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滿足政府水利工程施工需要, (村組) 同意 (投標人) 在本村轄區內設定疏河工程棄料堆場,用於堆放疏河工程所產生的沙石及淤泥。該場地設定在。
由於工作的特殊性及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投標人)承諾:
一、在施工及棄料運輸過程中,保證不與當地村民的日常生產活動產生衝突,以不影響村民的生產活動為前提。
二、對棄料運輸所經道路進行實時維護,以保證當地村民的正常出行及農副產品運輸不受影響。
三、保證所堆放的泥沙對本轄區生態環境不造成破壞。
以上承諾,如發現有違背的情況,(村組)有權力單方面收回場地,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投標人)承擔。
其它事宜,另定議定。
特此 證明 證明人:(公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場地使用協議書
甲方:東莞市永旺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為促進“世紀廣場”內短期或階段性促銷、經營活動的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甲乙雙方經平等,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僅負責提供場地使用,乙方在場地內進行的經營活動履行有關政府部門的審批手續,甲方不承擔由此而
產生的後果及法律責任。
二、 乙方保證其促銷、經營活動須依法進行,相關經營臨時手續、稅費繳納、僱傭員工等均按相關國家規定自行
負責。
三、 乙方在協議期內進行促銷、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及糾紛、訴訟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 乙方的經營活動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安全傷害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五、 若乙方經營的產品有盜版、侵權行為所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若因此對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由
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 如因天氣原因,導致乙方促銷及經營活動終止,甲方將無息退還保證金(場地費用不予退還)
七、 違約責任:
1、 如乙方有下列其中任何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沒收場地使用費用及履約保證金,由此造成甲方
信譽、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這。
1.1、 乙方在經營、活動期間對甲方場地、設施、裝置等造成損壞的
1.2、 違反甲方經營、物業管理規定、不服從甲方管理,嚴重影響甲方住戶或商戶生活的。
1.3、 非法經營、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或清盤的。
1.4、 未經甲方同意活動期限內擅自停止活動、經營。
1.5、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協議約定的活動、經營形式。
1.6、 擅自將協議約定的場地轉租。
1.7、 其他違反本協議的行為。
八、 乙方承諾:
本人(乙方) 是 公司,現經東莞市永旺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在世紀廣場 位置用於開展活動(此位置使用功能為經營 行業 品牌)。活動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場地使用費 元(大寫 ),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 ),協議期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並將所有應交費用清算完畢後,由甲方三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否則,甲方可沒收履約保證金。本人/公司(乙方)承諾在租用甲方場地期間嚴格遵守以下條款:
1、 自行負責場地的物品安全及承擔消防安全責任
2、 負責做好離場時的'清場相關工作
3、 承擔在租用期間引發的一切事故責任,如造成行人的人身或財務損害等
4、 按照商場的營業時間,準時在10:30之前擺放好物品進行營業,如未能按時營業,服務中心將取消當天的營業活
動。
5、 發有違反上述內容,願意接受貴司的處罰,罰款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甲方:東莞市永旺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場地使用承諾書
本單位(個人) ,現因生產經營需要,使用位於的用地資源,面積約 平方米,現承諾如下:
一、該用地資源屬 的公共區域性質,保證使用該用地資源不影響他人,不堵塞消防通道。因政府行為、業委會行為、 行為需要時,我方無條件服從。
二、嚴格遵守國家法規法律,完善的安全防護措施, 並做好相關的安全防範措施,保證不存在安全隱患。導致安全事故、治安、糾紛等, 我方承擔安全治安責任和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三、遵守國家、省、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對場地交通、治安、噪音、環境衛生等管理規定,並承擔使用該地造成的一切法律、民事和經濟責任。
四、我方自覺接受 政府相關部門、管理處對安全、治安、衛生等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並嚴格按要求整改。
五、如有未盡事宜,願與 協商解決。
承諾方(簽字、蓋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借用場地承諾書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非常感謝貴公司同意***廣場規劃用於停車業務的商鋪門前部分割槽域無償借給我用於擴大營業規模與增強營業氛圍,為此,我鄭重承諾:
一、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每日18:00——24:00。
二、保證按照貴方要求製作場地圍護設施;每日清場後保證場地地面無垃圾、無油漬,並保證場地周邊環境衛生不受影響。經營期間燈光照明、音響不干擾左右上下鄰居,如有投訴,一定積極主動迴應與整改。
三、借用該場地只是擴充套件商鋪內客服區域、增強營業氛圍,保證不進行食品生產、烹飪、加工,保證不得轉租第三方,保證不從事任何違反法律法規、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活動。
四、借用期間,因我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安全、消防、環保及食品安全等事件,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我方承擔,給貴公司或任意第三者造成損害或給貴公司造成連帶責任的,均由我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如我方在場地內的臨時經營被有關部門認定為違法違規,所存在的一切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均由我方承擔。
五、借用期內,我方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糾紛、所有稅務及經濟事項、訴訟等概由我方負責,與貴公司無關。
六、如遇不可抗力或國家政府或政府部門規劃要求改變we公館商業中心或廣場使用功能、政府用地原因,以及貴公司自身經營需要,借用關係自然終止,我方不會向貴公司提出任何賠償要求。
七、若我方發生嚴重違約行為,貴公司有權終止借用關係,收回該場地。
八、自覺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自覺履行《***商業中心管理規約》。
附件:場地位置平面圖
承諾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