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訴被告 糾紛一案,原告已向貴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之規定, 自願以作為原告申請財產保全的擔保,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特此擔保。
此致
人民法院
擔保人:
年 月 日
備註:
1、如用車輛擔保,須提交車輛行駛證正副本、車身照片、擔保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2、如用房屋擔保,須提交房屋產權證原本及擔保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另在擔保書上註明房屋的位置及房產證號碼。
3、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財產應與財產保全申請書申請查封的`財產數額等額。
財產保全申請 擔保書 [篇2]
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對被申請人價值 元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 糾紛一案(訴訟標的額為 元)已由貴院受理。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財產、隱匿財產,保障判決後順利執行,懇請貴院對被申請人價值 元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
被申請人可供保全的財產:
此致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注:1、可供查封的財產必須註明財產存放的地點及財產名稱;
2、申請凍結銀行存款的須提供開戶銀行名稱及具體的戶名、帳號。
擔保人:
被擔保人:
因被擔保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擔保人自願為被擔保人提供如下擔保:
擔保人將本人(公司)所有的 提供給人民法院作擔保,並保證在擔保期間不對上述擔保物作抵押、贈與、出售等處分。
如被擔保人申請財產保全錯誤,擔保人願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此致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擔保人: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財產保全申請 擔保書 [篇3]
編號:
擔保人:
地址:
郵編:
被擔保人:
被擔保人與 (下稱被申請人)之間 糾紛一案,被擔保人現向貴院申請訴前保全被申請人名下價值人民幣 萬元整( )的財產(財產線索見本擔保書附註)。
如果貴院受理被擔保人的該訴前保全申請,依法保全本擔保書附註的財產,擔保人願賠償因該財產保全之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此致
北京市 人民法院
(本檔案手寫無效)
擔保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