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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用工協議書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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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用工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用工協議書四篇

用工協議書 篇1

甲方:XX中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學校後勤工作有效開展,充分發揮後勤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功能,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開展,甲方聘任乙方為勤雜工工作人員,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擬定本協議。

一、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負責修剪和管理學校的花草樹木。

2、負責下水道和排水溝的疏通工作。

3、負責學校門窗維修工作。

4、負責學校的臨時衛生工作。

5、協助學校水電管理工作。

6、負責學校安排的其他臨時工作。

7、乙方應工作主動積極,時常在校園內巡邏,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8、服從甲方管理,在學生在校期間,應隨喊隨到,工作認真負責,不敷衍了事。

二、不履行職責的處罰規定

1、甲方在上班期間通知乙方做事,乙方10分鐘不到位的,每次扣罰人民幣20元,並補做好甲方安排的工作。

2、乙方工作不主動,屬於自己的常規工作,自己不主動做,需要甲方通知的,每次扣人民幣10元。

3、 工作不認真,敷衍了事,多次不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三、工資每月為1200元,學校不供吃住。

四、聘期為: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1月17日。

五、聘期滿後,若乙方工作令甲方滿意,甲方可繼續續聘乙方。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20xx年8月27日

用工協議書 篇2

甲方: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直屬工程公司

乙方:專案承包責任人 (身份證 ,手機 ,專案經理部名稱: 丙方: (身份證 ,手機 )

為建設 工程,甲方委派丙方到乙方任職(擔任 崗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關於印發〈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專案承包合同管理辦法 〉的通知》(湘建總審字【20xx】191號)等集團總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用工協議。

一、用工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專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完畢。

二、費 用:

1、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乙方按月承擔丙方的工資和單位部分的社保、住房公

積金、企業年金繳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2845元/月; 2、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按月承擔丙方的工資和單位部分的社保、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繳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3045元/月。

(一)、工資標準

1、xx年2月16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每月承擔丙方稅後工資2200元。

2、20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每月承擔丙方稅後工資2400元。20xx年8月1日起以後

乙方仍需要聘用丙方,每年工資調整額在前一年度“議定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增長不少於200元/月。

(二)、工資支付方式

1、20xx年2月16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每月直接支付丙方崗位工資680元,另1520元由乙方按

月撥付到甲方(或由甲方從工程款中抵扣),用於甲方代付丙方的檔案工資;2、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每月直接支付丙方崗位工資880元,另1520元由乙方按月撥付到甲方(或由甲方從工程款中抵扣),用於甲方代付丙方的檔案工資。

(三)、單位部分的社保、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繳費

1、繳費標準:乙方從20xx年2月16日起每月承擔丙方社保單位繳費462.5元、住房公積金單位繳費122.5

元,企業年金單位部分60元,三項費用合計645元/月(該三項繳費隨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每週期核定的標準而調整)。

2、繳費方式:乙方按月撥付到甲方(或由甲方從工程款中抵扣)645元,用於甲方向主管部門代交丙方的

社保、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繳費。

三、甲方職責:

1、應向乙方真實反映丙方的個人資信、履職能力等情況;

2、監督乙方按時足額支付丙方費用;

3、負責協調乙、丙雙方關係;

4、聽取乙方關於丙方履職情況的意見,對丙方履職情況進行定期考核。

四、乙方職責:

1、負責提供丙方辦公場所和食宿(丙方伙食費按乙方管理規定交納費用);

2、按月足額支付丙方的費用,履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承擔丙方在用工期間工傷事故的全部經濟責任;

3、負責丙方為本工程服務所必需的辦公用品、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通訊費按90元/月包乾,未包括在工資費用中,由乙方向丙方按月直接支付)等;

4、負責按100元/月標準承擔丙方教育培訓費(該費用未包括在工資費用中),從20xx年2月16日至施工合同實施完畢按月撥付到甲方(或由甲方從工程款中抵扣);

5、負責對丙方進行工作考勤,《考勤表》(可以是傳真件或掃描電子文件)於每月30日之前報甲方綜合辦公室(聯絡人蔣新宇,電話0731—8xx03 ,傳真0731—8xx2)。如乙方未按時報送《考勤表》,視同丙方本月正常出勤,應當足額支付本月費用。

五、丙方職責: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自覺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3、及時向甲方繳納個人或單位部分的社保、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繳費(在總公司辦理了社保、住房公積金和企業年金的);

4、協助乙方按期向甲方報送月度《考勤表》。

六、其他:

1、本用工協議實施過程中甲方或乙方要求調動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乙、丙方接到甲方發出的《調令》且辦理完相關手續後丙方方可離開專案部。

2、本用工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專案承包合同》相關約定執行。

3、本用工協議書一式壹份,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用工協議書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自XX年 2 月 15 日起至XX年8月14日止。期限為6個月。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 木工工作,負責甲方 維修

的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五條 乙方每日工作4小時,每小時工資6.8元。

第六條 甲方每月 14 日和30日 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七條 因乙方個人工作效率低導致延長工作時間屬個人行為。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九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協議。

第十條 若甲方情況出現變化,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XX年2月15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工協議書 篇4

甲方:山丹縣鑫馬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窯街煤電集團山丹縣長山子煤礦

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供電營業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議一致,簽訂本協議書,雙方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乙方委託馬營35KV變電站至窯街煤電集團長山子煤礦35kV馬煤3516線路及馬營110KV變電站至窯街煤電集團長山子煤礦35kV線路,線路長度43公里。二場六隊至窯街煤電集團長山子煤礦水源井10KV線路,線路長度6公里。(屬專用線路,產權屬乙方所有)給山丹縣鑫馬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對該線路進行日常維護執行管理。

二、維護管理專案:

1、對線路進行日常巡視、維護、定期消缺檢修。

2、對線路走廊進行定期清理,對線路保護區內影響線路執行的樹木進行定期砍伐和修剪。

3、定期常規線路巡視,每月一次。

4、故障巡線,應急搶修。

5、線路通道清理,每年一次。

6、煤礦35KV變電站內裝置的預試,每年一次。

三、維護管理費

(含人工費、交通費、預試費、應急費等),共計每年伍拾陸萬元(560000.00元)。

支付方式:協議雙方簽字後,甲方出具全額發票,乙方在收到發票七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90%的維護管理費(504000.00元),協議到期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10%的維護管理費(56000.00元),逾期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責任:

1、甲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按35kV及10KV線路檢修規程進行日常巡視、維護、定期消缺,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線路正常執行。

2、甲方發現線路有緊急缺陷故障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並配合進行搶修處理。

3、發生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線路倒杆斷線事故,甲方可以協助乙方進行搶修,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責任:

1、消缺檢修需停電時,乙方應當給予配合,並負責對內、外協調,辦理相關手續,準備應急自備電源。

2、線路進行停電消缺檢修時,停電檢修方案報乙方,具體停電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3、因第三方責任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維護費,乙方可向第三方責任人進行索賠。

4、在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產權所

有者乙方承擔發生事故引發的法律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書之原則協商解決、協議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其他:

1、簽訂本協議時,甲乙雙方應將線路有關技術資料交接清楚後,方可簽訂本協議。

2、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供電營業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調整時,按規定修改補充本協議有關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人: 簽約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