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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財產保全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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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申請書與我們不再陌生,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寫申請書真像想象中那麼難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產保全申請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薦】財產保全申請書

財產保全申請書1

異議人:xx,男,漢族,個體工商戶。

委託代理人: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異議人就昆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信用社訴ddd貸款糾紛一案中,查封扣押了車牌號為:12345的本田小車一輛提出異議如下:

異議請求:

請求法院解除對12345的本田車的保全,將車返還異議人。並責令保全申請人承擔異議人由此給異議人所造成的5000元損失。

請求理由:

法院於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二日扣押的12345的本田小車的產權屬異議人所有,該案中原、被告相互勾結圖謀非法佔有異議人的車,應當解除扣押歸還異議人。其理由:

1.從事實上看:12345的車在昆明市車管所登記的戶主名為ddd,這是事實。但該車是ds(四川宜賓江安縣人)於二000年八月購買,ds是購買該車的實際車主,因為採用的是按揭方式,而ds因不是昆明市本地人,無法以自己的名義獲得銀行按揭,所以ds和ddd協商,ds所購車借ddd的名義向東風信用社進行按揭貸款。該車以ddd的名義按揭後,車一直由ds控制使用。在ds購買使用近三年後的20xx年三月,實際車主ds經與異議人協商後,達成 ds將該車以255000元的價格出售給異議人的協議,異議人在支付了車款後取得該車。因此該車的所有權從20xx年三月三日起歸異議人所有,現異議人已實際控制使用該車有一年半。該車按異議人與ds的購車協議,本應當在二00三年八月前過戶到異議人名下,因ds的違約未能及時為異議人過戶,直到今年即二 00四年八月,ds以要為異議人去昆明辦理過戶手續為由相誘,叫異議人將車開去昆明過戶,結果ds指使人採用暴力搶劫了異議人所有的12345號,在異議人報警後,西山區東風信用社也向昆明西山區公安局謊報ddd貸款詐騙,後經公安局對西山區東風信用社的報案審查後認為不成立,公安局撤了案。但是東風信用社即通過貴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扣押了異議人的車。我們有理由懷疑是原告和被告惡意串通,圖謀非法佔有異議人的車,該車的所有權應當屬異議人所有。

2.從法律上看: 12345車也應當屬異議人所有。

根據公安部給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辦公室的《關於確定機動車所有權的問題的覆函》(20xx)98號:“根據現行機動車登記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准予不準予上道路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的登記。因此,公安機關登記的車主,不宜作為判別機動車所有權的依據。”和公安部給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覆的《關於機動車財產轉移時間問題的覆函》:“根據現行機動車登記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是准予不準予上道路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的登記。因此,將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的時間作為機動車財產轉移的時間沒有法律依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原機動車主是否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承擔責任的覆函》:“連環購車未辦理過戶手續,因車輛已交付,原車主不能支配該車的運營,也不能從該車的運營中獲得利益,故原車主不應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承擔責任。”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從法律上來講,12345車的所有權應當屬異議人所有.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異議人的所有的12345號車,雖然在公安機關登記的戶主是ddd,但不能因此認定其就是實際的車主;異議人與ds於二00三年三月三訂立購車協議後,即將該車交付異議人使用至今。即12345號車的所有權在一年半前就已經歸異議人所有。因此,法院現在採取保全措施扣押的 12345號,是屬於案外人即異議人的財產,應當予以解除扣押,並責令財產保全申請人賠償異議人因此所受的5000元的損失。

此呈

昆明市人民法院

  異議人:

  日期: 年 月 日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解除訴訟財產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有以下情況的,應當解除保全措施:

1、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不存在或者情況發生了變化。比如,被申請人已主動將申請人請求的標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定採取保全措施後,被申請人自行履行了義務;再如,申請人向人民法院宣告放棄請求權。

2、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裁定採取保全措施後,如果被申請人提供了擔保,人民法院認為此擔保可以滿足申請人一方的權利請求,應當解除對被申請人財產的保全措施。

3、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不起訴的。訴前保全是一種臨時性措施,人民法院採取訴前保全措施後,申請人應抓緊時機與被申請人解決民事糾紛,不能解決的,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撤銷保全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解除財產保全,以免被申請人因保全時間過長而擴大經濟損失。

財產保全異議申請書是為對財產保全有異議的朋友準備的,大家對於財產不全不認可的,都是可以提出異議的,這也是司法公平公正的需要。確保大家在法律面前能夠得到一個平等的待遇,財產保全之所以接受異議就是為了更加的公平公正,讓雙方當事人都有辯護和質疑的機會,最終讓大家信服。

財產保全申請書2

申請人_____,男,回族,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北下街號。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裁定續延(20_____)管民初字第458號和(20_____)管執字第313號《民事裁定書》查封期限。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20_____)管民初字第458號案的原告和(20_____)管執字第313號案的申請人。原貴院依_____的申請分別於20_____年2月28日(尚在訴訟審判階段)和20_____年4月18日依法作出的(20_____)管民初字第458號和(20_____)管執字第313號《民事裁定書》,對本案被告即被執行人慕某的的財產採取了財產保全措施,查封了慕某的.房子、汽車等相關財產,現在查封期限即將屆滿。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因此,_____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等之規定,申請貴院依法續封,特此申請。請依法繼續保全。

此致

敬禮!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3

申請人:南京XX建材實業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江蘇先創律師事務所王誠律師

住址:南京市XX區XXX大街XX號

法定代表人:林培光職務:總經理

電話:XXXXXXXX

被申請人:南京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南京市XX區XX街道工業集中區

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理

電話:XXXXXXXX

申請事項:請求貴院依法對被申請財產實施財產保全措施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業經貴院立案受理,為防止被申請人有轉移、隱匿財產的`可能或判決後將來難以執行,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你院申請給予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查封、凍結被申請人在銀行帳戶上存款XXX萬元。望准許!

戶名;南京XX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開戶行: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XX支行帳號XXXXXXXXXXXXXXXXXX

戶名南京明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_______開戶行_______帳號XXXXXXXXXXXXXXXXX_________

戶名_______開戶行_______帳號_________

如上述保全措施有錯給予被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申請人提供擔保人自願承擔保證責任。

此致

  南京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南京XX建材實業有限公司

  20××年6月20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4

申請人:xxx,男,x年1月16日出生,漢族,戶籍地址河南省xx縣佛閣寺鎮梅灣村委谷莊組,公民身份號碼xxxxxxxxxxxx。

委託代理人:xxx,男,廣東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市中金運通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深圳寶安大浪街道大浪社群華寧西路東龍興科技園2#廠房一樓(辦公場所),組織機構程式碼x19。

法定代表人:xx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延長(x)深寶法民一初字第1157號《民事裁定書》對被申請人銀行賬戶查封期限。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貴院正在審理。x年2月16日,貴院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法作出了(x)深寶法民一初字第115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查封被申請人的銀行賬號。

本案尚未審結,一旦解除查封,將給申請人造成損失。現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特向貴院申請延長財產保全期限,以防止被申請人在查封凍結期滿後轉移財產,逃避法律責任,懇請貴院依法辦理。

  xxx

  20xx年x月x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5

申請人:劉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市x區x鎮63號。

被申請人:王xx,男,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市x區x小區四區7號樓1單元601號。

申請事項:

立即凍結被告銀行存款人民幣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當於人民幣144000元的其他財產。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已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爭議向貴院提起訴訟。為了防止被申請人在訴訟期間轉移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等相關規定,特申請貴院對被申請人採取凍結其銀行存款人民幣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當於人民幣144000元財產的保全措施。被申請人房產(位於x市x區xx小區四區7號樓1單元601號,房產證號:xxx135600)。如因採取保全措施不當造成被申請人財產損失的.,由申請人承擔責任。

此致

x市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6

xx:

申請人;_____,男,漢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市______號_____號樓_____單元_____室

被申請人:_____,男,漢族,____轎車駕駛員,_____年_____月日出生,住址,_____市______路_____號______室

___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為魯__________轎車車主,住址,_____市_______________號樓__________室

申請事項

1.申請法院對被申請人_____所有的_________轎車予以查封。

2.保全數額___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xxxx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_____路與_____路口,申請人_____與被申請人駕駛的魯__________轎車發生交通事故。後申請人被送往醫院治療。期間,申請人醫療費用支出_____元,被申請人在支付部分費用後,便拒絕支付剩餘費用。申請人認為,本次事故給申請人還造成了誤工、營養、護理、交通等損失。為避免損失進一步擴大,遂申請法院對被申請人所有的'車輛予以查封。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遂向貴院提出保全申請。

申請人特提供擔保物:___轎車_____車主,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申請人:xxx

  日期:20xx 年 x 月 x 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7

申請人:魏德清,男,生於 年 月12日,漢族,個體戶,住湖北鄖縣青曲鎮青曲村3組。

申請人:萬秀麗,女,生於 年 月 日,漢族,農村居民,住址同上,系魏德清之妻。

被申請人:陳西強,男,生於 年 月 日,漢族,建築個體戶,住鄖縣鄖縣青曲鎮店子河村2組。

申請人於 年 月 日收到貴院(20 )鄂鄖縣民一初字第02712號民事裁定書,對該裁定書凍結申請人21萬元存款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請複議,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該裁定程式違法,被申請人陳西強事實上沒有提供任何擔保。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9條對不動產查封作出了具體規定:“查封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並可以提取儲存有關財產權證照。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其他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

據此規定,該裁定查封了被申請人陳西強提供的其子陳俊名下坐落於十堰市張灣區紅衛街辦秦家巷92號11棟2-5-2住房一套作為擔保,但並沒有向房產局辦理登記手續,取得他項權利證書,更沒有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也沒有對該房屋進行評估,此房屋到底是一萬元還是價值壹拾萬元,是否與凍結申請人21萬元的存款價值相同,沒有任何依據。因此,事實上被申請人根本就沒有提供任何擔保,程式嚴重違法。

二、此款是申請人全家的保命錢,且本案採取保全措施沒有任何必要。

本案的事實是:於 年 月,湖北鄖縣青曲鎮楊家溝村村民龔士華建房,將建房工程承包給本鎮店子河建房老闆陳緒強,陳緒強又聘請陳緒武在該工地幹活,在20 年3月31日上午上一樓預製板時,由於吊預製板的吊杆機支架從木橋上脫落,使預製板落地摔斷,並導致陳緒武受傷。

該預製板從答辯人處購買是事實,但屬於建築商違章操作,也沒有其他支撐防護的.情況下使預製板掉下才發生事故,與預製板的質量沒有任何因果關係。是僱主應當承擔的承擔責任,法院也判決讓建房老闆陳緒強承擔賠償責任。可建房老闆陳緒強躲避賠償責任,把所有財產轉移,使法院無法執行。因此陳緒武便到北京,為了杜絕陳緒武,該裁定竟私自推翻原判決做出錯誤的決定,將申請人的財產予以凍結。

申請人家中有80多歲的父母,且體弱多病,常年臥病在床,一月的醫療費就需幾千元。法院將申請人的存款全部凍結,等於掐住了申請人一家的喉嚨,是要只申請人一家於死地的。而且申請人的兒子在部隊服役,聽說法院如此執法後傷心欲絕,使其不能安心保家衛國,此裁定嚴重擾亂軍心。

再者,被申請人陳西強作為僱主應當對僱員承擔賠償責任,可法院雖然判決了,但其轉移財產拒絕執行,是不能向申請人追索的。該裁定事實上是“未審先判”嚴重違法,應當予以糾正!

綜上所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產品質量責任一案,法院不應採取保全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申請人向貴院申請複議,懇請貴院依法審理,解除對申請人的保全措施。

此致

鄖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 年八月三十一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8

申請人:xx,男,1987年5月19日出生,侗族,貴州省天柱縣人,住xxx鎮龍泉巷31號。

被申請人:xx,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農民,住xxx鎮老幹區22號。

請求事項:

一、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請人坐落在xxx鎮老幹區22號的房屋一棟(房屋所有權證號為天房權證鳳城字第A300696號)

二、被申請人承擔全部的'保全費用。事實和理由:

20xx年7月23日,被申請人xx以做工程為由向申請人借款161680元,還款期限到後,被申請人拒絕歸還。為此,申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天柱縣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和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被申請人xx應償還申請人借款161680元,並承擔債務利息和訴訟費。被申請人見敗訴後,為了轉移財產,於20xx年11月28日與第三人惡意串通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書》,以阻礙申請人實現債務。

為防止被申請人xx轉移財產,實現申請人之合法債務,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特向貴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請求貴院依法查封被申請人xx的房屋。

此致天柱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xx

  20xx年8月13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9

財產保全的作用是,防止當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處分有爭議標的物或者處分判決生效後用以執行的財產,以防止糾紛擴大,並保障生效判決得到執行。因此,在書寫財產保全申請書時,要更加側重於說明對方當事人有轉移資產的風險以及進行財產保全的重要性。請求事項:

1、請求依法扣押被申請人車牌號為冀號小型轎車一輛,申請保全的.數額為人民幣xxxx萬元;

2、被申請人承擔全部的保全費用。事實與理由:

在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時,申請人必須充分論證、說明進行財產保全的合法性、必要性。在實踐中,有的申請人提出的申請過於簡單,事實及理由不充分,不符客觀實際,完全以自己的意願出發,沒有規矩。這種情況下,法院可能會要求重新提供申請書,甚至不予受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2時55分,被申請人駕駛冀B號小型轎車(乘車人穆某),沿興華XX由北向南行駛至建設街路口時,與沿建設街由西向東行駛的冀A號小型普通客車相撞,造成申請人受傷住院。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特向貴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依法扣押被申請人駕駛的冀B號小型轎車。擔保方式:申請人提交1.5萬元現金作為擔保。此致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財產線索:

1、被申請人車輛停放其住所(__________)車庫;

2、申請人將提供價值約_________萬元的______車一輛進行擔保。

財產保全申請書10

申請人:魏**,男,生於1970年12月12日,漢族,個體戶,住湖北鄖縣青曲鎮青曲村3組。

申請人:萬**,女,生於1969年12月8日,漢族,農村居民,住址同上,系魏德清之妻。

被申請人:陳西強,男,生於1963年1月19日,漢族,建築個體戶,住鄖縣鄖縣青曲鎮店子河村2組。

申請人於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收到貴院(20xx)鄂鄖縣民一初字第02712號民事裁定書,對該裁定書凍結申請人21萬元存款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請複議,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該裁定程式違法,被申請人陳西強事實上沒有提供任何擔保。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9條對不動產查封作出了具體規定:“查封不動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並可以提取儲存有關財產權證照。查封、扣押、凍結已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通知有關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其他已經辦理了登記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行為。”

據此規定,該裁定查封了被申請人陳西強提供的其子陳俊名下坐落於十堰市張灣區紅衛街辦秦家巷92號11棟2-5-2住房一套作為擔保,但並沒有向房產局辦理登記手續,取得他項權利證書,更沒有張貼封條或者公告,也沒有對該房屋進行評估,此房屋到底是一萬元還是價值壹拾萬元,是否與凍結申請人21萬元的存款價值相同,沒有任何依據。因此,事實上被申請人根本就沒有提供任何擔保,程式嚴重違法。

二、此款是申請人全家的保命錢,且本案採取保全措施沒有任何必要。

本案的事實是:於20xx年3月,湖北鄖縣青曲鎮楊家溝村村民龔士華建房,將建房工程承包給本鎮店子河建房老闆陳緒強,陳緒強又聘請陳緒武在該工地幹活,在20xx年3月31日上午上一樓預製板時,由於吊預製板的吊杆機支架從木橋上脫落,使預製板落地摔斷,並導致陳緒武受傷。

該預製板從答辯人處購買是事實,但屬於建築商違章操作,也沒有其他支撐防護的情況下使預製板掉下才發生事故,與預製板的質量沒有任何因果關係。是僱主應當承擔的承擔責任,法院也判決讓建房老闆陳緒強承擔賠償責任。可建房老闆陳緒強躲避賠償責任,把所有財產轉移,使法院無法執行。因此陳緒武便到北京shàngfǎng,為了杜絕陳緒武shàngfǎng,該裁定竟私自推翻原判決做出錯誤的決定,將申請人的.財產予以凍結。

申請人家中有80多歲的父母,且體弱多病,常年臥病在床,一月的醫療費就需幾千元。法院將申請人的存款全部凍結,等於掐住了申請人一家的喉嚨,是要只申請人一家於死地的。而且申請人的兒子在部隊服役,聽說法院如此執法後傷心欲絕,使其不能安心保家衛國,此裁定嚴重擾亂軍心。

再者,被申請人陳西強作為僱主應當對僱員承擔賠償責任,可法院雖然判決了,但其轉移財產拒絕執行,是不能向申請人追索的。該裁定事實上是“未審先判”嚴重違法,應當予以糾正!

綜上所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產品質量責任一案,法院不應採取保全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申請人向貴院申請複議,懇請貴院依法審理,解除對申請人的保全措施。

此致

鄖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0**年八月三十一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11

申請人:xxx,男,漢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某市某區某鎮x號。

被申請人:xxx,男,漢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某市某區某小區四區x號樓x單元x號。

申請事項:

立即凍結被告銀行存款人民幣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當於人民幣144000元的其他財產。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已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爭議向貴院提起訴訟。為了防止被申請人在訴訟期間轉移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等相關規定,特申請貴院對被申請人採取凍結其銀行存款人民幣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當於人民幣144000元財產的保全措施。被申請人房產(位於某市某區某某小區四區7號樓1單元601號,房產證號:xxx135600)。如因採取保全措施不當造成被申請人財產損失的`,由申請人承擔責任。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年x月x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12

申請人:路基工程12標專案經理部

負責人:

施工所在地:

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

住所:

申請人收到貴院(XX)六民一初字第28號民事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對該裁定書凍結申請人七十萬元保證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請複議,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法律、司法解釋對財產保全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4條規定:“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5條規定:“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債權人的申請裁定該第三人不得對本案債務人清償。該第三人要求償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財物或價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第14條規定:“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時,保全的範圍應當限於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對案外人善意取得的與案件有關的財產,一般也不得采取財產保全措施;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數額並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作擔保的,採取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案外人的財產能否進行保全問題的批覆》明確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法發〔一九九四〕二十九號《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與最高人民法院法發〔一九九二〕二十二號《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零五條的規定精神是一致的,均應當嚴格執行。對於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對案外人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債權人的申請裁定該案外人不得對債務人清償。該案外人對其到期債務沒有異議並要求償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財物或價款。但是,人民法院不應對其財產採取保全措施。”

二、履約保證金的性質

履約保證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46條第提出的一個法律概念,其第二款規定:“招標檔案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但是該法並未對其含義、性質和作用做出解釋。

推測立法本意及考諸工程實踐,創設履約保證金的目的,主要在於促使中標方充分履行契約義務。具體而言,它有如下幾方面的作用:一、確保招標人權益。可藉由交納履約保證金來認定中標人有足夠的履約誠意,如果中標人出現違約情況時,招標人可獲得相應補償;二、督促中標人履約。如中標人慾撤出工程,必須要考慮到保證金遭沒收的風險,故可通過收取履約保證金來有效抑制中標人不履行工程的行為;三、保障農民工工資。在發生中標人侵害農民工權益的'情況時,可用保證金解決這一問題。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認定履約保證金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法》規定的一種特殊的督促中標人履行債務的措施,而與債的法定擔保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在建設工程過程中,無論是發包方(招標人)收取承包方(中標人)的履約保證金,還是總包方收取分包方的履約保證金,皆為行業慣例,且本質一樣,都是為了履約擔保。

因此,履約保證金從交納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於收取的一方,也不屬於交納的一方,而是應根據雙方約定的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其最終的歸屬。如交納方沒有違約,則返之,若交納方出現違約,則歸收取的一方,道理就這麼簡單。如果把履約保證金理解為不論在何種情況下都歸交納的一方所有,則該款在性質上就形同借貸,起不到擔保的作用,這在法理上是講不通的,也有悖於創設這一制度的目的。

三、保證金歸屬

申請人和有限公司簽訂施工合同,並按行業慣例收取了履約保證金180萬元。由於其不具備施工能力,嚴重違約,自行提出退場要求。此時申請人沒收有限公司履約保證金的條件成就,故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屬於申請人所有。儘管如此,申請人依然於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兩次將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有收據為憑。

四、結論

從法律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從履約保證金的性質,從保證金歸屬中可以得出如下幾點結論:

一、財產保全範圍應限於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被告的財產,對案外人的財產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二、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對案外人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債權人的申請裁定該案外人不得對債務人清償。但是,人民法院不應對其財產採取保全措施;

三、履約保證金從交納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於收取的一方,也不屬於交納的一方,而是應根據雙方約定的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其最終的歸屬;

四、根據行業慣例和合同約定,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屬於申請人所有;

五、履約保證金已於XX年11月21日、XX年1月16日退還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

綜上所述,申請人作為被申請人與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的案外人,法院不應採取保全措施;有限公司交納到申請人的保證金效力已定,屬申請人所有;事實上申請人已於XX年1月16日全額退還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申請人已無法協助法院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申請人向貴院申請複議,退請貴院依法審理,解除對申請人的保全措施和協助執行義務。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財產保全申請書13

申請人:XXX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所地:

因王某訴B公司拖欠租賃費糾紛一案,貴院於20xx年1月12日下發(20xx)某民初字第1111號《民事裁定書》,該裁定書將申請人銀行存款50萬元予以凍結,現申請人對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請複議。

複議請求:

請求法院依法撤銷(20xx)某民初字第1111號《民事裁定書》,並將申請人被凍結的50萬元銀行存款予以解凍。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賃費糾紛一案的當事人。

經貴院通知以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xx市A公司與申請人亦為不同的民事主體,產權各自獨立、財務也各自獨立核算(見申請人營業執照)。

申請人作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貴院(20xx)某民初字第1111號《民事裁定書》將申請人的銀行存款50萬元予以凍結顯屬錯誤。現申請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0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特請求法院依法撤銷(20xx)某民初字第1111號《民事裁定書》,並將申請人被凍結的50萬元銀行存款予以解凍。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14

申請人(自然人):姓名:xxx性別:xxxxxx年齡:

民族:xxxxxx工作單位:

電話:xxxxxxxxx住址:

郵編:

被申請人(自然人):姓名:xxx性別:xxxxxx年齡:

民族:xxxxxx工作單位:

電話:xxxxxxxxx住址:

郵編:

申請事項:

(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人民幣xxx元,或查封被申請人名下價值xxx元的財物,或查封被申請人名下位於xxx房屋一套xxx)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xxx糾紛一案,由於

事由,申請人特提出上述申請事項,望貴院依法裁定。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財產保全申請書15

申請人:孫,男,1986年01日出生,漢族,現住博山區經濟開發區江山南路xxxx,電話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位於經濟開發區xxxx,法定代表人xx,電話xxxx。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查封被申請人帳號902010240454205xxxxxx,開戶行:博山黃島農村合作銀行紅大窯分理處,申請保全的數額為人民幣4萬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月1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被申請人至今未支付申請人的工資及相關費用。20xx年8月10日,申請人博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該委員會予以立案。

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財產,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貴院依法查封被申請人的帳號。如因申請保全錯誤而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申請人自願賠償被申請人相應損失。

此致

青島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