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書信函>

財產保全申請 擔保書

書信函 閱讀(4.6K)

原告 訴被告 糾紛一案,原告已向貴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三條之規定, 自願以作為原告申請財產保全的擔保,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特此擔保。

財產保全申請 擔保書

此致

人民法院

擔保人:

年 月 日

備註:

1、如用車輛擔保,須提交車輛行駛證正副本、車身照片、擔保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影印件。

2、如用房屋擔保,須提交房屋產權證原本及擔保人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另在擔保書上註明房屋的位置及房產證號碼。

3、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財產應與財產保全申請書申請查封的`財產數額等額。

財產保全申請 擔保書 [篇2]

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對被申請人價值 元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 糾紛一案(訴訟標的額為 元)已由貴院受理。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財產、隱匿財產,保障判決後順利執行,懇請貴院對被申請人價值 元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

被申請人可供保全的財產:

此致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注:1、可供查封的財產必須註明財產存放的地點及財產名稱;

2、申請凍結銀行存款的須提供開戶銀行名稱及具體的戶名、帳號。

擔保人:

被擔保人:

因被擔保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擔保人自願為被擔保人提供如下擔保:

擔保人將本人(公司)所有的 提供給人民法院作擔保,並保證在擔保期間不對上述擔保物作抵押、贈與、出售等處分。

如被擔保人申請財產保全錯誤,擔保人願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此致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擔保人: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財產保全申請 擔保書 [篇3]

編號:

擔保人:

地址:

郵編:

被擔保人:

被擔保人與 (下稱被申請人)之間 糾紛一案,被擔保人現向貴院申請訴前保全被申請人名下價值人民幣 萬元整( )的財產(財產線索見本擔保書附註)。

如果貴院受理被擔保人的該訴前保全申請,依法保全本擔保書附註的財產,擔保人願賠償因該財產保全之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此致

北京市 人民法院

(本檔案手寫無效)

擔保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