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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合作協議書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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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書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養殖合作協議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養殖合作協議書六篇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區域經濟,壯大經濟實力,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雞苗、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周邊圍欄、雞舍、盛蛋器具等)、疫苗;乙方(人及家庭成員)負責平時的養殖生產及管理。

二 乙方本人或其家庭成員負責對蛋雞的飼養、管理、產蛋等事項;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養殖技術養殖;

四、 蛋雞所產蛋必須由甲方進行收購,收購價格由甲方按市場情況進行收購。乙方不得擅自將蛋出售給他人或企業;

五、乙方飼養的蛋雞到產蛋尾期時由甲方派人進行回收,乙方不得將其由於、私留、出售等自行處理活動;

六、乙方每天出售蛋個數由甲方收購負責人收購併確定其個數,並經乙方確認,確認無誤後由甲乙雙方簽字;

七、乙方每月底憑相關單據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售蛋金;

八、乙方除有特殊原因外不得在月底前去甲方財務部門領取售蛋金,如有特殊原因,須向有關人員申明,經乙方有關人員確定後方可領取;

九、養殖期限為從為止,乙方為到養殖期限前不得提前退出;如有續養者乙方須在到期前兩個月與甲方簽訂續養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自願、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洛陽溪鳴莊園生態農業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伊川縣匯翔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為準) 畝,地租為每年每畝400斤小麥和400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10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500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xx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築圖紙施工,專案建成後,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20天之內建設完工。

4、工程按圖紙建設要求建設到一半,甲方給乙方撥支援資金10萬,待到乙方養豬出肥料時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給乙方肥料款50萬元。

5、乙方養殖戶產生的糞便、沼液、汙水不許自行銷售,統一給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專案驗收的義務,對外甲方可稱養

殖廠是莊園的一分子。

7、關於養豬廠的國家扶持專案資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約定和變更用途。

9、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內容要求實施,如未按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要求實施,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建設豬場的水、電、路等生產要素符合要求,並保證保證車輛順利進出。

2、雙方共同負責建設期間和生產經營期間的地方治安、社群關係處理、地方各級政府各項檢查工作、關係協調等事宜,以保證乙方安心生豬養殖。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豬廠的建設,保證在合同期內按時完工。

2、乙方負責生豬飼養所產生的糞汙的環保處理,實現糞汙的資源化、無害化利用,乙方負責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園區主渠,所有肥料歸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環評手續及評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非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性檔案之規定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

應向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合同建築總成本的20%。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30年,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瓊海時達漁業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LABUAN FOOD INDUSTRIES SDN BHD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兩方合稱“雙方”,各稱“一方”。

鑑於,甲方擁有養殖相關的先進資源、技術;乙方擁有適於養殖的場地並且希望甲方代為管理以進行水產養殖;甲乙雙方自覺自願遵守本協議的條款條件開展水產養殖合作活動。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1 養殖品種、數量

(b) 產品養殖週期為: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c) 產品交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 產品收購價格最低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作期內,甲方負責提供:

(a) 種苗,種苗的成本由_____支付;

(b) 技術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上述人員的工資由______支付;

(c) 其它雙方確認的由甲方提供的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合作期內,乙方負責提供或辦理:

(a) 養殖場所,養殖場所保證持有符合水產養殖的一切資質和許可,並保證本協議期間內水質無汙染,適於養殖;養殖場所的維護費用由______支付;

(b) 甲方技術人員及其它相關工作人員的辦公和住宿場所,租賃費用由____支付;

(c) 包括但不限於網箱等養殖所必需的設施,設施的維護費用由_____支付; (d) 飼料,飼料需要符合中國及養殖廠所在地的質量標準,飼料價格定為馬來西亞元/公斤,由乙方先行墊付,再由甲方於所得利潤中扣除;

(e) 種苗進口的所有入關手續、中方船舶進港許可證、船員簽證、代為辦理生活用品(加油、加水等);乙方還需負責協助甲方辦理與合作有關其它手續;

(f) 推薦當地僱傭勞務,該勞務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錄用

(g) 其它雙方確認由乙方提供的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費用和利潤分成方式

(律師建議:鑑於甲方是在乙方水塘進行養殖,相對風險較大,茲建議設定管理費,由乙方於固定期限支付給甲方,可保證甲方承擔較小風險。)

2.1 本協議存續期間,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管理費________(馬來西亞元/年),第一次管理費支付於本協議生效日後7個工作日內。

2.2 雙方約定,水產的所有權歸屬____,養殖場的所有權歸屬____,養殖附屬設施的所有權_______________。

2.3 養殖銷售提成方式:

2.4 捕撈銷售提成方式:

2.5 如果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代加工,收費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 捕撈、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a) 捕撈方式:

(b) 運輸方式:

(c) 費用承擔:

第三條 雙方義務

3.1 甲方義務

(a) 提供質量合格的種苗,保證種苗達到檢驗檢疫標準,並且負責種苗出關的各項手續;

(b) 盡職盡責進行養殖活動,並對養殖場所和乙方提供的辦公場所和住宿盡到合理使用和保護義務;

(c) 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當預先告知乙方做相應調整;

(d) 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e) 如乙方提供的物資有問題,甲方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f) 其它雙方協議應由甲方履行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義務

(a) 負責種苗入關的檢驗檢疫及其它各項手續;

(b) 嚴格履行本協議1.3條各項義務;

(c) 按時支付甲方的管理費;

(d) 保證養殖場所的日常維護和安保工作,發生問題24小時內到場解決,確保養殖的正常進行;

(e) 保證所需附屬裝置的及時提供;

(f) 保證辦公場所和住宿條件達到甲方要求,並且負責協助甲方和業主進行上述辦公場所和住宿的日常維護和修繕;

(g) 保證本協議存續期間養殖活動的正常進行;

(h) 其它雙方協議應由乙方履行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甲方違約責任:

(a) 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養殖,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甲方退還乙方的管理費用,並支付管理費用___%的違約金;

(b) 未按照雙方同意的捕撈通知單捕撈,應承擔_____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

(c) 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進行利潤分成的,甲方應支付乙方應付款的__%滯納金, 直至實際支付為止;

4.2 乙方違約責任:

(a) 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進行利潤分成的,乙方應支付甲方應付款__%滯納金,直至實際支付為止;

(b) 未履行3.2條(a)款義務導致甲方種苗無法入關,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c) 未履行3.2條(b)、(d)、(e)、(f)和(g)款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實際損失;

(d) 未履行3.2條(c)款義務,乙方應每日支付管理費0.5%的滯納金,直到實際支付管理費為止;

(e)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免責條款

5.1 不可抗力

如戰爭、洪水、颶風等不可預見且無法防止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在各自盡到合理注意和保護義務後,互不負違約責任,並且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但是罷工不能被看做不可抗力,如因乙方推薦員工導致的罷工,甲方有權隨時解僱上述員工,乙方應承擔甲方所受損失。

第六條 本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6.1 本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

6.2 本協議的終止

(a) 本協議到期且雙方不再續約;

(b) 一方違約,雙方在其違約發生日起60日內無法達成解決意向,未違約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c) 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其它

7.1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約定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解決;

7.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視作本協議的一部分,和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7.3 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地址: 銀行地址: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4

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_________昆蟲基地建設及深加工方面的開發,在平等、友好、合作的基礎上,經雙方考察論證,達成一致共識,具體如下:

第一章 合作專案及基地地址

第一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_________級基地,主要從事_________昆蟲基地建設及綜合開發應用。

第二條 地址:_________。

第二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投資規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擴大_________昆蟲養殖規模,發展好當地的特種養殖,儘快佔領當地市場。決定共同投資_________元,在_________建立_________昆蟲養殖基地。基地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章 投資方式及比例分配

第四條 甲方以_________昆蟲良種種源作為投資,價值為_________元,佔總種源投資的百分之_________。乙方負責其餘百分之_________的種源投資,及基地基礎建設投資。基礎建設指養殖場地、有關設施,水、電、路、通訊等。

第五條 供種時間為乙方基地基礎建好以後,甲乙雙方種源要求一次進入。運輸、籠具和運抵後的養殖繁育等費用由乙方公司承擔。

第六條 雙方股份比例為甲方佔_________,乙方佔_________。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地建設授權委託書。

2.甲方負責基地建設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

3.甲方負責深加工指導及營銷指導,負責產品的回收。

4.甲方保證種蟲的品質及技術的成熟。

5.甲方負責乙方技術人員的免費技術培訓。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基地建設所需的場地、場房以及辦公經營的設施及加工設施。

2.負責辦理當地有關經營手續。

3.負責按總部的運營模式在當地組織、管理養殖戶。且負責當地養殖戶的技術指導、產品回收。

4.負責當地產品及深加工產品的品質。

5.積極維護總部的形象及信譽,協助保護總部的各種智慧財產權。

第五章 保障機制及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方保證乙方基地的地區獨佔經營,不得在當地建立第二家合作或其他方式的基地。

第九條 甲方保證產品的回收。

第十條 乙方保證不跨地區推廣品種及發展養殖戶。

第十一條 乙方無權將產品銷售給所轄區域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必須交由總部回收。

第十二條 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合同所涉及到的為準,由於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嚴重違犯合同,造成另一方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十四條 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補充條款,經雙方研究通過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約,被侵權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解除時除參考協議外還應該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章 合作期限

第十六條 合作期限為_________年,在合同到期日前三個月,經雙方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條 參照本合同的原則可訂立附屬協議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經雙方簽字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就觀賞魚養殖事宜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賈文利漁場;觀賞魚養殖

  二、合作宗旨:

互惠互利、真誠合作、各盡所能、風險共擔

  三、合夥方式:

三方共同出資,其中

甲方:以提供養殖場地、養殖用水、養殖用電以及勞務的方式出資,佔出資總額三分之一;

乙方:以提供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飼料的方式出資,佔出資總額三分之一;

丙方:以提供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飼料的方式出資,佔出資總額三分之一。

四、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甲方:負責保證養殖生產所需場地、用水和用電,負責養殖日常管理及生產設施維護。

乙方:負責種苗、飼料的`選購,負責養殖技術、生產、銷售。

丙方:負責種苗、飼料的選購,負責養殖技術、生產、銷售。

甲乙丙三方共同負責各方面收支的財務管理,做到詳細透明。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分擔:

1、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按各自投資比例分配;

3、債務由共同財產承擔,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各合夥人出資比例承擔。

4、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雙方協商

  六、合夥期間約定:

1、任何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壞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3、有其他人要求入夥時,需承認本協議,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在合夥人死亡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合夥人不得私自轉讓其合夥份額。

5、一個養殖週年結束,任何合夥人因投入資金困難要求退夥時,經其他合夥人同意後方可退夥。如果中途退出,其先期投入作廢,不予退還。

 七、協議終止: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

2、其他外界不可抗原因導致協議終止。(如法律法規、市場原因等)

八、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時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九、以上事實清楚,甲乙丙三方無異議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合夥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並各一份。本協議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時間

1. 合作內容:甲方向乙方提供渤海黑牛50頭,雙方合作養殖,通過肉牛出欄銷售和會員領養獲得共同收益。

2. 養殖時間:自甲方將牛運達乙方牧場,並實際進入餵養操作之日起,至兩年後雙方協商確定終止養殖或延續合作。

  第二條 合作方式及地點

1. 合作方式:甲方選擇不同體重和育齡的健康渤海黑牛,無償放置到乙方的牧場,由乙方無償提供養殖設施和餵養進行餵養,並作為農莊觀光和會員領養專案。

2.甲方派遣技術人員到農莊指導肉牛養殖,並全權承擔養殖場防疫及安全平穩執行的責任;乙方負責全力支援該合作專案的經營管理,並利用其經濟能力及銷售資訊輔助養殖場的發展。

3. 養殖地點:濱城區樑才辦事處東劉村“一綠農莊”。

  第三條 收益分配

1.在該協議有效期內,肉牛合作養殖的肉牛出欄完成銷售之後,按以下約定進行收益分配:即肉牛銷售利潤總額減去甲方前期投資和乙方餵養投資後(以實際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投資具體數目為準。),對肉牛養殖合作淨利潤按照五五分配比例進行分成。

2.如合同終止或不能出欄屠宰,甲方收回所剩活牛,並補償乙方當年的餵養成本。

3.合同期間如有旅遊觀光和會員領養收入,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 責任約定

1. 肉牛合作養殖場產權、建設使用權在乙方;肉牛的產權歸甲方。

2. 養殖場升級建設或確立商業產權或進行擴容擴大情況下,乙方具備優先權、決策權。

3. 雙方堅持以優勢互補、共享成果、共擔風險的原則進行合作養殖。

4. 如果出現重大疫情,政府對疫區進行封鎖或重大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場嚴重萎縮,銷售無法進行,本合同可協商終止,互不追究對方的經濟責任和損失。

  第五條 爭議及公證

1.甲乙雙方本合作協議基於友好協商原則,在見證人監督之下,對所有爭議進行友好協商,協調解決。其他非協商爭議參照有關法律法規通過仲裁與法律機構進行裁決。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見證方存一份。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