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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誠信承諾書三篇

書信函 閱讀(1.24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承諾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承諾書通常是要求以書面訂立的合同,其承諾也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如何寫一份恰當的承諾書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誠信承諾書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品】誠信承諾書三篇

誠信承諾書 篇1

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建立和諧校園,我們全班同學已經認真閱讀了《xx大學》的有關規定,對其內容已經知曉、認可,並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願接受《xxxx大學》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不違反以下各條各款內容:

第一條:有如下行為的,可以進行批評教育,對態度不好的,情節嚴重的,按照紀律處分標準給予相應處分:

1.攜帶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未帶有效證件(考試證或身份證,其他證件無效)堅持參加考試;

4.訊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第二條:不遵守考試記律,不服從監考人員的安排和要求,凡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

1.考試過程中,左顧右盼、旁窺他人答案的;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手勢的;

2.未經監考人員允許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第三條:學生有第二條所列行為第1—2款之一的,給予通告批評,學生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第四條: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或在考試結束後發現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相關的考生實施了考試作弊,所有考試作弊科目成績為無效;

1.擅自將試卷、答題紙等考試資料帶出考場的;

2.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資訊的;

3.嚴重影響考場秩序,且不聽從監考人員警告的;

4.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未構成作弊行為的。

5通過偽造證件、證明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或拒不接受監考人員檢驗證件的;

6.試卷中或課桌周圍存放與考試相關資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資訊的;

8.傳遞答案、紙條或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或自己抄襲的;

9.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0.搶奪、竊取、交換試卷或答案的;

11.請他人代替自己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的;

12.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裝置的;

13.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其他考試材料的.。

第五條:學生參加考試有第五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有1-2款之一的

,給予警告處分,有3-4款之一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有5-7款之一的,給予記過處分;有8-10款之一的,給予留校察看一年處分;有11-13款之一的,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理。

第六條:學生髮生考試違紀行為或作弊行為,在接收處理時態度惡劣的,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第七條:學生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高等學校英語應用能力考試、全國高等學校計算機考試等全國性考試中,有考試違紀行為。受到警告處分以上者,給予取消在校期間考試報名資格的處理。

第九條:在校期間出現二次考試違紀或作弊行為的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凡是畢業年級的學生,被處分以留校察看一年處分者,取消其當年畢業資格審查。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記入個人誠信檔案,上報省誠信資料管理平臺。(解釋說明:1.違紀即裝入檔案;2.將違紀通知單郵寄家長。)

第十條: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願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承諾人:xxx系xx班xxx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承諾書 篇2

洵口國小:

我是 國小教師 ,申報聘任小高專業技術職務,現就本人蔘加聘任的申報材料做出如下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了本年通過的撫教人字〔20xx〕09號《關於深化中國小職稱評定改革完善教師職務評聘制度的實施辦法》,對聘任方案和相關聘任規定已知曉並充分理解。

二、本人嚴格遵守聘任規定,所提供的個人資訊及所有參聘申報材料,均真實、準確、可靠,沒有偽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假報刊等不誠信行為。

三、若本人有不誠信、弄虛作假或違反聘任規定的行為,本人自願負全部責任,接受“洵口中心國小關於對參聘小高專業技術職務過程中存在不誠信行為的教師,取消本年度的參聘資格,自第二學年度起三年內不得參聘小高專業技術職務的規定”的處理。

四、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自存,一份中心學校存檔。

承諾人:

二0XX年 月 日

誠信承諾書 篇3

我是報名參加中央財經大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瞭解了中央財經大學20xx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章的有關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資訊、證件和其他有關材料均真實、準確。如有虛假資訊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一切後果。

二、承諾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接受學校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理。

承諾人 (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