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提供【 】專案投資諮詢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提供以下諮詢服務:【】
第二條 服務期間
2.1 本協議自 年月日生效,至 年月日終止。
2.2 如果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的日期晚於上述生效日的,以甲方實際支付費用的日期為本協議的生效日。
2.3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沒有異議且甲方向乙方交納諮詢服務費的,本協議將自動延續。
第三條 諮詢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3.1本協議約定的諮詢服務費總費用為 元,甲方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匯至在乙方指定帳戶。
開戶銀行:
銀行帳戶:
3.2 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如下:
3.2.1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的%,即
元;
3.2.2乙方向甲方提交專案初步投資方案之日起五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的%,即 元。
3.3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審計、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乙方到 市外辦事發生的差旅食宿費用。
第四條 責任及義務
4.1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4.1.1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
4.1.2對於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4.2.3 對乙方製作的各項檔案、提出的方案和建議給予及時反饋。
4.2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4.2.1乙方應盡一切努力,履行諮詢服務和義務;
4.2.2乙方履行諮詢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4.2.3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4.2.4乙方按本協議提交的各項諮詢意見、檔案、方案等資料,僅供甲方參考,最終決策由甲方獨立作出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 保密約定
甲、乙雙方保證,除非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或各方上級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批准、備案的手續或為履行在本協議下的義務或宣告與保證須向第三人披露或經協議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因本協議目的而獲得他方及專案公司的.設立檔案、財務及法律資料、商業祕密或其他方面的資訊負有合理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6.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1)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2)本協議期限屆滿。
6.2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並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
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費用。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