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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機動車買賣協議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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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舊機動車買賣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舊機動車買賣協議書4篇

舊機動車買賣協議書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舊機動車買賣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標的內容

車主名稱: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__________。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日內向買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剩餘款項。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相關證明檔案包括:(1)機動車行駛證;(2)機動車登記證書;(3)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4)稅訖證明;(5)車輛年檢證明;(6)養路費繳費憑證;(7)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四條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2.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3.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手續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六條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舊機動車買賣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免責條款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_____種方式,作為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通知:

1.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協議和條款效力

1。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生效後將取代一切簽訂前合同雙方就本次債權轉讓所出具的包括但不限於備忘、宣告、承諾、公告、通知、須知或其他一切檔案資料。

2。協議各款間效力獨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指令或司法實踐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者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本協議其他任何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性不受影響。

第十二條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舊機動車買賣協議書2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舊機動車買賣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標的內容

車主名稱:__________;號牌號碼__________;廠牌型號__________;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_;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__________。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不含稅費)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買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地點)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日內向買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_%,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再即時剩餘款項。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_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相關證明檔案

包括:

(1)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4)稅訖證明;

(5)車輛年檢證明;

(6)養路費繳費憑證;

(7)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四條 買方權利義務

1、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2、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3、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戶,轉籍手續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賣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反換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六條 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舊機動車買賣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 免責條款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_____種方式,作為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通知:

1、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 協議和條款效力

1.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生效後將取代一切簽訂前合同雙方就本次債權轉讓所出具的包括但不限於備忘、宣告、承諾、公告、通知、須知或其他一切檔案資料。

2.協議各款間效力獨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指令或司法實踐的任何變化,導致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者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本協議其他任何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性不受影響。

第十二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舊機動車買賣協議書3

賣方:

買方: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 年 月。

行駛公里數:萬公里。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是)出租、(/)租賃、(/)非營運、(/)其它。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大寫

買方應於某月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

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後當天內交付車輛及相關檔案,並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車輛過戶時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

相關檔案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費憑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改氣合格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車船使用證、社會集團體會員證、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檔案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某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檔案,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養路費和相關罰款等全部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某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

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檔案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

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買方(章):

時間:

舊機動車買賣協議書4

售車方(甲方代表):

購車方(乙方代表):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簽定本二手車轉讓協議。 甲乙雙方涉及的車輛如下:

廠牌型號: 車牌號碼:

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

該車登記日期:年 月, 檢驗合格期年 月,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元

1.車輛必須過戶,過戶由 方辦理,一切費用均由方承擔。甲方無條件提供過戶所需要的相關證件並協助辦理車輛過戶。

2.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違章和事故,以及所產生法律後果和經濟賠償責任,自乙方提車之前由售車方負責承擔,乙方提車之後由購車方負責承擔。

3. 辦理過戶時如遇發動機號、車架號、相關證件不符導致不能過戶,購乙方有權退車。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和賠償。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章):買方(章):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