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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協議書(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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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夥人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夥人協議書(合集15篇)

合夥人協議書1

甲方:,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乙方:,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丙方:,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丁方:,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注:(以下可以根據實際合夥人數再增加)

甲乙丙等各方經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現就合夥開店,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

合夥各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協定,各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雙共同經營座落於___省___市___路___號的名稱或字號(暫定)為店。經營範圍為: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合夥期滿後,經各方同意可以續簽或延長。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

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同意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夥人協議書2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決定合作承辦幼兒園,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幼兒園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幼兒園場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甲方與簽訂的經營權承包協議為準。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後附已投入資金明細表)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股份;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股份。

2、甲乙雙方的出資,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幼兒園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均按照股份比例進行。

2、按學期進行利潤換算和分配,每學期稅後利潤的______雙方分配;______用於資金積累及幼兒園發展或提高福利待遇。

3、每學期結束後次月由幼兒園會計提供財務決算明細報表,經甲乙雙方確認後進行分配。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轉讓、財產繼承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①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②當合夥協議(甲方與簽訂的經營權承包協議)承辦經營期限屆滿,並與無法續簽,或甲乙雙方不願繼續經營的,經雙方一致同意決定轉讓,轉讓收益按股份比例分配。

4、財產的繼承:甲乙雙方在幼兒園的財產份額有繼承權,甲乙雙方指定的繼承人經雙方同意,從繼承之日起,即取得的該幼兒園合夥人資格。繼承人不願意成為合夥人的,幼兒園應退還其依法繼承的財產份額。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

①幼兒園的招生、保教

②以幼兒園名義對外訂立合同;

③對幼兒園進行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

①代表幼兒園處理對外事務,疏通各部門的關係;

②瞭解辦園狀況,並提出合理化意見和決策;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3、甲乙雙方共同商議決定園長、財務人員的任免及園長工資待遇。

4、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幼兒園的債權債務及安全責任。

第八條財務管理

1、幼兒園按照通行的會計方法或法律規定的會計方法進行記錄、換算、存檔。

2、每月由財務向甲、乙雙方報送幼兒園財務報表嗎,每學期末向甲、乙雙方報告本學期財務狀況。會計報表和賬冊應置於幼兒園財務部,供合夥人查閱,每位合夥人均有權瞭解幼兒園財務狀況,並提出意見及建議。

3、幼兒園內外非固定單項開支20xx元以上的,必須經甲、乙雙方批准方可實施,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股份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__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3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專案(以下簡稱"專案")。

專案地址: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盈利的7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30%留作專案的擴充套件資金和維護專案的正常執行。

4、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___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自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夥:

___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___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專案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專案之經營狀況:

___專案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專案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專案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專案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專案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專案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專案名稱繼續經營原專案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專案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專案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4

甲方股東:____________

乙方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在20______年4月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____釀造有限公司,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人組成董事會,任命____________為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負責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及管理。現乙方資金到位,基礎建設及生產改造等都以完成,公司已初具規模,生產經營正常,但因特殊原因乙方提出退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甲方表示諒解,同意乙方請求,雙方在友好的基礎上經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1、甲方獨立經營管理公司並重新任命公司總經理和變更企業法人代表,乙方不得參與干擾。

2、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原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____________不在承擔公司生產經營的任何責任。

3、乙方投資款壹佰萬元,甲方在今後公司生產經營利潤中逐步償還或以公司產品頂還,如公司經營不善或無利潤,乙方不得催還。

4、公司在發展建築過程中因資金緊張,____________墊付的二十五萬元和____________墊付的十五萬元人民幣,甲方亦在今後公司生產經營利潤中逐步償還或以公司產品頂還。

5、現公司所欠建築款,由甲方逐步償還。

6、乙方雖退出公司生產經營管理,但仍需要維護公司整體形象和利益。

7、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8、如協議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請當地促裁機關仲裁。

9、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股東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5

合夥人: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__________,男(女),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我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能夠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景。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能夠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公司名稱)(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雖然系登記在戊方名下的個人獨資企業,實際上是上述五方共同合夥經營管理的企業,有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述五方簽訂的______協議書為證,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______)______民初第______號民事判決書也認定了上述五方建立了合夥關係,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五人對____________均享有權利。根據協議書的約定,戊方不實際出資,所有出資由甲、乙、丙、丁四方承擔,至今甲、乙、丙、丁四方已在____________實際投資達______元(其中甲方______元、乙方______元、丙方______元、丁方______元)。由於戊方將五方共同合夥的企業登記在自己名下引起矛盾,戊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甲乙丙丁四方,導致五方合夥關係無法繼續維持下去,戊方提出退出合夥關係。茲為就因合夥人______(戊方)意欲另圖事業,宣告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達成如下退夥契約條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五方合夥經營的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茲經五方協商同意戊方______退出合夥。

第二條戊方退出合夥的時間為本協議生效之日。之前由戊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公司名)產生的債務包括所欠貨款及拖欠各機構的稅費由戊方承擔,之後由甲乙丙丁繼續經營管理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應課稅捐與戊方再無關係。

第三條本協議生效後____________由甲乙丙丁四方繼續經營,____________所有財產及債權歸甲乙丙丁四方所有,甲乙丙丁方共同支付戊方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元整。

第四條本協議籤時戊方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和印章(包括營業執照、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稽核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和印章等)移交甲乙丙丁四方持有。

第五條本協議生效後戊方應該立即負責開通____________的網路,並負責向房東變更承租人至_______名下,以便甲乙丙丁四方繼續正常營業。

第六條本協議生效後戊方負責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稽核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等變更為__________名下,由甲乙丙丁四方繼續合夥經營。

第七條甲乙丙丁四方應支付戊方的退夥補償費用人民幣________元整在籤時交由中間人________保管,待戊方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稽核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等變更為__________名下後,根據甲乙丙丁四方書面授權,中間人方可將該款交付戊方。如果中間人提前未經甲乙丙丁四方書面授權而將該款付給戊方,則由中間人承擔向甲乙丙丁四方立即返還該款的責任。如果因為中間人提前將該款付給戊方導致戊方不辦理證照過戶手續給甲乙丙丁四方造成損失的,中間人也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本條經中間人在本協議書上籤後即對中間人和各方產生法律約束力。

第八條違約責任條款

1、如果甲乙丙丁四方未按時將戊方退夥補償款交予中間人保管,則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如果退夥之前由戊方經營管理____________產生的債務包括所欠貨款及拖欠各機構的稅費戊方未付清從而導致甲乙丙丁四方被迫支付該類款項的,由戊方向甲乙丙丁四方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戊方未按照約定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和印章(包括營業執照、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稽核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和印章等)移交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影響____________正常經營引起的所有損失由戊方承擔,每逾期一天戊方應該向甲乙丙丁四方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

4、如果戊方未按照約定立即開通____________的網路,則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為每天________元,從本協議籤之日起的______天開始計算;

5、如果戊方未向房東變更承租人至__________名下從而影響正常經營的,戊方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為每天_____元,從本協議籤之日起的_____天開始計算;

6、如果戊方未按照本協議第六條的約定將____________所有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安全稽核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等變更為__________名下,戊方應該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賠償標準為由於不及時過戶導致____________遭受的全部損失,或者按照每天______元標準向甲乙丙丁四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丁、戊五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相關機構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7

甲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戊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以上五方本著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範大姐修腳之家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專案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 的字號 的店鋪,經營範圍為: ,法定代表人為 , 系該店鋪的 。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專案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 為人民幣 元。各合夥人在合夥專案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為20%。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專案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專案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

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伍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五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戊方:(簽字並按手印)

年 月 日

合夥人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本協議有關規定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本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四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

第五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夥目的、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六條

合夥目的:

第七條

合夥經營範圍:

第八條

合夥經營的期限為2年,自合夥企業成立之日起開始。

第四章 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九條

合夥人共三個,分別是:

1.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2.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3.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以上合夥人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九條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如下:

1.合夥人:

以位於 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作價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2.合夥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3.合夥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個月內繳足。

第十條

以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的合夥人,其必須保證對該土地擁有完全的使用權,對該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第三人不得向合夥企業就該土地及房屋主張權利。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負擔方式

第十二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第十三條

合夥企業的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擔:

第十四條

合夥企業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根據本協議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

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六條

合夥企業對與其無關的債務不承擔責任,對合夥人在本合夥企業成立之前由其個人經營或合夥經營而產生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

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八條

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合夥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十九條

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二十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第二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第二十三條

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每兩個月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八章 入夥與退夥

第二十四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第二十七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二十五條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第二十九條

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第三十條

退夥人退夥時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三十一條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十二條的約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 合夥企業的財產

第三十二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合夥企業的財產由全體合夥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

合夥企業進行清算前,合夥人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但《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三十五條

合夥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八條

合夥人在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時,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事後打不成仲裁協議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夥企業解散、清算

第三十九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員;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條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按照《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四十一條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本協議第是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出現法律、法規和協議未明確之事項時,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確定。

第五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企業存一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夥人: 年 月 日

合夥人: 年 月 日

合夥人: 年 月 日

合夥人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平等、誠信、協作、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特立此協議。甲乙雙方均按以下條款,執行職責,履行義務。

甲方於 年 月 日獨立投資於 市場 號一家美髮店。營業面積 平方米,地理位置優越,發展潛力巨大,升值空間無限。

由於甲方發展需要並應乙方誠懇請求。經雙方同意,甲方授權乙方入股本店。

一、入股方式

1、甲方投資 元總資產,資產擁有權、轉讓權、決策權的一切許可權始終歸甲方所有。

2、甲方投資 元總資產為原始股(已簽訂合約當日為準)共計 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數為投資風險股,原始股始終歸甲方所有,投資股只能作為投資可與甲方分享純利潤分紅不享有資產佔有權。

3、乙方一次性投資交納投資股股金 元給甲方授權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為甲方投資股股東,乙方在此期間可享受與甲方每月純利潤 %分紅。享受相應權益、承擔相應義務、同時承擔股東責任。股金甲方將永遠不返還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間純利潤 %分紅同時必須承擔每筆店內後期投入流動資金 %(如:店內重大活動、基礎建設、等一切相關費用)。

二、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相應權益

1、可享有每月純利潤分紅。

2、享受純利潤分紅同時可享受獨立業績提成。

3、經甲方授權可享有對店內的管理權及監督權。

4、經甲方授權同意後可享有對店內的執行權和日常工作處理權。

5對甲方有監督、建議權。

三、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的相應義務

1、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積極協助店內落實各項措施。

3、全力保障店內正常運營。

4、完全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5、每月賬務有甲方保管、監管。每月核單後簽字分紅。

四、紅利分配

1、每月 日為紅利分配日。

2、每月總營業額扣除所有相應費用,在扣除(折舊費以三年計算總則)是當月純利潤。

五、禁止行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或團隊在本店周邊5公里範圍做與甲方業務相競爭工作。

2、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活動。

六、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及時支付流動資金,若指定時間內資金不到位,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應對其損失進行賠償或以減少其持股比例賠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書面建議。

2、本協議期滿後不影響雙方以存勞動關係。

3、本協議為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以上規定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修改。

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11

合夥人:

甲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及期限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合作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佔比例為:出資總額為:伍萬元,甲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38%;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32%;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32%。

第四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公司的擴充套件資金和維護公司的正常執行。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公司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特別協議:入夥後三年內不得退夥。三年後依照以下辦法: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d合夥人退夥後三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本行業相關的工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專案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專案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6、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貳仟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需經過合夥人表決(少數服從多數)方可執行。

7、修改合夥人協議,需通過合夥人表決(少數服從多數)。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專案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專案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第一屆以出資多的合夥人為第一任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即雷霆為本公司第一任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第6、7項處理);

(4)公司日常經營的其他職責。

3、公司其他合夥人為當然“監事”,負責:

(1)對執行董事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執行董事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專案名稱繼續經營原專案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專案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專案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12

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1。合夥經營專案:

2。合夥經營名稱、主要經營地:

3。合夥經營範圍:

4。合夥經營期限:自至年月日止,共

5。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5。1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合夥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5。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

5。3本合夥經營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經營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經營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6。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經營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6。1盈餘分配:以

6。2債務承擔:合夥經營期間債務先以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時,以

7。引入合夥人、退出合夥經營:

7。1引入合夥人。

7。1。1合夥各方一致同意,不再引入新的合夥人。

7。2退出合夥經營

7。2。1自願退出。合夥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7。2。1。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7。2。1。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7。2。1。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經營的事由。

7。2。1。4合夥經營合同生效期間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出,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出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8。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8。1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解決合夥期間的企業事務。

8。2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9。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9。1合夥人的權利:

9。1。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9。1。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9。1。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9。1。4合夥人有退出的權利。

9。2合夥人的義務:

9。2。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9。2。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9。2。3為合夥債務承擔共同連帶責任。

10:禁止行為

10。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10。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競爭對手進行交易。

10。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11。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1。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1。1。1合夥期限屆滿;

11。1。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11。1。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11。1。4被依法撤銷;

11。1。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11。2合夥的清算:

11。2。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11。2。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11。2。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獎金;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11。2。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11。2。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12。違約責任

12。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12。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12。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12。4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13。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應提交大多數合夥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14。其他

14。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14。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4。3本合同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14。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_(姓名)

乙方:__________(姓名)

丙方:__________(公正人姓名或單位名)

總則

合夥人本著公平、公證、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享有自已投資總額的比例分得盈利額的分紅,共同支出所有費用(含員工工資、水、電、雜和本網咖周邊裝置的維護更新等支出)現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制定如下條款,並由丙方給予公正:

第一條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為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各佔投總額的____%和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網咖,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雙方家屬包括親戚不得參與或乾澀合夥人的一切決策。

第四條本網咖由甲方一人經營管理,但網咖的重大變故或主要大事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方可決定。

第五條網咖盈餘按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盈虧和各項收入、支出按雙方投資比例各自分擔。例:總投資60萬元,其中甲方佔總投資的80%,乙方佔總投資的20%;當月的營業額為6萬元,去除員工工資水電費、光纖費和務業管理費等所有支出共計3萬元,則當月盈利為2萬元。則甲方得2萬元,乙方得5000元。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有權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是部份財產份額時,但須經另一方合夥人同意。

(三)合夥人終止後,依法按比例分得合夥的剩餘財產。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七條合夥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經營期限自網咖正式營業之日起算起。

(二)合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人一致同意決定解散。

(三)合夥解散時,進行清算,並妥善解決資金問題雙方按比例分得財產。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第九條其它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持一份。

(二)本協議附帶法律公證處公證。

(三)本協議經二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蓋章(或指紋)後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公正人或單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原則:雙方自願,平等互利

第二條 合夥名稱:甲乙雙方共同經營鳳梅家園外3536號攤位

第三條 合夥期限,自20___年5月23日起;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 甲方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佔資金總額的___%,乙方佔資金總額的__%;期間資金財產雙方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二)在乙方管理的範圍內,乙方不實際掌握股權,和盈利分配,如若有所變動,可以在原協議的基礎上增加條款有效。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餘分配:乙方按照總投資比例獲得紅利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予以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甲方同意退夥;

③發生乙方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乙方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乙方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2. 當然退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乙方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 擁有合夥實體的所有權,合夥事務的決定權和一票否決權;

2. 擁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甲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按本合同

(二)甲方的義務:

1. 保證乙方的合法權利不受侵犯

2. 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不受損害。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與否,都有表決權;

2. 乙方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乙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乙方有退夥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協助甲方管理好攤位負責該中心的日常事務,具體有後勤、出納、課程和人員排程、突發事件的處理等;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與安全;維護該中心的正常經營和名譽。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乙方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乙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與退夥: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

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

3.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4.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5.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6.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中間證明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合夥人、中間證明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就上海xx建築規劃設計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或“xx建築”)現全體股東擬吸納乙方作為xx建築的合夥人事宜,經協議各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宣告和保證

第一條甲宣告和保證

甲方是按照中國法律合法組建併合法存續的法人,公司註冊資本金為200萬元人民幣,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

甲方保證乙方已具備甲方“乙方”准入條件,一旦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將按照法律規定和內部管理程式辦理相關手續事宜,使得本協議能夠有效履行。

第二條乙方宣告和保證

乙方具有中國國籍,且依據中國法律規定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一旦本協議生效後,乙方須在甲方從事全職工作,必要時與甲方建立全職的勞動關係,並承諾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活動。

第三條違反宣告與保證的賠償

甲、乙方如違反上述宣告和保證,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將賠償其他方損失。

第二章分紅

第四條分紅數額

甲方股東會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在年度可分配利潤中提取___%作為現金獎勵。即獎勵基金計提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

乙方以其年度個人產值為依據參與分紅,其分紅數額為____元(人民幣)。

第五條兌現安排

乙方所獲當年分紅須分別以60%、40%的比例分兩年兌現。

第三章特殊福利

第六條福利專案及金額

除法定節假日外,乙方該經營年度享有7天時間可用於參加公司組織的休假、旅遊、培訓等活動。

活動相關費用由公司列支,人均福利開支上限為20000元(人民幣)。

第七條權利保留

休假及進修活動的時間、次數及具體安排結合公司的經營狀況進行確定。由於公司經營情況及業務需要等因素,導致乙方該經營年度實際享受福利時間及福利開支數額未達到規定上限的,可累計至下一經營年度進行兌現。實際福利開支與規定上限的差額部分禁止以現金形式進行結算。

第四章權利及義務

第八條乙方將享受的權利

(一)享有甲方的分紅權。在瞭解公司年度分紅的總量情況後,獲得相應的年度分紅。

(二)定期參與甲方組織的帶薪休假、考察性旅遊及進修培訓等活動。

(三)受公司股東會或經營班子委託,擔任公司中層或以上管理職務,參與公司管理。

(四)在開展業務或其他需要場合,顯示其“合夥人”身份(包括名片、個人簡歷等)。在公司宣傳資料如網站上等公佈。

第九條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本協議第八條約定的轉讓,只在以下所有條件成就時生效:

(一)自簽訂本起,乙方在甲方從事專職工作,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職,且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業務活動。

(二)乙方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直接或間接或變相損害或可能。失甲方利益的活動。

如果乙方違反前款約定,則本協議第八條約定的相關權利將不予生效。

第十條相關變動及調整

(一)在以下情況下,乙方在本年度可繼續享有其合夥人範圍內的分紅及福利性激勵:

1、乙方因職位變動到股東單位任職而退出。

2、乙方因退休而離職。

3、經全體股東認定,乙方由於公司安排或工作需要造成暫時離職。

4、經全體股東認定,激勵物件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

(二)在以下情況下,乙方在本年度的分紅及福利性激勵暫停發放:

1、乙方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觸犯法律、違反執業道德、洩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導致的職務變更,或因前列原因導致公司解除與激勵物件勞動關係。

2、乙方因辭職、公司裁員而離職。

3、乙方由於個人原因造成暫時離職。

4、乙方非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而離職。

5、激勵物件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三)其它未說明的情況由公司股東會認定,並確定其處理方式。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條保密

本協議各方有義務保守因本協議而獲得的協議其他方以及甲方的商業祕密,且不得利用這些商業祕密直接或間接或變相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十三條補充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應當向本協議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生效和其他

本協議由各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於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於上海市長寧區淮海西路xxx號B區室。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