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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合作協議書(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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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夥人合作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精選15篇)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

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1。合夥經營專案:

2。合夥經營名稱、主要經營地:

3。合夥經營範圍:

4。合夥經營期限:自至年月日止,共

5。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5。1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5。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

5。3本合夥經營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經營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經營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6。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經營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6。1盈餘分配:以

6。2債務承擔:合夥經營期間債務先以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時,以

7。引入合夥人、退出合夥經營:

7。1引入合夥人。

7。1。1合夥各方一致同意,不再引入新的合夥人。

7。2退出合夥經營

7。2。1自願退出。合夥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7。2。1。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7。2。1。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7。2。1。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經營的事由。

7。2。1。4合夥經營合同生效期間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出,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出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8。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8。1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解決合夥期間的企業事務。

8。2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9。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9。1合夥人的權利:

9。1。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9。1。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9。1。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9。1。4合夥人有退出的權利。

9。2合夥人的義務:

9。2。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9。2。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9。2。3為合夥債務承擔共同連帶責任。

10:禁止行為

10。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10。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競爭對手進行交易。

10。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11。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1。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1。1。1合夥期限屆滿;

11。1。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11。1。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11。1。4被依法撤銷;

11。1。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11。2合夥的清算:

11。2。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11。2。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11。2。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獎金;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11。2。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11。2。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12。違約責任

12。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2。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12。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12。4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13。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大多數合夥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14。其他

14。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14。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4。3本合同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14。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2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合作在

經營開發該地區汽車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一事取得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甲方經過長達2年的時間對瀘州地區售後維修保養改裝市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決定共同開展此業務.

二、合夥期限為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資額、方式、期限

1、每人出資萬元,計萬元,根據投資實況,可適當追加投資。

2、各人的出資,以貨幣方式交付。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作期間各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用於門面轉讓費(五千元),門面押金(四千元)以及裝置和首期零部件購入。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和抽離,協議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甲乙雙方議定:汽車維修,改裝,技術業務主要由甲方負責。公司財務及日常事務主要由乙方負責。公司所有進出貨以及資金流動必須雙方公開透明。乙方必須每天向甲方提供當天財務情況。

四、利潤分配,以資產評估為依據,按比例進行貨幣分配。

為了經營和管理好企業,推選為負責人,為了充分發揮和調動合夥人的積極性,利潤的分配按對企業的貢獻大小進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費800元作為工資,剩餘的每四個月分紅一次。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負責人要及時進行通報和清算。對於資本運作過程中出現虧本的情況,甲乙雙方按照藝人分擔五成的責任分擔合作風險。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協議;

②需經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六、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七、企業的事務以負責人為主,其他人為輔,共同參與企業的經營和管理。

企業應設立帳簿和銀行專戶,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業務雷同的合夥。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八、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合夥人參共同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和朋友之間的友誼原則予以解決。

十、本協議自訂立之日生效

十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夥團體名稱:

第六條團體經營場所:

第三章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七條合夥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夥人的合夥權益,使本合夥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八條合夥經營範圍及期限: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施工、預結算專案,合作期限為1年(20xx年5月12日至20xx年5月11日)。

第四章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合夥人共3個,分別是:

1、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2、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3、住所(址):,證件名稱:身份證,證件號碼:;

以上合夥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注此內容為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後補充到本協議)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按季度結算)

第十一條合夥團體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1、採取工薪制度,每月5號按3000元/月發放,並記錄存檔。

2、按季度結算處於盈利狀態時,按利潤的15%作為流動資金,10%作為固定資產(不得以時不能挪用),剩餘75%平均分配,並記錄存檔

3、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合作團體的共同財產。

第十二條合夥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

按季度結算處於虧損狀態時,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根據其具體金額平均分配到合作人,並及時將其上交到合作團體中,並記錄存檔。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5、合夥人享有否票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合同)書,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乙方將所屬中都步行街" "顧客170餘名及店內所有裝置及庫存產品(詳見清單),以折價4萬元入股甲方位於 。

二、雙方協商確定, 美容院現有資產核算資金為21萬元(包括轉讓費、裝修、基本設施、庫存產品),甲方佔投資總額的70%,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價4萬元基礎上再出資3.5萬元即佔投資總額的30%。

三、年終分紅方式:乙方擔任店長職務,享受10%淨利分紅,另外按投資比例30%分紅。甲方按投資比例70%分紅。

四、本合同期限為四年(按店鋪租賃時期)。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願辦理有關手續。

五、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活動策劃、專案及產品引進,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培訓美容師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管理日常事務、顧客及幫助美容師做好店內銷售服務工作。

六、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都應本本著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處理日常事務等。

2、利益:甲乙雙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資+服務手工領取工資,上班實行打卡制,按考勤記薪。

七、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資金短缺,共同承擔出資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裝修費用按每年三萬元折舊損耗,直到合同期滿為止。

八、支付方式:辦理公用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閱,賬務必須在雙方合夥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裡有底。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退股、離職或自動放棄並未滿整年者,當年利潤分紅不予享受。只能按當時的實際資產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後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二、如需他人入股,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後,再接納第三者入股。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合同簽訂之日付清餘下入股資金現金35000元人民幣,於年 月 日將 美容院所有產品設施儀器搬入 容院, 年 月 日(大年初八)正式營業。

2、由甲方支付的二月份房租從當月營業款中扣除支付給甲方,如當月資金不夠下月支付。

十四、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雙方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可受法律保護。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6

甲方:身份證號:現地址:郵編:聯絡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現地址:郵編: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年。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前期預需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元。甲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________%。

2、店面裝修完工後根據裝修情況多退少補。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3、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乙方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方保管,方監管,在每月日核算雙方簽字後,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

2、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②對於雙方合作事業專案有決定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為合作人,其許可權是: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②參與合作業務專案決策。

③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並通報另一方。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④後期他人入夥,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夥:

①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轉讓出資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起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合作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作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7

甲(姓名):______________

乙(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丙(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________________的字號________的店鋪,經營範圍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__。

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_____方自願合夥經營理髮店,總投資為______________萬元。

甲(姓名):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乙(姓名):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丙(姓名):_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夥債務;

④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年______月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______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X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_____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XXX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_____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_____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_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裡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_____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_____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簽約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8

合作協議由:專案出資人(甲、乙、丙)三方簽訂

甲: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____________專案,總投資為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專案,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三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職責由全體合夥人。

第四條工程完成後,所有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淨利潤額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專案債務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丙方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每年專案產生的利潤按比列進行固定投入。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______,自三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透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夥專案經營期限為工程專案竣工交付建設單位,工程款項結算支付後終止。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專案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四條未盡事宜,三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9

第一條合夥宗旨: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事務。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經營範圍: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各佔_________。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如未按時交齊,應向其它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出資應占比例按各方實際出資確定。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屆時按約定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可約定)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6、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7、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可再約定其他)

以下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全部同意方可執行。

1、處分合夥共同不動產;

2、改變合夥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支付合同債務。

(可增加)

合夥負責人超出委託範圍的行為,被其他合夥人追認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責任;其他合夥人不予認可的,由合夥負責人自行承擔責任,造成合夥或其它合夥人損失的,由合夥負責人予以賠償。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合夥成立後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0

合夥人:_________

合夥人數:_________個

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甲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夥人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第二條: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合夥人名即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_________;

(一)合夥人出資比例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提的基礎。

(二)合夥人的出資按其承擔的出資額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二人負責合作運營資金,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以人工和技術等作為其投資。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夥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後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六)債務分配: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後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七)所有合夥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夥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夥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八)三個合夥人,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第六條:經營方式,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個人佔有合夥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對於合夥經營的負債優先以合夥營業收入償還,不足部分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負擔,但是對外,均具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清償的金額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則有權向其他應承擔清償義務的合夥人追償。

(三)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佔有合夥股份比例承擔風險。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力和義務:

(一)合夥人都有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二)合夥人都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三)合夥人應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四)禁止合夥人本人(合夥人可以委託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夥人的家人)參事、議事。

第八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其他。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_________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的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十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在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按多數服從少數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超出許可權進行業務活動;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第十二條: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依照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入股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應按入股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合夥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巨集、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於法院。

第十六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需要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營銷或其他具體制度的,在本協議的約束下,另行協商制定。

(三)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日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1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

夥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

性別_______

性別___

年齡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_____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2

甲方:xx經貿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是一從事研發、生產、經銷xx保健系列產品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xx牌蕎麥殼保健褥是我公司獨立開發、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型產品,xx年10月獲國家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專利號:xx05293、6)。該產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實用價值,經濟效益可觀。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xxxxxxx市、區縣生產經營xx保健系列產品。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xx保健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甲乙雙方議定,乙方為進入該產品市場的初級階段,對生產、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三、雙方為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智慧財產權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3萬元整;包頭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5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四、本著“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應定為“xx(地名)分公司”,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參股生產此類產品的公司。

五、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蕎麥殼保健系列產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潤分成:

1、由甲方銷售,在成本價的.基礎上,再給乙方供貨價20%的提成。

2、如乙方自行銷售,甲方收取供貨價30%的提成。

3、結算時間按(月、季)實行。

4、結算方式,須雙方同意,現金和貨物都可。

七、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本合同可再延續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八、未盡事宜,協商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3

合夥人甲: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全部,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乙---(從事質量檢測)

(三)合夥人丙---(從事質量檢測)

(四)合夥人丁---(從事質量檢測)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所有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所有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由。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方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方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著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為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

動資金¥_________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

1. 甲方擁有閤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

2. 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

3. 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並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稅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 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 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 甲方有義務支援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為,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為。

6、 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 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稅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 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採購等。

3、 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 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後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 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儘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 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為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後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後,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為經營管理基金後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並分配完畢。經營管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於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 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 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 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 員工非故意行為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作出一切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合同的終止:

1、 雙方不續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將自動終止。

2、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合作期進行6個月內如未能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在付清員工工資並經雙方清算後,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4、 如遇不可抗力(地震、颱風、政府行為、戰爭、暴動等自然災害或政局動盪之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實現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15

甲方:姓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專案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雙方的出資應於年月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方出資合計元(大寫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盈餘,乙方享有%盈餘。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債務,乙方承擔%債務。

六、入夥、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夥: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甲擁有許可權:義務:乙擁有許可權:義務: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