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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專案擔保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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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工程專案擔保協議書

需方:

擔保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供方、需方和擔保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供貨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供貨地點:

4、供貨量: 鋼材總量大約 噸

第二條 產品名稱、數量、單價:

需方根據工程進度需要(鋼材總量大約 噸),分期分批從供方購進所需鋼材,價格隨行情協商確定。 鋼筋單價為:根據鋼筋進場當日我的鋼鐵網河南省鄭州市建築鋼材相應品牌及規格的價格為基準價下浮100元,含每噸50元運費(若運費根據市場行情變動,雙方另行協商),不含稅,貨到場地由需方安排工地負責人吊卸,吊卸費用由需方承擔,供方不提供任何發票。若供貨當日我的鋼鐵網無價格的,參照前一日價格執行。

第三條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供方必須按照需方的要求供應各種型號的鋼材,鋼材的質 1

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若供方所供應的鋼材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則供方必須承擔責任。

2、需方委派 同志(電話: )為需方收料簽收人,供方憑該簽收人或需方簽字的憑據與需方結算、並向收料簽收人提供鋼材廠家合格證和材料證明書等有關證明。

3、鋼材運達現場後,需方派人對鋼材的數量、型號進行驗收,到場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復驗,若超過需方未進行復驗,供方不再承擔鋼材質量等相關責任。

第四條

需方應提前5天,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提交訂貨單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將所需鋼材型號、用量及發貨時間等其他有關要求通知供方,若供方提供的鋼材質量效能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甲方要求,需方有權拒收,並要求供方更換產品,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且供貨期限不予順延。

第五條 貨款支付方式

每批次鋼材款應在運到指定地點且需方簽收後當天付款,鋼材到貨日期以需方向供方出具的收到條日期為準,需方每延遲一日付款,鋼材價格每噸加4至5元(鋼材價格在每噸4000元以下每噸加4元,價格在每噸4000元以上每噸加5元)。如需方逾期付款超過90日的,應再支付供方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式為每批次鋼材款加延期費用的和為基數乘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並且每批次鋼材款、延期款和違約金一併結算。如果需方收到每批次鋼材180日內不付清鋼材欠款及違約金或者需方所欠供方鋼材款累計達到200萬元,經供需雙方協 2

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時,供方有權停止供貨。

第六條 供貨方式

貨物由供方負責運輸,供方在接到需方發貨通知後 5 日內將貨物運送到需方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的風險及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貨物風險自貨物實際交付需方時轉移,且貨物移交需方之前由供方負責保管,需方負責卸貨,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供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貨物的,每延期一日,延期時間在10天內的,按照當批鋼材價款的1%/天的標準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延期時間超過10天的,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有權要求供方賠償需方的所有損失。

2、若供方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需方要求,需方有權拒收,要求供方更換。若因此出現供貨延期情形,按照上述違約條款處理;若更換超過3次(包括3次),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供方應賠償因此給需方造成的所有損失,需方可在未付的鋼材款中直接扣除。

第八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對需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提供一般保證責任,擔保範圍為本合同內需方應支付給供方的鋼材款(擔保的最高限額為 萬元,超過 萬元的部分不承擔擔保責任)(擔保方應依據需方給供方開具的收到條或欠條為準),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付款期滿後半年。若需方未按時付款致使擔保方

承擔了擔保責任,擔保方有權向需方追償,並有權要求需方支付相當於擔保方承擔擔保責任金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出現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擔保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供方、需方、擔保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供、需、擔保方三方協商解決。

供方:

身份證號碼:

需方:

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工程專案擔保協議書 [篇2]

公司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名稱:(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為甲方、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工程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保證人。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丙方為甲方履行主合同的義務,即支付乙方貨款提供擔保。保證金額為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而末支付的款項。

二、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不按主合同的約定付清工程款,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個工作日內清償述款項。

三、丙方同意在乙方依約提出代償要求時,以本公司所有之資金、財產先予償還乙方在債權得到丙方之清償後,將該債權轉移給丙方。

四、乙方在此同意,在甲方暫時沒有能力及時還款時,若甲方能根據乙方的要求提出合理有效的還款計劃,則乙方將暫不向丙方提出代償要求,乙方向丙方主張代償的期限亦相應後延。但若甲方末能按照還款計劃如期還款,則乙方隨時可向丙方要求代為清償。

五、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檔案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六、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丙方如發生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連帶責任;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為乙言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如丙方破產,甲方應丙方破產前二個月內重新提供保證人。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還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八、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末按期代為清償到期債務,乙方可視情況擔保總額的3%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訂並加蓋單位公章,並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