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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授權被委託人 代表 (所有人)辦理(委託範圍)業務。
機動車所有人確認:經辦人在申請上述業務時簽署的檔案、提供的資料有效,代表機動車所有人的意願。
委託辦理車號牌或識別代號 。 本委託有效期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本授權為經辦業務授權,再次委託無效。
機動車所有人(蓋章):
授權經辦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為提示資訊:
注:
1、上述僅為填寫樣式,僅供參考。
2、填寫委託代理人代理以下車輛的號碼或車輛識別代號時注意隔開填寫,請使用截止標記“*”。
3、填寫委託書時應字跡清晰,塗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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