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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協議書(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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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出資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出資協議書(通用15篇)

出資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為尋求合作發展,甲乙丙丁合作各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為各方發起行為的規範,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概況

設立的公司名稱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

甲乙丙丁各方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責任,以所設立新公司全部資產對所設立新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

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主營________,兼營________

第三條 註冊資本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乙方:出資額為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丙方:出資額為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丁方:出資額為______元,以_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

第四條 出資時間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及時依法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甲乙丙丁四方投入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賬戶;

第五條 出資證明

公司應對足額繳付出資的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

出資證明由公司蓋章。

出資證明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出資證明只是本公司的股份確認證明,不能做任何其他用途)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第六條 股份轉讓

任何一方股東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時,必須經過其他股東同意。必須在現有股東內部轉讓,不能以任何形式轉讓其他方。

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七條 公司治理結構

1、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監事一名。(均有本公司現有股東擔任)

2、公司設總經理____名,副總經理____名,均由股東會聘任。

第八條 各發起人權利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檔案。

3、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4、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5、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其他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第九條 各發起人義務

1、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檔案材料。

2、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對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成立後,發起人不得抽逃出資

5、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各自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條 費用承擔

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第十一條 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前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第十二條 宣告和保證

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股東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股東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股東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股東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方各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出資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發揮雙方各自優勢,實現和諧共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決定共同出資成立“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公司”,具體名稱以工商登記機關核准名稱為準)合作經營,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目的

雙方通過合作,成立以製造、修理、銷售礦用防爆電器為主的企業,實現共贏發展的目的。

二、新公司概況

雙方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名稱最終以工商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名稱為準。

公司地址在_______________工業園區內,新公司生產經營所需的土地、廠房、裝置等向_______________工業園區租賃,租賃價格按市場價格執行。

三、新公司註冊資本

新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51%;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

四、出資形式

甲乙雙方均採取貨幣形式出資,雙方應於新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之日起15日內,將各自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新公司臨時賬戶,並由驗資機構出具相關驗資證明。

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應付金額1%的違約金,並限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五、新公司經營範圍及市場範圍

公司主要製造、修理、銷售礦用防爆電器及研製開發新產品。新公司初期的主要產品為:礦用隔爆型真空饋電開關、礦用隔爆兼本安電磁啟動器、礦用隔爆型高壓真空配電裝置、礦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用低壓保護箱、礦用隔爆型照明訊號綜合保護裝置、礦用隔爆兼本安組合開關、礦用隔爆兼本質安全型軟起動器等。

預計新公司第一經營年內產值為_________萬元,第二年達到_________萬元。根據新公司的研發製造能力及市場需求狀況,品種逐年增多,產值逐年增加,效益逐年提高。

六、雙方的責任

甲方責任範圍:

1、負責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申請營業執照,辦理註冊公司及其他組建事宜。

2、協助新公司處理生產經營所需的土地、廠房、裝置等租賃事項。

3、按照第三、四條的規定,繳納投資資金。

4、處理新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的責任範圍:

1、向新公司提供成套最新的產品設計、質量標準和生產工藝,保證新公司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行業的技術要求,並協助新公司辦理產品煤安證等相關證件;提供可靠的技術幫助,進行人員培訓,新公司生產初期乙方委派至少三名技術員和五名操作工人到現場協作生產及技術培訓。

2、按照第三、四條的規定,繳納投資資金。

3、處理新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七、員工錄用

新公司所需人員應嚴格按照《勞動法》、《合同法》要求,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及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費用。

八、新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1、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進行規範、高效的公司化運作管理。

2、公司設立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五人,其中,甲方提名三人,乙方提名二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長、財務負責人由甲方委派,總經理、總工程師由乙方委派。董事長通過董事會選舉產生,任期三年,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擬定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及其報酬事宜,並根據總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檢查董事會的落實情況,並向股東會和董事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議和董事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檔案。

(4)提名公司總經理人選,交董事會任免。

(5)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股東會報告。

4、公司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成員三人,其中,甲方提名一人,乙方提名一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監事一名,由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由甲方委派的監事通過監事會選舉產生。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監督公司財務、經營狀況。

(2)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可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有權要求其予以及時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議,在董事會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監事會人員列席董事會會議。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5、新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總經理由乙方推薦、財務負責人由甲方推薦,經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總經理依據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職權,負責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度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列席董事會會議。

(9)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九、財務與會計

1、新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組織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新公司按月向公司股東、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報送財務報表。

3、新公司每個會計年度的稅後利潤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提取法定公積金。經股東會決議,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剩餘部分的處置方案由董事會提出,經股東會審議批准後執行。

十、保證與承諾

1、雙方保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新公司的設立活動,任何一方不得以發起設立新公司為名從事非法活動。

2、雙方保證及時提供為辦理新公司設立申請及登記註冊所需要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並承諾對本次合作中存在的重大遺漏、虛假陳述和故意隱瞞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3、乙方保證提供本次合作所涉及的核心技術及管理等方面的支援,保證生產的產品取得相關管理部門認證證書,使所生產產品具備核心競爭力參與市場競爭。

4、雙方保證其本次設立公司出資的合法性,並保證簽署本出資協議時該投資行為已獲得所需的股東會或者董事會表決同意、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

十一、終止和清算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條款執行新公司的終止和清算事宜。

十二、不可抗力

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因而無法執行合同條款。受阻的一方應通過傳真和電傳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十五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說明無法實施合同或推遲執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的原因。根據事件對執行合同的影響,雙方可通過協商,確定是否終止合同,或減免責任,或推遲執行合同。

十三、保密責任

協議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年。

十四、違約責任

協議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額繳納出資導致公司不能成立時,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公司的設立費用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為準。公司依法成立後,該設立費用經公司股東會確認後由公司承擔。公司因故未能設立時,已支付的設立費用由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責任方承擔,如不因任一方的責任造成公司不能設立的,由雙方分擔。

十五、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採用書面形式,通過傳真、郵寄或當面送交方式傳遞。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1)甲方通知或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知或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協議的修改與解除

1、協議修改必須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單方所作的修改、新增等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須經協議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並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1)經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協議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或不遵守本協議內容。

(4)一方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乙方延遲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備上述情形,守約方可向違約方發出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十七、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八、本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各方友好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的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後即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協議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資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

電話: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法律法規及政策,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以(填入探礦權名稱)探礦權(以下簡稱“合作礦權”)出資,乙方以現金出資作為合作條件,共同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合作勘查礦產資源事宜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1.1申請設立的公司名稱為:有限責任公司(暫定名,以公司登記機關最後核准名稱為準,以下簡稱“公司”)。

1.2公司住所地:(正式住所以工商登記為準)。

第二條公司的宗旨、經營範圍及經營期限

2.1公司的宗旨為:。

2.2公司的經營範圍為:(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2.3公司的經營期限為:。

第三條公司的組織形式

3.1公司系依據《公司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

4.1出資人享有以下權利:

4.1.1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4.1.2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出資額行使表決權;

4.1.3參與制定公司章程;

4.1.4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4.1.5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4.1.6出資人可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公司的出資;

4.1.7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收回所認繳出資;

4.1.8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害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1.9公司依法終止後,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權;

4.1.10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4.2出資人負有以下義務和責任:

4.2.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4.2.2忠誠於設立中的公司,勤勉盡責地完成公司籌辦事務;

4.2.3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4.2.4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2.5有義務參加股東會;

4.2.6公司所發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4.2.7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出資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2.8公司不能設立時,為設立行為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負連帶責任;

4.2.9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註冊資本及出資

5.1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由立約雙方分別以(現金/實物/專利/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形式出資構成。

5.2甲方以合作礦權作價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合作礦權情況如下:

5.2.1合作礦權的勘查許可證編號為:(填入編號),審批發證機關為:(填入審批發證機關的名稱)(以下簡稱“發證機關”)。勘查許可證的影印件見本合同附件。

5.2.2合作礦權系甲方通過以下第種方式獲得的:

(1)合作礦權系發證機關以(招標/拍賣/掛牌/協商/申請在先)的方式,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授予的,甲方(未/已)繳納探礦權價款;

(2)合作礦權系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通過轉讓方式,從受讓的,並支付了全部轉讓價款。

5.2.3合作礦權的地理位置為:;勘查區塊面積為:平方公里;勘查礦種為:;勘查區塊範圍座標為:(具體位置見本協議所附礦區範圍圖);勘查許可證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合作礦權的勘查程度為(預查/普查/詳查/勘探)。

5.2.4本協議項下的合作礦權自獲得勘查許可證之日起已滿年,已經取得儲量報告及評審備案證明。

5.3乙方認繳的出資額為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以現金形式出資。

第六條繳付出資

6.1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乙方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後日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6.2因為甲方將以探礦權出資,由立約雙方聘請共同認可的評估機構作價評估,評估費用(由該出資方承擔/列入公司成立費用)。作價評估工作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並提供評估結果。

6.3立約雙方全部繳納對公司出資後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

6.4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日內,向礦業權登記機關提交辦理合作礦權轉讓審批所需的全部材料。對於其中應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日內提交給甲方。對於礦業權登記機關要求以外的其他材料,甲方應當按照要求及時提供。

6.5甲乙雙方應當在礦業權登記機關批准本協議後日內,共同向工商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公司的設立登記手續。乙方應足額繳納出資。在公司依法獲得工商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日內,甲乙雙方應共同向礦業權登記機關申報相關材料,辦理將合作礦權變更登記至公司名下的手續。

6.6立約雙方同意,全部出資在公司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動用或抽回;在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上述出資之使用需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同意,方可用於與公司有關的用途。

6.7在本協議生效後至公司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期間內,如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本協議的目的不能實現或者履行本協議已成為不可能時,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收回其出資,並有權向違約方要求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6.8因設立公司產生的稅費(包括但不僅限於印花稅、律師費、驗資費、差旅費、因設立公司依法向工商登記管理機關繳納的費用等),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承擔,由公司在設立後償還給甲乙雙方。

第七條籌委會

7.1立協議各方同意成立籌委會,負責公司籌建工作。籌委會由名人員組成,分別為,由負責。籌委會的職權如下:

7.1.1起草和報送籌建公司所需的各種申請報告和檔案資料;

7.1.2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財務管理;

7.1.3催繳出資款;

7.1.4籌備、召開公司成立大會暨第一次股東會並就公司組建情況向大會報告;

7.1.5遇有重大問題建議立約雙方召開會議進行討論;

7.1.6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協助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評估、驗資、法律檔案草擬等工作。

7.2籌委會對公司籌建工作負有誠信和勤勉義務。籌委會為籌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立約雙方按出資比例分擔。

7.3公司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籌委會工作即自行終止。

第八條甲方的陳述、保證和承諾

8.1截止到本協議簽署之日,合作礦權的勘查許可證是真實、合法、有效的;甲方對合作礦權擁有完整、無瑕疵的權利;合作礦權不存在與其他礦權重疊或交叉的情形;與其他礦權不存在現實的或潛在的礦界爭議;合作礦權未設定任何抵押權、質押及其他任何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涉及訴訟或被司法、行政程式查封、凍結等限制的情況。

8.2甲方已依法繳納本協議簽署之前需要繳納的探礦權使用費和探礦權價款。

8.3甲方領取勘查許可證已滿兩年或已經取得了儲量報告及評審備案證明。

8.4甲方已按照批准的勘查設計組織施工,勘查施工作業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和規範,各類實物工作量已完成70%以上並提交了真實、完整的`勘查報告。

8.5在本協議簽署之前,甲方已完成了法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8.6甲方不存在無故停工6個月以上的情況;不存在私自開採、非法承包、出租、轉讓、與他人合作開採等違法行為。

8.7甲方已按照有關規定匯交礦產勘查成果資料,不存在偽造地質資料或者在地質資料匯交中弄虛作假的行為。

8.8甲方已依法辦理了勘查用地報批手續;甲方與土地所有人簽署的土地使用合同真實、合法、有效;截至到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不存在任何違反或可能違反土地使用合同約定的情形,土地使用合同沒有被土地所有人依法終止或解除的風險。

8.9合作礦權的轉讓不存在可能無法獲得礦業權登記機關批准的其他情形。

8.10合作礦權轉移變更至公司名下後,不存在礦業權登記機關可能基於合作礦權轉讓前因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或行為而吊銷合作礦權的情形。

8.11甲方已完成了將合作礦權轉移變更至公司名下所需的一切授權、批准(除礦業權審批機關的批准外)、備案等程式;甲方簽署本協議,不會違反其公司章程,不會違反其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簽署的協議。

8.12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署後至合作礦權轉移變更至公司名下之前,甲方仍將繼續依法履行礦業權人的各項義務,以確保合作礦權的合法、有效存續,並確保合作礦權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轉讓條件。

第九條本協議履行期間合作礦權的年檢和延續登記

9.1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合作礦權的年檢和延續登記手續仍然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辦理,但乙方應當給予必要的配合;辦理年檢和延續登記手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2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未依法辦理合作礦權的年檢手續和延續登記手續,並致使合作礦權滅失或無法辦理轉讓及變更登記手續的,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任何一方所作的陳述、保證和承諾與實際情況有任何出入或違反了其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和承諾的,則該方應承擔另一方由此所受到的全部損失。

10.2因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礦業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本協議的審批手續的,逾期超過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並要求甲方承擔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的賠償責任。

10.3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未依法辦理合作礦權的年檢手續和延續登記手續,並致使合作礦權滅失或無法辦理轉讓及變更登記手續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並要求甲方承擔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的賠償責任。

10.4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未履行礦業權人的各項法定義務,致使合作礦權滅失、被吊銷,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轉讓條件,從而使得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並要求甲方承擔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的賠償責任。

10.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公司繳納出資,並導致公司無法設立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承擔賠償責任。

10.6公司設立後,因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無法辦理將合作礦權變更登記至公司名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承擔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的賠償責任。

10.7公司不能設立時,立約雙方對公司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對外承擔連帶責任(對內由各立協議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10.8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或其他立協議人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能獲得登記管理機關批准時的處理

11.1非因可歸責於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本協議簽署後日內,本協議項下合作礦權的轉讓申請未能獲得礦業權登記機關批准的,本協議終止履行。

11.2因可歸責於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原因,合作礦權的轉讓申請向礦業權登記機關提交後,在本協議簽署後的日內,未能得到礦業權登記機關的批准的,本協議終止履行,有責任的該方應當在本協議終止履行後日內,按照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一次性向另一方支付賠償金。

第十二條通知

12.1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訊,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檔案、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檔案、資料、通知,在寄出十天後即視為收訖。

12.2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絡方式發出的檔案、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協議的徹底性和完整性

13.1本協議及其附件是締約雙方對合作的最後諒解和一致,其效力高於所有締約雙方及其工作人員、代表在簽署日以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所達成的合同、承諾、安排、諒解、陳述和保證等。

第十四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4.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4.2.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2.2向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五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5.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協議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需要審批的協議內容自合作礦權的轉讓獲得礦業權登記機關批准後生效,無賴於審批的內容自協議成立時生效。

15.4本協議一式份,每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

簽署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

乙方(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

出資協議書4

甲方:_______代表人:_______

註冊號: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

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為尋求合作發展,合作各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為各方發起行為的規範,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公司概況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甲、乙、丙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主營_____________________,兼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註冊資本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出資均為現金形式,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60%;

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20%;

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的20%。

第四條出資時間

各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_年__月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第五條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______(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六條組織與人事安排

1、公司設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

2、公司執行董事由甲方委派,執行董事即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監事由丙方委派。

4、公司設總經理由乙方自己擔任。

除上述崗位之外的涉及公司中層(包括財務負責人、採購銷售負責人等部門主管級別)以上崗位人員需經股東會半數同意方有效。

第七條公司的增資等相關事項

公司設立以後,需要增加註冊資本的,原則上按照出資比例增加,但在股東會決議規定的有效期限內明確表示或以自己行為表明不增資的視為放棄增資。新增加的註冊資本根據所佔增資後註冊資本總金額的比例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

第八條公司經營期限

1、公司經營期限為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2、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丙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交付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0.3%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交付的,其他方除可主張違約金賠償外,同時有權解除合同。

2、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台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四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資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方合作投資經營場所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投資方式及經營期限

鑑於甲乙方已成功簽署承包經營上海烏魯木齊路480號樓(娛樂有限公司),已獲經營權______年。甲、乙,丙方同意,公司營業證照因掛靠方,故未向工商管理部門註冊登記。本次接手該場所經營權包含該場所原有的室內裝修,固定裝置,經營設施。該場地裝修尚可,配套裝置設施較為齊全,僅作小部分的裝修改動和添置部分裝置及開業初期各項籌備開支,繳納場地裝置租金及保證金各項費用預估投資總額計: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鑑於上述現狀,丙方決定投資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用於該經營場地的開業籌備及經營前期的投資款項。

各方出資分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實際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元佔總股份______%

乙方實際出資金額:佔總股份

丙方實際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元佔總股份______%。經營期限根據甲乙方與場地權利方簽署的租賃承包協議的______年限保持一致,到期各方經協商同意順延續簽租賃承包協議,本協議也相應的順延生效。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丙方為投資人之一,任董事會監事一職,有權監管公司的整體運營策略和財務監管但不參與該場所的日常經營管理,人事管理,制定經營管理策略。若丙方對公司經營及發生較大事件有建議決策,則權召集其他股東及核心管理人員,相關人員最長在七日內召開公司董事大會,提出合理化建議及各項事件的決定由與會人員當場討論表決,作出決定並出具有效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書,並按決議條款,各方予以嚴格執行和遵守。

丙方有權推薦委派兩名員工任公司營業部收銀和財務部出納一職。委派員工均按公司的工作手冊,人事制度,獎罰條款及各項相關的考核制度按______月發放薪水及獎金。該員工對公司經營策略,財務制度有合理化意見或建議可不受其上級主管部門領導所約束,直接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彙報。其調職調崗或解聘均需得到丙方同意確認後,方可執行。

公司因需增加投資或擴大投資範圍,丙方不追加擴大投資款項,不削減持股比列。公司若經營虧損,丙方不承擔經營虧損風險。丙方享受該營業場所經營淨利潤的百分之貳拾的分紅比例,每月月末由財務結算出具月度報表,按月度報表的淨利潤的百分之貳拾在次月五日前發放到位。(盈虧均為按月結算,次月清零重新計算)。

各方協商一致後決定,丙方全部投資款項不承擔任何經營虧損風險,享受固定投資分紅,投資款按公司開業日起,每日從營業款項中收回:_____________元整若當日無法收到壹萬______元整,則順延至第二日按補缺額度收回。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公司仍未正常經營盈利,投資款項本金回收則由乙方及乙方經營的上海新麗花會所承擔每日________元的付款,共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為公司的投資人之一,兼任公司總經理。由其負責籌備及經營公司各項事務。故乙方對丙方的投資款項的回收及分紅彙報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承諾:全部投資款項由丙方直接以銀行轉賬的方式轉至其名下指定的銀行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到全額投資款當日,若公司暫未開業,乙方即按固定分紅回報率8%轉給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直至公司開業,丙方憑財務______月報表顯示利率,按利率的20%作為投資紅利和公司結算。

其它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有限公司承擔經濟責任。

共同投資於有限公司的股份或整體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丙方則需繳納公司已收回的投資款項,方可按比例分得公司轉讓款項。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乙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公司開業籌備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開業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在公司籌備初期的營業場地的整改投資問題由乙方決定並具體實施,各投資股東若與乙方的決定有較大的不同意見,則召開臨時董事會,按董事會決議的決議內容執行。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全部財務報表均在______月底抄送各董事會成員及公司股東。

3、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除丙方外則由共同投資人按佔股的比例承擔虧損

4、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各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若公司不能成立時,無法對外正常營業,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丙方不承擔任何虧損,由乙方對丙方的全部投資款項承擔100%回籠的連帶保證責任,即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無論何種狀況下,丙方無法全部或部分收回投資款,則由乙方無條件支付丙方全額投資款。

第六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上述投資合作協議的全部條款,我均已理解並願意履行本人需履行的全部權利及義務,一經本人簽署即時生效。

共同投資人簽名:

甲方(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

出資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甲方和乙方於20xx年10月14日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xxxxxx技術出資入股,並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擁有xxxxxx 技術,評估機構xxxxxx,評估價xx 萬元,擬作價xx 萬 元出資入股。

2、 甲方承諾該技術未投入到xxx公司以外的任何地方。

3、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的xxxxxx技術,其技術成果真實有效,同意該技術 作價xx 萬元。

4、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xx 萬元,甲方以技術成果作價xx 萬元,佔註冊資本 的 %,技術出資和貨幣方式出資享有同等權益和承擔同等的責任。

5、 作價出資的xxxxxx技術,屬公司所有,技術出資人甲方不得再以該技術 投入到xxx公司之外的任何地方。

6、 公司正常運營後,在原技術成果的基礎上發展、創新的新技術成果(含 專利)屬公司所有。若發現技術成果價額明顯低於本協議的價額,由該技術成果投入方補足差額,全體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7、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 門協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 本協議一式 x 份,均為原件,影印無效,出資各方及xxx 公司各執x 份。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若出資各方中有一方是國有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的,擬出資入股技術成果,經評作價結果報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稽核備案。

出資協議書7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各股東經過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被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____________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司股東共_______個,其中自然人_______個,企業法人_______個,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為:

_______出資_______萬元,以貨幣方式出資;

_______出資_______萬元,以貨幣方式出資。

五、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__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__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六、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_______。

七、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八、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九、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_______辦法承擔。

股東簽名、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協議時間:

出資協議書8

甲方(實際出資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名義出資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以乙方名義投資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便雙方遵照執行:

一、目標公司及名義股東

1、目標公司系出資人向________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地址:________,註冊資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即大寫________元整,公司資料中記載的股東為:________。

2、目標公司以乙方名義出資________元,即大寫________元整,佔目標公司_____%的股權,但實際出資人為甲方。

3、目標公司由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以名義出資人即名義股東之身份,登記於目標公司的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其他工商登記材料中。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甲方享有依據《公司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的股東權利,並有權行使《公司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的股東權利。

(2)甲方在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隨時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有權要求乙方將所持目標公司股份無條件的轉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2、義務

(1)甲方有義務完成對目標公司的出資,確保資本金到位。

(2)甲方作為目標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以其對目標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外承擔有限責任,並履行作為股東的全部義務。

(3)甲方要求乙方配合行使股東權利時,應當予以提前通知。

(4)因甲方行使股東權利,造成乙方發生的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權利

(1)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配合行使股東權利所產生的必要費用,有權要求甲方承擔。

(2)乙方不承擔對目標公司的出資義務。

2、義務

(1)乙方完全認可甲方為實際出資人的身份,完全認可甲方實際行使股東權利。乙方對公司、其他股東明確甲方的實際股東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有《公司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的股東權利,且乙方不得主動行使《公司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的股東權利,但甲方授權乙方行使的除外。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主動配合甲方行使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股東權利。若目標公司須該公司股東行使股東權利,乙方應與獲知該資訊的當日通知甲方。

(4)乙方應當對甲方為目標公司實際出資人的情況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甲方為實際出資人。

(5)乙方不得利用目標公司名義股東身份對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該名義股東身份從事對目標公司存在任何競爭性或者損害性的行為。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名義所持股權及收益擅自進行轉讓、質押或者對該股權施加其他財產負擔。

(7)因乙方自身債務或者其他行為,導致乙方在目標公司持有的名義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凍結、拍賣、變賣或者轉讓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全部損失。

三、協議終止以及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因下述原因終止:

1、目標公司解散、破產、清算、登出、吊銷的終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3、協議任何一方要求終止或者解除協議的。

4、發生其他協議終止情形的。

(二)協議終止後,乙方以名義股東持有的股份,應當重新由甲方持有或者甲方指定第三人持有。如發生協議終止第(2)種情形的,由相關繼承人繼續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原則,將股權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繼承人享有。

(三)因乙方怠於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其他

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條款,以補充協議為準;未衝突條款,仍按本協議執行。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成立及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份,在甲乙雙方簽字之後成立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資協議書9

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為了繁榮市場,搞活經濟,增加收入,甲乙雙方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合作投資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內容及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投資經營_____,共擔風險,共享收益。乙方全權委託甲方負責該專案的經營管理,乙方對經營情況有知曉以及監督的權利。

第二條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1、甲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2、乙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四條盈餘分配

雙方同意,投資盈餘按年結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1、投資第一年,無論盈虧,甲方承諾支付乙方投資收益人民幣_______元。

2、專案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包括第一年專案利潤)。

第五條出資的轉讓

任意一方轉讓自己出資的,應提前7日告知對方,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六條合作關係的解除

1、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限屆滿,雙方合作關係自動解除,甲乙雙方按各自投資比例進行清算。如需繼續合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2、任意一方無正當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如需解除合作關係,應提前3個月通知另一方,並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如專案持續兩年虧損,乙方有權單方撤回全部投資(人民幣五萬元),雙方合作關係自動解除。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作專案進行日常經營管理;③按月將專案的經營情況以及財務狀況及時告知乙方;④按時向乙方支付投資收益。

2、乙方的權利義務:①參予合作專案的經營管理;②檢查帳冊及經營情況;③共同決定合作專案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糾紛的解決

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專案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進行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出資協議書10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丙 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屋,為便於管理登記於丙方名下,現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各方權利與義務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房產

坐落於 房產(門牌地址: )。

購房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包括房款、裝修款、中介費及其他各種稅費。

甲乙雙方以丙方名義已實際購買標的房產(包括以丙方名義簽訂購房合同、支付購房款及相應費用等),標的房產將登記於丙方名下。

二、各方出資比例

甲方實際出資金額為631576.67元,佔出資比例的1/3;

乙方實際出資金額為1263153.33元,佔出資比例的2/3;

丙方未實際出資;

三、房產產權

標的房產產權登記於丙方名下;

甲乙雙方為房產實際產權人,按照雙方出資比例擁有房產產權,其中甲方佔1/3,乙方佔2/3;

丙方為名義產權人,不實際擁有標的房產產權。

四、各方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實際擁有房產產權,享有包括房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一切權益。

2、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標的房產系用於投資,雙方可選擇出租或轉賣的方式獲取投資收益,投資收益按照甲乙雙方出資比例分配。

標的房產在出賣前僅限用於出租獲取租金收益,甲乙雙方均不得自住或指定他人(包括丙方)居住。

3、標的房產因購買傢俱、裝修、維修或其他客觀事由需要追加投資或在買賣、出租過程中產生的相應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4、甲乙雙方在使用、管理或轉賣標的房產時,丙方應承擔相應的協助義務,包括親自或授權甲乙雙方出具或簽署相應文書、辦理相關變更手續等。

5、標的房產轉賣時,甲乙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6、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將標的房產轉賣或抵押,丙方需按照甲乙雙方指示配合辦理相應變更、抵押手續。

7、甲乙雙方同意,雙方均不得私自轉讓各自名下標的房產的投資權益即實際產權;甲乙雙方中任一方對外轉讓投資權益均需告知對方,另一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8、丙方僅為標的房屋的名義產權人,除配合甲乙雙方辦理相關手續外,不享有標的房屋的任何權利,也對因標的房屋產生的任何債務不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單方轉賣標的房屋,違約方除應按照出資比例向守約方分配投資收益即售房款外,還應按照售房款總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與丙方共同保證:丙方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不得單方轉賣或抵押標的房屋,否則視為乙方與丙方共同違約,違約方應按照上一條款向甲方分配投資收益並承擔違約損失。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七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兩份,見證人持一份。

七、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充分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備同樣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名: 簽名:

丙方:

簽名:

出資協議書11

第一條 ______公司與______公司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協議。

第二條 出資雙方基本情況

甲方:

法定代表:

職務: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

職務:

法定地址:

第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______市設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

第四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專案為:

第七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其中註冊資金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作為投資,佔投資總額______%。乙方投資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__%,其中現金______萬元,裝置______萬元。

出資方式:協議簽訂後30日內乙方將現金投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裝置投資提供評估證明檔案,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八條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進行下列事項:

甲方:

乙方:

第十條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儲存。

第十四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十七條 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八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協議,甲乙雙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協議第七條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 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協議。

第二十四條 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若國家處於戰爭狀態,系統應無條件服從戰爭需要。

第二十六條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檔案。

第二十七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第三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保證人和協議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出資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一、

二、經營範圍:酒店經營、委託管理、酒店諮詢

三、出資方式及數額

1、乙方以_____ 出資,人民幣_____元;(乙方給予甲方(壹萬

伍仟元整)做為入股保證金。以保證在經營期限內不退股,待經營期限屆滿乙方退出股份時矛以返還。)

甲方: 乙方:

營業執照: 身份證號碼:

四、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進行財務結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五、退股入股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乙方不願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雙方發生難於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股東的權利為:

1、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注: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股東另有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除外。)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權利內容。

七、股東的義務為: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義務內容。)

八、違約責任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違約:

1)不按本協議約定出資;

2)股東中途抽回出資;

3)因股東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東有實質性內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實,或違反承諾和保證,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均被視作違約。

九、解散與清算

公司股份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願繼續經營的;

2、甲,乙雙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雙方解散後,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十、經營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雙方共同財產償還,雙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協議一式?份,自雙方簽名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日期:

乙方: 簽約日期:

出資協議書13

為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名自然人)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人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_________為發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設立發起人事務所,由_________(或_________指定代表)任事務所主任。

四、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為:

1.主管:汽車製造與銷售;

2.兼營:汽車修理、汽車零部件銷售。

五、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總額為_________元,股份總數為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發行價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方式設立,由發起人認購全部股份,各發起人認購比例如下:

1.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佔股份總數_________%;

2.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佔股份總數_________%;

3.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佔股份總數_________%;

4._________認購_________股,佔股份總數_________%;

七、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費用為_________元,設立費用由_________墊付(或由全體發起人平均墊付、由發起人按比例墊付)。公司成立後,計入公司開辦費。

八、同意發起人_________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_________裝置(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_________評估師將標的折價_________元,摺合股份_________股。

九、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對屆期_________人認購之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

2.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

3.對現物出資估價高於最後審定價額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

4.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_________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由於發起人過失致公司受財產損害時,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十、發起人_________負責設立申請事務,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公司董事、監事選舉事務,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其他設立事務(或發起人_________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項,由全體發起人協商解決(或由_________酌情解決)。

十二、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發起人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或居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或護照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法人證件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資協議書14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

圳市設立,由甲方個人投資並經營,“企業”全部財產屬甲方個人所有,並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企業”出資額為幣______萬元。甲方願意將其在“企業”的全部出資及與此相關的合法權益(以下稱出資)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 幣___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在“企業”的全部出資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 (或現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次(或一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上述出資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出資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出資未被查封,保證出資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企業”全部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公證處公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出資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XX仲裁委員會(又稱“XX國際仲裁院”)在XX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並經XX公證處公證後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XX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注: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後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年月 日於XX市

出資協議書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遵守平等自願的原則,全體出資人訂立本協議,組建***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一、公司名稱、地址和性質

1、公司名稱為: .簡稱“ ”,英文: 簡稱: 。

2、公司地址:***省西寧市XX區XX路XX號

3、公司的一切活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規章。

4、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二、公司主營業務範圍。

三、公司的發展方向。

四、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比例

1、註冊資本:億元人民幣

2、出資方式:貨幣出資

3、股東、出資額和股權設定:。

4、出資人須按上述股權比例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

5、出資人簽署協議後十個工作日內繳清出資額,逾期未繳者,視為放棄出資人權利。出資人全部繳納出資後,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

6、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五、公司出資人

1、公司的出資人是公司的所有者,按照股權比例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利,承擔公司章程規定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出資人的權利是:

(1)根據其股權比例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的權利;

(3)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股份;

(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出資比例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3、出資人的義務是:

(1)依其所認購的出資比例和入股方式繳納出資;

(2)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3)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4)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5)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4、出資人退股,在公司設立前,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提出書面申請,經籌備工作組同意,並報經出資人大會代表3/4出資額的出資人書面同意;公司設立後,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關於股權轉讓相關條款執行。

5、出資人有下列情形時,經籌備工作組同意,並經出資人會議代表3/4出資額的出資人書面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所持公司股東權益份額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決沒收;

(3)有意違背章程的規定或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給公司帶來嚴重後果;

(4)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

(5)其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喪失出資人資格,由出資人會議決定並處分其股東權益,價款歸原出資人所有;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

六、法人治理結構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 人,其中獨立董事1名、職工代表董事1名。非外部董事及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經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董事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獨立董事待定。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董事會設董事會祕書一名,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設監事會,成員 人,其中職工代表監事 名。非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經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監事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 名,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七、出資人宣告和保證

本出資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出資人各方均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設立的法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出資人各方的出資均為各出資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出資人承諾,出資人出資的資產沒有任何瑕疵、限制或負擔。

3、出資人各方向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八、保密條款

1、各方對因設立公司而獲悉的公司及其他各方的祕密(以下稱有關祕

密)負有保密責任,除非中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徵得有關各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有關祕密洩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保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有關祕密成為公開資訊時止。

2、本條所稱有關祕密係指對公司及本協議之任何一方的經營活動有重大影響且未公開披露的任何資訊、訊息、情報等,各方可以書面形式確定有關祕密的範圍和內容。

九、補充與變更

1、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遇有客觀情勢發生變化而需要修改本協議有關條款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

3、不同意變更協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退出本協議,但因其過錯而給其他各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適用法律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未作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其他後繼立法,除非另有明文規定或各方以書面確認,對本協議無追溯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