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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服務承諾書

書信函 閱讀(2.03W)

為進一步規範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落實國家省市素質教育會議精神,全面提高教師的思想業務素質,樹立人民教師的良好形象,完成建立“泰安著名、山東知名、全國有名”的品牌化學校的奮鬥目標,特制定《肥城市實驗國小教師職業道德承諾書》。

國小服務承諾書

一、自覺學習《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法律法規和《泰安市教師行為十不準》、《肥城市教育系統幹部教師“十不準”》等相關規定,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違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不準參與賭博、邪教活動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否則在教師聘任中實行一票否決。

二、關心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絕不以任何形式諷刺、挖苦、侮辱、歧視每一個孩子,更不能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發生。若有家長或社會舉報,一經核實,教師年度考核等次直接定為“不合格”,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學校將與其直接解除聘約,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教師間要團結協作,同學科教師更要勤於切磋,嚴禁教師之間弄虛作假、推諉扯皮、互不信任,打架鬥毆,鬧不團結。造成不良影響的在晉職晉級、評優選模中實行一票否決。

四、要堅決落實上級關於學生作業量的有關規定,努力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嚴格按照上級規定佈置學生家庭作業,絕不能隨意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如有家長舉報,一經查實,在晉職、晉級、評優選模中實行一票否決。

五、嚴禁以教師工作之便向學生推銷商品、違規強迫學生購買書籍、資料,任何人不準以任何藉口收取學生的費用,更不能搭車收費,一經查實在晉級、晉職、評優選模中實行一票否決,情節嚴重的按試聘、落聘處理,人事代理人員直接解除聘約。

六、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彙報。杜絕任何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擅離職守或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安全責任事故,按照市教育局責任事故處理辦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不準工作日中午飲酒、課堂上吸菸、課堂上接聽電話,不準在工作時間打牌、下、上網聊天、玩電腦遊戲、炒股或從事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一經發現,將給予全校通報批評、罰款等處罰,情節嚴重的,教師年度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

八、遵守工作紀律,不準遲到、早退、中途脫崗、託病請假、無故曠工,不準曠課、曠會、曠集體活動或不服從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安排,不準舉辦以斂財為目的的補習班,不準教師從事有償家教或第二職業,不準組織學生參加未經批准的各類校外活動及商業性活動,若有違背,在教師年度考核中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情節嚴重的按試聘、落聘處理,人事代理人員直接解除聘約。

九、要認真鑽研教材,研究教法,嚴禁不備課或準備不充分上課,貽誤教育教學工作,經家長舉報,造成不良後果的,在晉職晉級、評優選模中實行一票否決。

十、要搞好與學生家長的溝通配合,不強令家長批改作業,不指責、訓斥、侮辱學生家長,不準向學生和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不準接受學生家長宴請和饋贈。否則,若有舉報,並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當年教師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在晉職、晉級、評優選模中實行一票否決。

承諾人:級部主任(處室主任):

分管校長:校長:

2011年9月

上車灣鎮中心國小政風行風建設承諾書

為貫徹落實縣教育局關於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學校行風政風建設,樹立良好教育形象,促進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努力構建和諧校園,讓學校成為每一個孩子成長的樂土,辦人民滿意的學校。上車灣鎮中心國小鄭重向社會承諾如下:

一、嚴格依法治教。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教育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二、推行政務公開。通過校園宣傳欄、“上車國小網”等多種平臺,公開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公開國小新生招生、貧困生資助、教師職稱評定、評先表模、學生各類競賽等方面的資訊,做到政策公開、程式公開、結果公開。

三、規範辦學行為。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收費政策,進一步規範學校代收費、服務性收費,堅決杜絕搭車收費、提高收費標準的行為;堅決查處教師亂辦班、亂補習、亂收費等“三亂”行為和教師私招寄宿生食宿行為;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和督導,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上好課程。

四、轉變幹部作風。倡導“團結、求實、高效、廉潔”的領導作風,增強領導班子成員的修養水平。強化服務意識,規範工作行為,實行服務承諾制,端正服務態度,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強化廉政意識,依法行政,廉潔從政。爭創一流的辦學業績,為上車人民提供優質的教育服務。

五、強化師德建設。以每年9月份的師德師風建設活動月為契機,加強“四風”建設,著力打造“敬業愛生,為人師表,踏實嚴謹,博學善導,廉潔從教”的高素質教師隊伍,多渠道、全方位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督促教師遵守師德規範,廉潔執教,善待每一個學生,嚴禁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和以教謀私;制定完善師德教育和教師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

六、大力推進校園文化建設。以“建立書香校園”為導向,讓讀書成為師生的一種生活方式。

七、加強監督檢查。設立舉報電話,認真受理群眾關於教育違規行為的投訴和舉報,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舉報電話:0716-36321711355456966815027082015

學校網址:#url#聯絡人:龔勁鬆

通訊地址:監利縣上車灣鎮中心國小行評辦(辦公室)

郵政編碼:433300

上車灣鎮中心國小

2015年10月22日

錦園國小學生安全承諾書

珍愛生命,健康成長!為切實做到“安全第一”,我鄭重承諾:

1.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自覺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學習、生活的安全。

2.珍惜生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無論上放學,還是節假日出行,都不乘坐“三無”或超載車輛,不騎電動車和摩托車,12週歲以下不騎自行車。

3.遵守作息時間,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有事有病先請假。不曠課,不逃學。上學後有事外出,向老師請假獲得批准後才離開,並保證按時返校。放學後及時回家,不逗留,不閒逛。不向班主任隱瞞心臟病等病史,以防止疾病突發救助不及時。

4.上下樓道遵守秩序,尊重老師和同學,做到“輕步右行”,不推擠,不打鬧、不喧譁。

5.不帶手機上學。同學之間團結友愛,有矛盾主動請班主任或其他老師幫助解決。不帶棍棒、管制刀具,不打架鬥毆,不侮辱謾罵。

6.不到校外小攤及衛生狀況不佳的店鋪購買食品和物品,防止發生食物中毒。不帶零花錢上學,在校不吃零食。

7.不到水池、河塘、水庫邊玩,沒有父母陪同不下水游泳,嚴防溺水。

8.遠離易燃易爆、強腐蝕性、高壓輸電線路等危險物品和危險地段,不玩火,不做危險遊戲,不到建築工地玩,嚴防火災以及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9.遠離行為不端的人員,不到校外遊逛,與陌生人打交道要小心謹慎,防止上當受騙。

10.不進營業性網咖、歌舞廳、遊戲機室,不看不健康的書籍。

東蘇馮國小師德師風建設承諾書

為了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不斷提高教師師德修養,營造優良師德師風氛圍,樹立人民教師的新形象,增強教書育人的責任感,爭創人民滿意的教育,特與全體教師簽訂如下師德師風責任書:

l、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育人為本、敬業愛生,做人民滿意教師。

2、認真學習《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切實提高自身的法制意識,依法施教,依法治校。

3、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愛護學生,全面關心學生思想品德、學習、生活、健康。尊重每個學生的人格,堅持正面教育,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或譏諷、歧視、侮辱學生。不搞第二職業,杜絕有償補課。不在校園內吸菸。

4、關心學校,處處維護學校集體榮譽,事事為學校著想,愛護公物,關心學校一草一木。認真工作,勇挑工作重擔,樂做平凡小事,努力完成本職工作。不在工作時間內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無故遲到、早退、缺課、擅自調課或請人代課。

5、加強自身修養,說話和氣,以禮待人,尊重別人,熱情接待來訪,言行舉止文明,衣著整潔大方。在思想境界、文化修養、道德情操方面言傳身教,為人師表,凡要求學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事事處處做學生表率。

6、勤奮學習,銳意進取。努力學習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文化,提高自身政治理論水平、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使自身整體素質不斷得到提升。

7、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社會公共秩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集體,顧全全域性。不參加有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動;不參與迷信、賭博等不健康文明活動;不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用書資料和其他商品;不收取學生及學生家長贈送的錢、物和有價證券。

8、加強團結,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從學校整體利益考慮問題,待人誠懇不虛偽,不說不利於團結的話,不散佈不負責任的言論,杜絕有損於同志的言行,弘揚正氣,堅持團結,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9、按教學工作要求,認真制訂教學計劃,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佈置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認真組織課外活動,認真進行考試評價。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努力減輕學生負擔,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簽字:

高禹鎮中心國小保安服務承諾書

甲方:高禹鎮中心國小

乙方:潘復生、王有根、章正榮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進一步提升學校內部管理水平,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調製定如下服務承諾。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乙方工作的領導和指導;

2、組織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二、乙方責任:

1、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嚴於律己,以身作則;紀律嚴明,保障有力,文明執法。

2、學生家長及親屬來校找人必須先填寫來客登記表(督促填好各項內容並檢查有效證件),下課時間方可進入(對儀表不端及形跡可疑人員不輕意放入校園)。非出入時間,學生須有班主任簽字的外出請假單方可放行。

3、對校內外與學校有關的偶發事件,應作為第一責任人及時到場用正確的方法制止、處理並及時彙報學校。

4、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尤其夜間巡邏時間)及職務之便,做出違反校紀校規、違法亂紀的事件。

5、嚴禁外來人員進校滋事,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6、學校大門及教室、有關公用室在校規定時間後隨即關門上鎖,對不能及時離校學生、家長及來客應及時瞭解情況並做出處理。

7、未經同意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指導經同意進入學校的車輛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學活動,及時清理校門附近擺攤設點及堆放雜物。

8、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範工作。

9、從校內拿走較大物件及教學用具等,必須出具學校證明,門衛方可放行,不合手續的,門衛有權扣留。

10、收發檔案、報刊、雜誌,分類擺放好,並寫好名單,對匯來郵資要登記好,發出要簽字。

11、門衛在管理上發生緊急或難於處理的事情時,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12、在發生火警等突發事情時,傳達室人員應保證大門暢通,並及時報119或110。

13、門衛要認真做好假期安全和學生在校期間的值班工作,要做好校園的巡邏工作,保持警覺性,每天夜間至少巡邏3次(教學樓、寢室樓、辦公樓、學校過道等),並做好記錄,如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值班老師反映。

三、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在上述安全管理工作中,如果簽約責任人在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中有失職、瀆職情況或應當履行職責而沒有履行,對事故的主要責任人視情節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與責任人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高禹鎮中心國小 法定代表人:袁恩忠

責任人簽字: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