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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誠意金協議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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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誠意金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華】誠意金協議書3篇

誠意金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房屋購買事宜,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意向購買房屋是位於西安市▁▁▁▁▁▁▁▁▁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層▁▁▁號的自有產權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好,甲方向乙方交納誠意金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第三條:委託價格為:▁▁▁▁▁▁▁▁▁▁▁▁▁▁▁萬(小寫▁▁▁▁▁▁元)並願意購買該房屋。首付款金額:▁▁▁▁▁▁▁▁▁▁▁▁▁▁萬,貸款金額:【商貸】【公積金】▁▁▁▁▁▁▁▁▁元整。

第四條:誠意金僅用於乙方對坐落於▁▁▁▁▁▁▁▁▁▁▁▁▁▁▁▁▁▁房屋及相關配套價格的談判。如談判價格能滿足甲方,則誠意金充當定金或中介費。若乙方不能滿足甲方談判價格的要求,誠意金不計息退換給甲方。

第五條:基於乙方提供之中介和諮詢服務,中介費由甲方在簽定▁▁▁▁▁▁▁▁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反悔﹑改變買賣條件,導致乙方不能辦理買賣手續,誠意金充當違約金給乙方,對此甲方無異議。若乙方▁▁▁▁日內不能辦理買賣手續,乙方需退回全部誠意金給甲方,對此乙方無異議。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後除不可抗拒力外,甲乙雙方不得撤銷協議;如遇國家政策變化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合同當事人均不被視為違約。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律機構訴訟解決糾紛。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誠意金協議書 篇2

甲方:

聯絡電話:

認購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聯絡地址:

經甲乙雙方充分互信瞭解,乙方意向選擇甲方開發的,位於 之 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乙方自願意向選擇傾城專案位於單元 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上述房產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總房款為 乙方已對意向選擇之標的物現狀充分了解,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自願向甲方交納誠意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此款項在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自動轉為購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單價為人民幣元/平方米,實際總房款為。

2、 銀行按揭付款:

單價為人民幣/平方米,實際總房款為,首付款人民幣為 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規定時間前往銷售部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放棄所選房源,甲方有權可另行處置乙方意向選擇之房產。

甲方將按照本協議約定為乙方保留協議項下之房產認購權,直至甲方向乙方發出簽署銷售合同正式通知後三日內,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簽署正式銷售合同,則本協議書作廢失效,甲方有權另行處置乙方意向選擇之房產。

乙方應在甲方發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內,到甲方位於該專案現場之展示中心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

甲方自取得上述房產的預售許可證後,在《平頂山晚報》上釋出該房產的籤

約公告,本簽約公告就視為甲方對乙方的正式簽約通知,乙方應於自該簽約公告發布之日起三日內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產之協議書作廢失效,甲方有權另行處置乙方意向選擇之房產。

本誠意金書執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導致本協議項下房產不能售予乙方,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發出通知後,雙方解除本約定,甲方應無息返還乙方所交納之誠意金。

若乙方未簽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協議專案下之房產,乙方向甲方交納違約金兩萬元。

因本協議收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甲乙當事人雙方協商或協調解決,協商協調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平頂山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

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簽署,並在乙方交付足額誠意金後生效。

甲乙雙方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後,本協議失效。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正本叄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壹份,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備註: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置業顧問

年 月 日

誠意金協議書 篇3

甲方:煙臺恆祥置業有限公司 編號: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現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經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自願交納風臨左岸誠意金,乙方理解並認可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二、 乙方自願交納人民幣: 元整(大寫: 整)作為誠意金,乙方交納誠意金後可享受團購價格。

三、 在甲方風臨左岸房源推售時,乙方如購買甲方風臨左岸住宅,誠意金可以直接衝抵購房款。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可參加開盤選房活動,房源推售當天,乙方未按甲方對外公佈的開盤時間到場,錯過選房時間,則視為自動放棄選房權。

乙方交納的誠意金在選房後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時則在房源推售當天起計,30天后甲方全額退還本金 (無息),同時收回本協議及收據。

四、 本協議與誠意金收據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僅限購買一套住宅,並不得重複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協議的編號僅為標記功能,不代表選房順序。

六、 本協議需持有效身份證明辦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訂之日起

生效。

八、 本協議中的乙方資訊請準確填寫,由於乙方填寫資訊不準確而造成不能及時得到通知

或其他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九、 煙臺恆祥置業有限公司擁有本項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十、 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引發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煙臺恆祥置業有限公司

乙 方:

聯絡電話:0535-4664666/4664777

身份證號:

地址:風臨左岸銷售中心

聯絡電話: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置業顧問:

銷售經理確認:

稽核簽字:

財務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