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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銀行員工承諾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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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書信打過交道吧,書信是人們是人們傳遞傳遞資訊、交流思想感情的一種交際工具。那麼,怎麼去寫信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銀行員工承諾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銀行員工承諾書5篇

銀行員工承諾書 篇1

為了加強對客戶資訊的管理,杜絕出現客戶資訊從銀行洩露,或者出現出售客戶金融資訊的情況,魯甸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火德紅信用社與員工簽訂了客戶金融資訊保安保密承諾書,安全保密承諾內容如下:

一、承度人在魯甸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火德紅信用社工作,工作崗位為,承諾人自覺加強解相關保密制度、法規和法律,知悉應承擔的保密義務和法律責任的學習,自覺維護我社客戶金融資訊保安,對於本人因工作關係接觸的客戶金融資訊管加強保密。

二、日常工作中在收集客戶金融資訊時,嚴格遵循合法、合規、合理原則,不收集與業務無關的資訊,不採取不正當方式收集資訊。

三、收集、儲存、使用、對外提供金融資訊時,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金融資訊保護,確保資訊保安,防止資訊洩露和濫用。

四、不將客戶資訊用於業務營銷,對外提供等作為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先決條件,但如業務關係的性質決定需要,必須預先取得客戶做出相關授權或同意。

五、承諾不篡改和出售金融資訊。

六、不違規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支付系統以及其他系統查詢或濫用金融資訊。

七、如違反規定使用和對外提供金融資訊,給單位和客戶造成損害的,無條件接受單位的處理,如造成違法的,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信用社負責人:

xx年xx月xx日

銀行員工承諾書 篇2

為主動規範從業行為,防範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避免發生違規違紀案件,確保全行業務穩健執行,我自願作出以下承諾: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金融方針政策和行紀行規,增強法制觀念,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做違法違紀之事。

2、認真學習與本專業、本崗位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斷提高業務素質,規範職業操守。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辦理業務,確保自己經辦的每一筆業務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4、自覺接受、主動配合上級行的檢查監督。對檢查出的問題,按照規章制度、規定和相關要求認真整改,不斷提高工作質量,防止屢查屢犯。

5、增強自我保護、相互監督、防範案件意識。不以感情、習慣代替制度,對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敢於抵制、勇於揭發,積極維護我行的利益和形象。

6、在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不發生員工行為動態管理中確定的不良行為、監管部門確定的“九種人”以及“八個嚴禁”、“八個不得”等違規行為。

以上承諾本人將嚴格遵守。如有違反自願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組織處理。

承諾人:

支行(蓋章):

年 月 日

銀行員工承諾書 篇3

為主動規範從業行為,防範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避免發生違規違紀案件,確保全行業務穩健執行,我自願作出以下承諾: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金融方針政策和行紀行規,增強法制觀念,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做違法違紀之事。

2、認真學習與本專業、本崗位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斷提高業務素質,規範職業操守。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辦理業務,確保自己經辦的每一筆業務合法合規、真實有效。

4、自覺接受、主動配合上級行的檢查監督。對檢查出的問題,按照規章制度、規定和相關要求認真整改,不斷提高工作質量,防止屢查屢犯。

5、增強自我保護、相互監督、防範案件意識。不以感情、習慣代替制度,對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敢於抵制、勇於揭發,積極維護我行的利益和形象。

6、在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不發生員工行為動態管理中確定的不良行為、監管部門確定的“九種人”以及“八個嚴禁”、“八個不得”等違規行為。

以上承諾本人將嚴格遵守。如有違反自願承擔相應責任,並接受組織處理。

承諾人:

支行(蓋章):

年 月 日

銀行員工承諾書 篇4

我鄭重承諾,本人自願遵守中國工商銀行《管理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和《管理人員廉潔從業承諾辦法》,嚴格執行廉潔從業各項規定,依法經營、開拓創新、廉潔從業、誠實守信,切實維護國家、股東、我行的利益以及員工合法權益。

一、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從事下列行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為名佔用管理和服務物件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財物;

(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三)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四)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請託人購買或者以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請託人出售房屋、汽車等物品,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謀取不正當利益;

(五)以委託他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其他委託理財以及投資名義,未實際出資而獲取收益,或者雖然實際出資,但獲取收益明顯高於出資應得收益;

(六)利用知悉或掌握的內幕訊息、商業祕密、我行智慧財產權以及業務渠道等無形資產或者資源謀取私利;

(七)違反規定多佔住房,或者違反規定買賣經濟適用房、租賃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八)將我行經濟往來中的折扣費、中介費、佣金、業務營銷費用和禮品禮金,以及因我行行為受到有關部門和單位獎勵的財物等據為己有或者私分。

二、不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從事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二)在金融企業、我行關聯企業以及與我行有貸款融資等業務關係的企業投資入股;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四)未經批准兼任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介機構的領導職務,或者經批准兼職的,違反規定領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五)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在與原任職單位有業務關係的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和中介機構擔任職務,或者在上述企業或者機構從事、代理與原任職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三、不濫用職權,損害國家和出資人的利益。不從事下列行為:

(一)違反程式和授權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專案安排及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

(二)違反規定辦理兼併、重組、資產評估、產權交易等事項;

(三)違反規定投資、融資、擔保、拆借資金、委託理財、處置或核銷資產、引進技術和裝置、採購商品和購買服務、招標投標等;

(四)未經批准或者經批准後未辦理保全國有資產的'法律手續,以個人或其他名義用我行資產在國(境)外註冊公司、投資入股、購買金融產品、

購置不動產或者進行其他經營活動;

(五)設立或者使用“小金庫”;

(六)未經董事會和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授權或批准,決定本級行領導班子成員的薪酬待遇和其他現金收入;

(七)超越董事會、上級行授權許可權,或者違反決策程式,決定捐贈、贊助事項。

四、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不從事下列行為:

(一)要求或者指使錄用、提拔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學習、培訓、旅遊等費用,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出國(境)定居、留學、探親等向個人或者機構索取資助;

(三)妨礙涉及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案件的調查處理;

(四)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收受對方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五)默許、縱容、授意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

(六)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或者管理人員之間利用職權相互為對方及上述人員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七)使我行或者有出資關係的企業與本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投資或者經營的企業發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我行利益的經濟業務往來;

(八)違反規定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發放貸款或者辦理相關業務;

(九)按照規定應當實行任職迴避和公務迴避而沒有迴避。

五、不鋪張浪費、揮霍公款、假公濟私、化公為私。不從事下列行為:

(一)未經批准在公務活動中提供或者接受超過規定標準的接待,或者超過規定標準報銷招待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二)違反規定決定或者批准興建、裝修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公務用車和辦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佔用客房供個人使用;

(四)將履行工作職責以外的費用列入職務消費;

(五)使用信用卡、簽單等形式進行職務消費,不提供原始憑證和相應的情況說明;

(六)不按照規定公開職務消費情況;

(七)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

(八)私用因公獲取的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

(九)在特定關係人經營的場所進行職務消費;

(十)違反規定用公款購買商業保險,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

六、不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幹群關係。不從事下列行為:

(一)虛報工作業績以及隱瞞不報或者遲報工作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榮譽、職稱、學歷學位、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三)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藉機斂財;

(四)默許、縱容配偶、子女以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利用本人的職權和地位從事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活動;

(五)漠視員工正當要求,侵害員工合法權益;

(六)從事有悖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動。

七、不違反規定選拔任用管理人員。不從事《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工銀黨〔20xx〕81號)明確禁止的行為。

八、不從事違反廉潔從業規定的其他行為。

本人將恪守上述承諾,自覺接受組織和員工監督。如有違反,願意接受相關處理。

承諾人:xx

20xx年x月x日

銀行員工承諾書 篇5

為積極應對當前嚴峻的經濟金融形勢,切實提升銀企互信基礎,有效維護全區經濟金融穩定,區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如下公開承諾:

一、切實履行銀行業維護經濟社會穩定的職責

1. 進一步樹立全域性觀念。自覺維護銀行業和企業的整體利益,避免風險處置各自為政,防止出現只顧眼前利益和自身收益而損害銀行業社會形象的現象。

2. 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樹立正確的銀企發展觀,規範業務營銷行為,降低貸款利率,減輕企業負擔。充分發揮銀行機構在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風險防控和推動經濟發展方面的作用。

3. 進一步堅定發展信心。克服懼貸和惜貸心理,以更大的決心和更加積極的姿態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做到與同業充分溝通、步調一致、進退有序,與企業共度難關、共謀發展。

二、積極維護存量信貸資產的安全穩定

4. 嚴格控制和消化不良貸款。堅守風險底線,多種方式加大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力度,力爭全區不良貸款率控制在2%以內,不良貸款處置所釋放的授信額度全額用於實體信貸投放。

5. 確保企業授信總量穩定。積極實施授信業務限時辦結制度,企業合理轉貸需求及時進行受理,防止借轉貸之機隨意壓縮授信額度和附加不合理轉貸要求。

6. 發揮轄內銀行主體作用。理性處理企業風險事件,尤其在異地銀行隨意抽貸的情況下,要主動承擔責任,積極參與危機企業風險化解,做到不聞風抽貸、不跟風起訴。

7. 防止風險過度蔓延。借款企業出現重大風險時,要即時啟動銀行業會商幫扶機制,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支援和協調。在協調處置期間,且在不超出法律訴訟有效期限的前提下,不即時對擔保人提起訴訟,不即時將信貸風險直接轉嫁至擔保企業。

三、以優質增量信貸投入帶動結構優化

8. 千方百計擴大信貸總量。積極主動向上爭取指標,適當下放審批許可權,適當減輕考核壓力,適當降低信貸門檻,努力“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擴大信貸有效投放。

9. 突出重點加大支援力度。堅持“有保有壓、有扶有控”原則,重點支援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改造,積極開展科技金融和綠色信貸,有力助推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

10. 大力支援小微企業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各級監管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確保20xx年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佔比、戶數增量“三個不低於上年”的目標。

11. 切實做好“三農”金融服務。各涉農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貫徹落實金融支援“三農”發展行動方案,加大對五類群體的幫扶力度,實現農村經濟的“四增三提”工作目標。

四、嚴格規範經營行為共建良好信用環境

12. 進一步規範經營秩序。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利率政策和收費標準,嚴格執行“七不準”規定,自覺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堅決剎住買賣存款、不合理回報、亂收費等違規行為。

13. 加大銀行員工行為監管。對參與民間借貸或集資活動、高息攬存、充當社會融資“掮客”,與資金掮客、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存在資金往來等典型失範特徵的銀行員工,加大排查力度,一經發現立即處理。

14.強化合作共同維權。加強銀政、銀企和銀銀的合作交流,建立定期商議和應急協調機制,高度關注企業經營者道德信用風險,綜合運用司法、行政、經濟等手段共同制裁和打擊損害銀行權益、懸空銀行貸款、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維護銀行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區域信用環境。

XXXX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