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離婚申請書
男方申請
我們自願離婚,並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雙方自願離婚的規定,對有關問題已作出妥善處理,請准予登記,發給《離婚證》。
男方:
姓 名:性 別:民 族:出生日期月
籍 貫:現在地址: 工作單位:文化程度: 職 業: 婚姻狀況:
居民身份證編號: 結 婚 證字號、日期字第號 年 月 日 雙方申請人(簽字、蓋章或按指印)
女方申請
我們自願離婚,並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雙方自願離婚的'規定,對有關問題已作出妥善處理,請准予登記,發給《離婚證》。
女方:
姓 名:性 別:民 族:出生日期月
籍 貫:現在地址: 工作單位:文化程度: 職 業: 婚姻狀況:
居民身份證編號: 結 婚 證字號、日期字第號 年 月 日 雙方申請人(簽字、蓋章或按指印)
家庭財產協議經雙方協議決定如下:
特此宣告,此協議一至兩份,簽字認可具有法律效力,今後雙方決無反悔糾紛財產無權干涉。
備註:今後雙方生死病老與倆個兒子無關,望雙方遵守。
男方簽字認可:
女方簽字認可:
篇二:離婚申請書
申請人:崔學忠,男,漢族,74歲,1941年3月14日生,原籍:山東省海陽縣。現住赤峰市松山區木蘭街穆家營集資樓2號樓4單元443室。退休公務員。
申請人:閆鳳蘭,女,漢族,70歲,1946年2月26日生,原籍赤峰市。現住:赤峰市松山區木蘭街穆家營集資樓2號樓4單元443室。退休工人。
申請事項:離婚
申請理由:申請人協商認為,雙方性格感情不融洽,家庭成員不和睦、不諧和,共同提出自願離婚。現提交《離婚協議》為證。特此申請准予離婚。
申請人簽字(指紋):
2013年月 日
離 婚 協 議
協議人:崔學忠(男方)
閆鳳蘭(女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認為雙方感情性格不融洽,家庭成員不和睦、不諧和,共同提出離婚,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自願離婚;
2、房屋歸屬明確、無爭議,男方與女方結婚前形成的房屋歸個人所有;
3、個人的經濟收入(包括工資、養老金、銀行存款等)歸個人所有;
4、男方自願出錢壹萬伍千元給予女方;
5、雙方無外債和債權收入;
6、雙方無老人贍養;
7、雙方無子女負擔、扶養;
8、傢俱、室內電器、廚房用品男方留用;
9、各自被褥、衣物歸自己。
以上協議條款為雙方意志確定,簽訂後生法律效力,共同遵照執行 。
協議人簽字(指紋):
2013年 月 日
篇三:離婚申請書範文
我們自願離婚,並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雙方自願離婚的規定,對有關問題已作出妥善處理,請准予登記,發給《離婚證》。
姓 名 性 別 民 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籍 貫 現在地址 工作單位 文化程度 職 業 婚姻狀況 居民身份證編 號 結 婚 證字號、日期 字第 號 年 月 日 離婚原因 女子安排 財產處理 其他協議 雙方申請人(簽字、蓋章或按指印) 年 月 日
背面: 審查處理結果 有關單位調解意見 審查處理結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