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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使用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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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保證書,要注意保證書在寫作時具有一定的格式。其實寫保證書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難,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場地使用保證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場地使用保證書

場地使用保證書1

濟南市公安局: 由 於 年 月 日至 年 舉辦的 月 日在 活動, 擬定 舉行。 我單位已初步

同意活動承辦單位使用場地。 待活動通過公安機關安全審批後, 我單位將與活動承辦單位鑑 定正式場所租賃協議。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 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單位

保證落實以下責任:

一、保證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安全規定。

二、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設定明顯的標誌標識,保證暢通。

三、保證監控裝置和消防設施、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

四、各項照明供電、供水裝置完好並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並確保完好有效,需臨 時增加的廣播、照明設施、會同舉辦單位按照公安要求保證到位有效。

五、提供必要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必要時,會同舉辦單位落實看管人員,防止 發生被盜等治安問題。

六、認真落實公安機關提出的其他安全要求。

場地單位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場地使用保證書2

濟南市公安局:

由 舉辦的 活動,擬定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舉行。我單位已初步同意活動承辦單位使用場地。待活動通過公安機關安全審批後,我單位將與活動承辦單位鑑定正式場所租賃協議。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單位保證落實以下責任:

一、保證活動場所、設施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安全規定。

二、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設定明顯的標誌標識,保證暢通。

三、保證監控裝置和消防設施、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

四、各項照明供電、供水裝置完好並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並確保完好有效,需臨時增加的廣播、照明設施、會同舉辦單位按照公安要求保證到位有效。

五、提供必要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必要時,會同舉辦單位落實看管人員,防止發生被盜等治安問題。

六、認真落實公安機關提出的其他安全要求。

場地單位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場地使用保證書3

蘇州工業園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我公司鄭重承諾,作為出租方,不斷加強租賃廠房、場所的安全管理,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檔案規定,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認真做好以下安全生產工作:

一、出租方對涉租賃的廠房、場所的安全生產負主體責任,承租方對所租賃部分的現場負安全生產責任。

同一廠區、場所範圍內有多家承租方的,出租方應當對多個承租方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同一協調管理,並明確安全生產協調、管理人員。

二、租賃廠房、場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符合原規劃設計的使用性質、安全生產條件和防火等級。需要改變其生產使用性質的,出租方必須按規定向建設、消防等部門申辦相關的稽核和驗收手續。未經有關部門稽核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廠房、場所的生產使用性質。

出租的廠房、場所(包括特種裝置)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

三、出租方應書面告知承租方有關廠房、場所的安全狀況和防火要求;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廠房、場所安全的檔案、圖紙和安全監測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四、出租方應在與承租方簽訂租賃合同之前,查驗承租方的營業執照、相應生產經營資質證書及擬從事的生產經營範圍,不得將生產經營性廠房、場所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五、出租方應當與承租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應該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租賃雙方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

(二)廠房、場所地址、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特種裝置狀況。

(三)承租方所從事的主要生產經營內容和從業人員數量。

(四)租賃雙方各自承擔的生產、消防、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職責。

(五)租賃雙方生產、消防、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名單。

(六)租賃期限。

(七)違約責任。

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出租方應按規定向園區房管部門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同時將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報園區安監部門。

六、出租方需對廠房、場所進行維修改造的,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應將有關情況及時告知承租人,並監督落實各項

安全防範措施。

七、出租方應定期對承租方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並督促承租方制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劃分安全生產責任區、明確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和管理歸口部門,細化分解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職責。

八、出租方應要求承租方配合進行定期廠房建築安全狀況檢查以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並對廠區、場所內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

九、出租方對安全生產監管、消防、質監等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應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者督促承租方進行整改。

十、出租方發現承租方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應及時要求承租方停止違法行為,並及時向所在地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消防部門、質量技監部門報告。

應禁止承租方出現以下行為:

(一)在設有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築物內,設定員工集體宿舍;將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與員工宿舍安排在同一建築物內。

(二)堵塞、封閉、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使用國家和園區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裝置和危險物品;違法制造、安裝、改造特種裝置,違法使用特種裝置。

(四)實施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十一、租賃廠房和場所用於生產、經營、運輸、儲存、

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出租方需監督承租方嚴格執行有關法律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建設專案安全許可實施辦法》等法規以及相關標準。

十二、出租方應當建立、健全租賃廠房、場所的安全生產考核機制,對承租方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考核。

十三、出租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編制租賃廠房、場所的事故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十四、出租方在接到承租方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相關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治事故擴大,並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如實地向園區安監部門報告。

我公司自願作出上述承諾,若違反上述承諾或租賃的廠房、場所發生事故的,我公司願意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處罰。

公司名稱(蓋章):

主要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場地使用保證書4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各種安全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照《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定》、《物權法》、《成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明確甲方為房屋(場地)出租單位,對乙方履行安全監管職責,乙方為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此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租賃甲方生產(經營)用房,在經營中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地方各項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執法和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甲方監管。

(二)乙方應根據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具體安全制度和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演練;制定安全崗位責任制,劃分防火責任區,指定安全防火責任人,按照國家標準完善安全生產必備的硬體設施,配備消防器材並掌握其使用方法,辦理完畢各類資質許可和證照方可營業。

(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組織好安全值班、值宿,確保雙方資產及貨物的安全完好。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禁止房內拆牆、打洞,堆放超過房屋負荷的重物,損壞附屬設施,影響房屋的建築結構。需要對房屋裝修的,在不影響建築結構的情況下,報經公安、消防、房管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並驗收

合格,才能使用,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水、電、氣配置圖交甲方備存。

(五)乙方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在承租區域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乙方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等違法犯罪活動。

(六)乙方應妥善管理承租區域內消防、安全設施裝置,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對過期、失效消防器材進行更換。

(七)乙方用電必須符合安全規定,不準亂拉接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使用電爐和其它違禁電器,不準使用不符合標準的保險裝置。停電後,可用電筒和停電寶,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八)禁止在櫃檯內、堆貨場所吸菸和使用明火。在營業場所需要安裝火爐使用明火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不具備條件的,禁止使用)。經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指定專人管理。火爐和爐筒與商品、櫃檯、電線、頂棚、房簷、門窗、牆壁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並用耐火材料隔開。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商品和可燃物,不準靠近火源烘烤衣物和其它物品。

(九)乙方因經營需要配備的電工、鍋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上崗證影印件加蓋乙方公章報甲方及相關部門備案。乙方必須制定鍋爐等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控措施,對危險源管控到位。乙方應按照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及地方相關特種裝置規定,定期對鍋爐、電梯等特種裝置進行檢測檢修,保證安全使用。

(十)乙方每天停止營業後,必須進行徹底檢查,消除易燃物,處理好電源、火源、辦妥交接班,有關人員方可離去。

二、乙方在進行裝修施工過程中應做到以下安全要求:

(一)乙方在開工裝修前應向消防主管機關申報,待批准並獲得消防部門批覆的有關檔案後方可施工。乙方要嚴格執行有關部門批准後的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裝修完成後,並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方可營業。

(二)乙方負責其所承包裝修區域內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乙方負責對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防火安全教育,並按照有關標準制定動火、用電、高空作業等裝修施工安全防範措施報甲方備案。

(三)乙方施工的堆料或垃圾不得阻擋消防設施,不得堵塞消防疏散通道,並及時清理垃圾。

(四)施工中,凡因乙方未遵守消防法規而造成火險、火災,乙方必須承擔責任並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五)甲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過程有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或未按相關規定施工的`,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

三、違約責任

乙方接受當地公安消防和甲方的檢查、指導,嚴格執行消防法和有關規定。甲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安全責任書以上條款的約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甲方在檢查中發現乙方違反以上條款約定,或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應積極落實整改。乙方未按要求進行整改,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給甲方資產造成重大安全風險,甲方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租賃使用期內,因乙方違反消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發生火災和其它人身傷害事故及財產損失,乙方應負完全經濟賠償責任、民事、刑事責任。

四、附則

此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年 月 日

場地使用保證書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實行消防工作“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制,經甲乙雙方共同商議,乙方同意向甲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賃的房屋、場地進行改建、裝修前,必須提前申報甲方及公安消防機關批准。

二、 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場地期間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設施、器具外,還應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隨意損壞、丟失甲方的消防裝置,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全部責任。

三、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門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明確消防責任人,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如違反消防安全有關條款或出現嚴重威脅甲方

不安全隱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租賃合同。

四、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場地內不準亂搭亂拉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發生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當事人(單位)經濟賠償責任,同時移交公安消防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處理。

五、乙方在租賃房屋、場地期間若因違背以上任何一條款,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一切任。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訂責任書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責任書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