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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授權委託書8篇

書信函 閱讀(1.04W)

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當下社會,接觸並使用委託書的人越來越多,如何寫一份恰當的委託書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品牌授權委託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品牌授權委託書8篇

品牌授權委託書1

品牌使用人(甲方):______________品牌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根據《商標法》和《實施條例》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品牌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註冊號:_______)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銷售的產品包裝上。

二、商標標識:(另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淘寶、拍拍、亞馬遜等電子商務網站。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內只限於乙方的銷售渠道內許可使用。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稽核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十一、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十二、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三、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違約責任

十四、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該註冊商標。

十五、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銷售的產品上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十六、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十七、雙方如有違反“違約責任”中條款的.,違約方違約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適用法律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爭議的解決

十九、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一、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品牌授權委託書2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香港XX集團有限公司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範圍

一、甲方將註冊登記的第類商標(申請號:)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銷售的產品包裝上。

二、商標標識:(另附頁)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甲方應於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將該房屋的借款委託服務費(按實際借款額的____%為委託服務費)與房屋評估費(總房值的____ %)交予乙方,並提供各種相關證明與證件。(若甲方有需要乙方為其墊資,則乙方收取甲方的墊資費用為墊資數額的________%),甲方予簽訂本委託書時向乙方交納委託服務費。

五、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內只限於乙方的銷售渠道內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授權其他銷售廠家使用甲方的第類商標。

六、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說明文字: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十、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十一、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稽核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十三、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四、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五、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六、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七、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權註冊商標的產品,必須要具備如下條件:

●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指定檢測部門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

●國家明令需要具備環保認證的產品,必須獲得國家級環保機構認證或國家指定機構的認證。

●必須要執行國家強制標準的產品必須達標。

●必須要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生產許可證的產品,要取得生產許可證。

本合同自簽字的三個月內,由乙方到所在註冊工商局查存。

十八、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採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二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二十一、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式

二十三、甲方先將合同傳給乙方稽核,乙方無異議後交納萬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

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餘部分款項在甲方遞交國家工商局商標局受理後結清。如果乙方在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後,在10個工作日內不予甲方辦理完所有結算事宜,甲方視乙方違約,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註冊商標,所收乙方的費用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到國家工商總局指定的商標代理機構——公司做備案書,由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二十四、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後,依據其行政程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並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訂立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自具備合同中的生效條件,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違約責任

其他(必須註明具體委託事項): 手續,本人承諾所提供證明材料真實有效,該代理人在辦理上述授權事項時所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本單位承擔。

二十七、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該註冊商標。

二十八、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銷售的產品上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並盈利。

二十九、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三十、雙方如有違反“違約責任” 中條款的,違約方違約金額為20萬元人民幣。

三十一、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三十二、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 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三、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三十四、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解釋、代理、爭議受理、仲裁機構

三十五、本合同中商標使用許可爭議的解釋權在國家工商局商標局。

三十六、本合同中的商標代理機構為有限公司。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爭議受理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三十八、本合同中爭議的仲裁在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現委託上述授權責任人作為我單位在____日常管理上的全權代表,代表法人簽署相關檔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許可人(甲方): 被許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牌授權委託書3

茲有____公司為____商標的持有者。

現授權淘寶ID:____;店鋪地址:____為我品牌在淘寶網/天貓商城上的分銷商,所售商品均為正品,且可以使用____商標進行品牌推廣。

店鋪廣告推廣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風險及責任由該分銷商承擔。

授權期限:20__年9月10日至9月11日。

授權人:____

公司蓋章/個人簽字:

20__年9月10日

品牌授權委託書4

甲方:杭州先知先覺服飾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迎客鬆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先知先覺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成都迎客鬆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信任、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就乙方獲得甲方代理的“h&m outlets、zara 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的國內外快時尚品牌授權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歸屬關係。

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代理的“h&m outlets、zara 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的國內外快時尚品牌授權委託”品牌。

3.甲方有權力,也有義務參與乙方的品牌授權工作指導。

4.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時,應以協商形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品牌授權委託使用協議期限為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本協議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繼續授權品牌,否則應承擔侵權責任。協議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繼續合作,可延長合作期,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確定。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作為本協議書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約束力和法律效力。

7.其它

品牌授權企業:(蓋章) 被授權企業:(蓋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品牌授權委託書5

甲方:杭州先知先覺服飾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迎客鬆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先知先覺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成都迎客鬆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信任、互利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規定,就乙方獲得甲方代理“hm outlets、zara 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國內外快時尚品牌授權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歸屬關係。

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代理“hm outlets、zara 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國內外快時尚品牌授權委託”品牌。

3.甲方有權力,也有義務參與乙方品牌授權工作指導。

4.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時,應以協商形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品牌授權委託使用協議期限為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本協議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繼續授權品牌,否則應承擔侵權責任。協議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繼續合作,可延長合作期,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確定。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規定作為本協議書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約束力和法律效力。

7.其它

品牌授權企業:(蓋章) 被授權企業:(蓋章)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品牌授權委託書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四季青服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杭州四季青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信任、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就乙方獲得甲方“四季青品牌授權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乙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相互之間無歸屬關係。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四季青”品牌。

甲方有權參與乙方的品牌授權工作指導。

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時,應以協商形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以在對甲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品牌授權委託使用協議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本協議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繼續授權“四季青”品牌,否則應承擔侵權責任。協議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繼續合作,可延長合作期,由甲、乙雙方另籤協議確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作為本協議書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約束力和法律效力。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授權企業:(蓋章)被授權企業:(蓋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品牌授權委託書7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職務:

受託人:

委託人是 國家/地區的公民/法人,現委託上述受託人代理對第 類 第 號

商標進行如下“√”評審事宜:

□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案 □商標異議複審案

□撤銷註冊商標複審案 □註冊商標爭議裁定案

受託人代理上述評審事宜的許可權為: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商標評審規則》規定的本案有關評審活動。委託人特別宣告包括下列第 項許可權:

① 承認對方評審請求

② 放棄或者變更評審請求

③ 撤回商標評審申請

委託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填寫本委託書時請認真閱讀背面的說明。

附:

商標代理組織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說明:

1、商標代理委託書須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後為有效。

2、委託授權的商標代理許可權未經特別宣告的均為一般代理,即不包括商標代理組織代為①承認對方評審請求;②放棄或者變更評審請求;③撤回評審申請。如包括前述某項或多項許可權,應在指定的空格內填寫上述許可權的相應序號;否則,視為不包括上述許可權。

3、委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填寫有關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欄目,並應在委託人簽字蓋章處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4、商標代理許可權發生變更或者解除商標代理關係的,委託人應當書面告知商標評審委員會。

5、此委託書一式二份,一份由委託人存查,一份由委託人交由受委託的商標代理組織提交給商標評審委員會。

品牌授權委託書8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智慧財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檔案、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