方必須愛崗敬業,圓滿完成第三方規定的各項生產指標。

3. 乙方充分享受第三方給職工提供的各項勞動保障和福利待遇。

4.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重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幫助第三方向乙方進行索賠。

5. 乙方在工作期間造成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自負。

6. 合同期滿後,乙方有續簽合同的優先權。

四.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1. 乙方無論任何原因無故離職,被第三方除名的;

2. 嚴重違反第三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第三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以第三方做出的書面決定為準);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乙方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務關係影響第三方正常生產,經提出拒不改正者;

6.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7. 乙方不能勝任第三方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利解除與乙方的勞務合同,甲方不再返還乙方的風險抵押金。

五,其他約定事項

1. 因第三方經營原因造成企業裁員,乙方被遣返,甲方須給乙方另行安排工作(應以第三方書面形式為準);

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合同內容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想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徵得雙方(含第三方)同意後辦理解除合同的正式手續。

六.合同糾紛處理。因履行本合同造成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一致書面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職業學校勞務派遣協議書5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郵編:_______

乙方(勞務派遣接收單位):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郵編: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建立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勞務派遣合作關係,就甲方派遣勞務人員到乙方單位工作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作協議。

一、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限為_______年。

雙方應本著對對方負責的態度,誠信恪守。

二、勞務派遣合作方式及性質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經營需要提出的要求,以靈活就業的方式派遣其勞務人員到乙方單位工作,被派遣勞務人員與甲方屬勞動關係。

乙方根據本合作協議與甲方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為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安排工作任務(或工程量),被派遣勞務人員與乙方屬工作關係。

三、勞務人員的條件和招聘辦法

1、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身體健康,品德端正,熱愛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工作責任心,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並經乙方試用、考核合格的人員。

2、對已在乙方單位工作,乙方認可繼續留用,勞務人員本人也同意的,並與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即可確定為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由甲乙雙方在《人員新增花名冊》上籤章確認。

3、需要新招聘的勞務人員。若乙方需要甲方負責組織招聘,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正式提出。乙方負責擬訂招工簡章(加蓋單位公章),以甲方名義招聘。乙方對應聘者負責資格審查和麵試,經確定錄用後,乙方支付給甲方招工所需的成本費用,並由甲方負責組織勞務人員填寫《錄用登記表》。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辦理派遣手續。

四、派遣勞務人員的數量、派遣期及工作崗位。

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的數量為_______人。

派遣期限原則上定為貳年,即: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對派遣勞務人員的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在乙方工作已滿半年以上的,若乙方認為可繼續留用的,不再實行試用期。

派遣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主要是:

五、費用支付

(一)乙方支付的費用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費用為勞務派遣的勞務費,勞務費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1、勞務人員的實發工資、按規定標準由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代扣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單位應繳納相關的社會保險費。

3、支付給甲方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4、根據有關政策、法規規定應該由用工單位支付的其它費用。

(二)費用標準

1、勞務人員的工資

乙方原則上應遵照同工同酬的原則,按勞務人員所在崗位及其相關的考核辦法發給。由於派遣到乙方勞務人員的食宿等日常管理由乙方負責,增加了乙方的用工成本,乙方可按勞務人員應發工資金額的5.5%收取管理費,但扣除管理費後發到勞務人員的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單位繳費比例。

按雲南省有關規定執行,由甲方按月繳納,並負責辦理各項手續。對乙方提出有關的特殊情況及人員的參保問題,經雙方協商意見一致後,由甲方盡力給予辦理。

3、乙方支付甲方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勞務派遣服務費為每人每月____元, (____元/年度)。

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如勞動合同書及其鑑證費、社會保險手冊工本費等)以及服務費應繳納的所得稅、營業稅、其他稅費全部由甲方承擔,不再向乙方另行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勞務費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一次,具體支付時間,一般在工資發放日前5個工作日必須支付,也可按照乙方的提議,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按以下要求辦理:

1、勞務人員實發工資

在一般情況下,甲方通過銀行直接把工資發到個人銀行卡上;若委託乙方發放,由甲方出具委託書提交乙方;若以現金髮放,由甲方派專人到乙方人力資源部門發放。

2、社會保險費的繳納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參保人員花名冊,花名冊資訊應符合甲方參保險種要求的各種資訊。甲方根據雙方約定勞務人員參保的險種,按勞動保障部門的有關規定計算出單位和個人應繳費數,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按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經稽核後,及時將款項(包括單位繳費數與代扣個人繳費數)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社會保險費用必須在當月月底前支付次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3、勞務派遣服務費

是甲方服務成本費用支出,不承擔任何其他費用支付(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應按規定發給勞務人員的經濟補償金、處理工傷事故需支出的費用等)。原則上與人員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同時支付。

4、雙方費用的結算劃轉

乙方每月匯出勞務費後,應填寫《勞務費支付彙總表》提交甲方,甲方每月將工資發放金額與社會保險繳納金額提交給乙方。甲乙雙方應定期核對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差額部分雙方應及時確認或調整。

六、甲方的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用工登記,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協議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對於乙方要求停止派遣的勞務人員,甲方負責處理解除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

(三)按時發放勞務人員工資及繳納社會保險費,絕不挪用,保證資金的安全,乙方可隨時查詢。

(四)按時下達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通知。

(五)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如勞務人員工作發生變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等,甲方負責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社會保險的轉移與變更,失業保險的申領手續。

(六)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接到乙方書面通知書後,在規定的時效期內,甲方負責辦理工傷事故申報、勞動鑑定以及工傷理賠事宜。

(七)對勞務人員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積極協助乙方按《勞動合同》的規定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八)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單位,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採取多種形式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給予配合。對乙方的意見和建議要求,及時與乙方溝通、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七、乙方的責任

(一)應按照《實施勞務派遣操作程式》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

乙方每月應提前5個工作日及時準確提供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費支付彙總表》、《工資發放明細表》及《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名冊》,並經主管領導審批並加蓋公章後提交給甲方。

(二)勞務人員發生增減變動時,乙方應在每月l 0日以前填寫《人員增加花名冊》和《人員減少花名冊》並加蓋公章後報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調整、處理有關事宜。

便於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合同和購買社會保險的及時性,乙方在報人員增減時應按照以下規定辦理:每月10日以前(含10日)提交《人員新增花名冊》的,勞務人員按本月1日簽訂勞動合同:10日以後提交《人員新增花名冊》的,勞務人員按次月1日簽訂勞務合同。

乙方若需解除某勞務人員勞動合同的,必須做通本人的思想工作,在協商一致後,勞務人員同意解除的情況下,應提前30天以上通知甲方,並將補償金匯到甲方賬戶後,由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三)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動報酬標準,並負責崗前培訓、崗前體檢、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對勞務人員應遵守的職業道德規範、內部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和要求、安全注意事項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責任。

(四)按國家規定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並定期或不定期對派遣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負責現場處理、人員救護、善後事宜等工作,並按《申報辦理勞務人員工傷事故的具體要求》給予辦理。

(六)按本協議規定,每月將勞務費的三項費用按時足額打入甲方賬戶,不得拖欠。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劃款,影響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和社會保險繳費,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處理

(一)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可進行審閱。乙方也可以與勞務派遣人員就工作崗位上的有關具體問題簽訂書面約定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字生效後,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以書面通知甲方,即行停止勞務派遣: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條件的;

2、不能勝任工作或連續2次考核都不合格的;

3、不服從乙方工作安排,並教育無效的;

4、嚴重違反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乙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5、工作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6、請事假15天、擅自離崗10天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非勞動者過失的其他情況等,確需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乙方提出解除勞務人員派遣的,應當在做好細緻的思想工作前提下,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通知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並按《勞動臺同法》的有關規定,乙方應支付給勞務人員經濟補償金。

(四)對勞務人員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按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進行索賠,並從本人工資中扣除(一般不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作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如有違犯本條款之規定,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若遇特殊情況不能履行本協議時,雙方應及時通過協商、解決。

(二)本協議期滿前30同,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則視本協議順延相同期限,執行有效。

(三)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十、其他

1、勞務派遣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又涉及甲方、乙方和勞務人員三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因此甲乙雙方應在遵守《勞動合同法》的提前下,按照省市勞動保障部門的具體要求,共同認真細緻、團結協調做好此項工作,為使每個環節達到規範操作,甲方特擬定了《實簏勞務派遣操作程式》,乙方應熟悉瞭解並按此操作。

2、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作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