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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合夥協議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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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投資合作協議書(多人合作)

多人合夥協議書怎麼寫

投資合作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資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 )為專案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佔出資總額的%。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

丙方(簽字):

日期:

簽訂地點:

篇二:多人合夥投資協議書

合夥投資協議書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丙方:身份證號:丁方:身份證號:戊方:身份證號: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 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 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 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 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 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 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

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 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 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 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公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 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 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 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多人合夥開店協議書範本

合夥開店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現就合夥開店,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各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協定,各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合夥期滿後,經各方同意可以續簽或延長。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甲方出資 元,乙方出資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帳面財務利潤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給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附:各合夥人的身份證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