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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維修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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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希集團“愛之家”電子商務專案部合作框架協議

家電維修合作協議

甲方:傑希智慧居家用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惠州盛聯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利,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與乙方合作經營“愛之家 ”的電子商務專案部(以下簡稱專案部)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專案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成立專門運營“愛之家 ”系列家居產品的電子商務專案部,獲得 “愛之家 ” 品牌家居產品網際網路銷售的全權總代理,在網上銷售“愛之家 ”品牌的系列產品。 二、 合作總金額及各自出資比例

1、 總投資金額為40萬元人民幣(甲方出資30萬,乙方出資10萬),協議簽署後,甲乙雙方將資金投入到雙方指定賬戶。合同簽定後1個星期內到位(專案運作後期需要再注資時,由雙方協商)。

2、 雙方出資款項的資金賬戶由甲方進行管理,該專案部門的辦公場地,根據合理性原則,由甲方統一安排。

3、甲乙雙方互設專案小組負責人對接實施專案部各項工作(甲方專案負責人: 乙方專案負責人: ),由乙方專案負責人實施專案總體的統籌運作,甲乙雙方負責人各自對所屬上級實行工作彙報制。

三、 甲乙雙方合作利益分配方式(見下表)

專案部門完成如下銷售額(終端銷售所得總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對專案部門給予相應的獎勵:

1、年銷售額達 萬元,獎勵專案部門額度為專案部門總淨利潤額的 %

2、年銷售額達 萬元,獎勵專案部門額度為專案部門總淨利潤額的 %

3、若專案部門未達到雙方設定年份的年銷售目標,將取消當年所有獎勵,專案部門虧損部分按投資比例甲乙方雙方共同承擔。

三、 合作內容

1. 甲方授權專案部門合法全權總代理“ 愛之家 ”品牌所有商品的網上銷售。專案部門有權拓展“ 愛之家 ”品牌所有商品的網上銷售渠道並進行管理。

2、 在合作期限內,乙方不得與其他同類家居類品牌合作,否則視乙方違約,並賠償違約金 萬元;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授權給其他公司網上經營銷售,否則視甲方違約,賠償違約金 萬元,違約一方還應承擔所有一切責任,並賠償對方所有損失。

2. 甲方前期提供專案部門 萬元的貨品信用額度,甲方對專案部門承擔貨物質量責任,提供倉庫供專案部門存放向甲方採購的貨品,甲方提供給專案部門的貨品信用額度隨銷售額度的提高應相對增加。

3. 甲方按一級代理商的定價對專案部門供貨,專案部門向甲方採購庫存品的價格,由專案部確定,專案部門也可以進行單品的買斷。甲方給予專案部門作為甲方的一級代理商的各種優惠的價格、促銷條件。專案部門向甲方採購的正品貨品,在採購90天時間內,未在網上銷售形成庫存的商品,經專案部確定,甲方可接受專案部門按約定價格退回專案部倉庫。

4. 專案部門所有配備人員必須由甲乙雙方授權負責人共同簽字稽核同意才能入職,甲方協助乙方負責運營團隊的組建,甲方首期調入3名成員加入專案部門;乙方負責辦理專案部門運營所需的開店申請、產品拍攝、店鋪裝修、寶貝描述、宣傳推廣、系統平臺搭建,渠道拓展及日常運營管理等;甲方將調派財務人員負責專案部門的財務及倉庫管理等出入帳目;乙方負責物流團隊及貨物配送,由乙方派出代表擔任該專案經理。

5. 專案部門的日常費用,單筆不超過 元的,需甲、乙雙方授權代表共同簽字方可生效,超過 元的,需甲乙雙方公司授權負責人共同簽字方可有效。專案部門開展甲方商品網上銷售活動所花費的人力,物力等一切費用開資,均在專案部門成本中列支由財務統一核算,甲乙雙方按照股份比例共同承擔。

6. 乙方代表需每年做出推廣運營方案,同時每個月還需做出推廣運營方案,運營報表,銷售報表呈報甲方,甲方代表做出庫表報表、財務報表呈報乙方。

7. 合作過程中,如需追加資金,按雙方股份比例進行投入,即甲方 %,乙方 %,乙方追加資金不高於追加投資額的 %,贏利後甲方可從淨利潤中扣除。

8. 合同簽定後一年內,如果甲方提出中止合作,則需支付乙方投入系統費用(10萬元);如果乙方提出中止合作,則乙方自行承擔損失,系統不得索回,屆時合同自行終止。 9. 合同期滿或合作中止後,專案部門的庫存商品按雙方約定的折扣價在專案部門利潤中扣除,不足部分雙方應按投資比例承擔損失,專案部門資產及贏利折現成現金後按股份比率進行分配,分銷系統及相應網上店鋪、品牌智慧財產權及品牌無形資產價值的所有權歸甲方所得。

10. 該專案的淨利潤(該專案銷售金額扣除所有成本,庫存金額及費用)分紅,按合作週期每年分配一次。

四、協議的終止

1、 自然終止:雙方約定合作協議到期,本協議自然終止,如果雙方需繼續合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提前1個月重新協商合作事宜。

2、 單方解除權:協議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未違約方都有權立刻終止本協議。 3、 本協議日期自年月日 至 年 月 日,合作合同 年一簽,甲方本專案合作物件同等條件下以乙方享受優先權。

4、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規定衝突之處,以補充協議規定為準。

5、 本協議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予以處理。

6、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方與乙方各持壹份。如果甲乙雙方存在糾紛,由甲方當地法院處理。

甲方:傑希智慧居家用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乙方: 惠州盛聯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簽章:

地址:惠州市惠城區麥地路8號傑希集團大廈

電話:

日期: 年 月

簽章: 地址:惠州市惠城區麥地路8號傑希集團大廈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家電維修合作協議 [篇2]

合同號碼: 文字序號:

鑑於:

1. 甲方合法擁有並經營 華宇家電維修網 (以下簡稱“網站”)。

2. 甲方網站域名為 #url# (以下簡稱“域名”)。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合作模式

在甲方網站搜尋欄搜尋產品,搜尋結果頁指定位置顯示乙方資訊。

2.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網站原始檔中加入乙方提供的程式碼(程式碼高度固定為120象素,寬度最小為650象素),在網站站

內預設搜尋結果列表頁固定位置(須在站內搜尋結果前)展示乙方提供的資訊;

(2) 甲方允許乙方在開展正常和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市場宣傳和營銷活動中,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網站名稱、

網站logo等,甲方允許乙方每個月在甲方網站上釋出2篇軟文。

(3) 甲方承諾:在合作期限內,甲方不與任何開展相同或類似合作的.第三方進行有關搜尋結果商機、供求資訊

等類似的業務合作;

(4) 在合作期限內,對於乙方在頻道運營和維護過程中出現的與甲方相關的技術問題,甲方應給予必要支援。

3.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期向甲方支付合作費;

4. 合作期限

(1) 合作期限為:2012年3月27日至2015年3月27日;

(2) 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協商合作事項並簽署繼續合作協議書。

5. 合作費

(1) 合作費每半年1000元(壹仟元整);全年共計2000元(貳仟元整)

(2) 甲方收款單位:華宇兄弟(北京)電子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3) 銀行賬號:11001018800053003334

(4) 甲方成功新增乙方的程式碼,乙方應於收到發票10日內,向甲方支付半年商機頻道合作費。

6.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並執行本合作協議,任何一方違約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甲乙雙方同意違約金為人民幣貳仟元整。

7. 保密條款

(1) 任何一方對在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

何一方不得將對方的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法律法規或/及政府部門要求的除外);

(2) 本協議終止之後,各方仍需遵守本協議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獲得對方書面同意方

能解除此項義務;或至該商業祕密已成為業內公知資訊,違反本項的保密條款不會給對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時為止;

1

(3) 各方不得因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在未經有權機關做出有效裁決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

否則視為違約;守約方可單方解除協議並向違約方追究違約金。

8. 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履行約定義務之日終止;

(2) 一方違反在本協議中所做的宣告及保證或有其它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本協議目的,其他方有權單方解

除本協議;

(3) 如因戰爭、自然災害、停電、電腦病毒、政府政策、黑客入侵、互聯網路中斷等原因導致雙方簽署本協議

目的超過三十天無法實現,雙方協商後可以解除本合同,雙方均不需承擔責任;

(4) 本協議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本協議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9.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 如各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或糾紛提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