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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意外保險注意事項

生活經驗 閱讀(1.48W)

天有不測風雲,意外常常在不經意間發生,因此,許多朋友都會購買意外保險。那麼,買意外保險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一起看看吧。

買意外保險注意事項
  買意外保險注意事項

1.首先要了解產品內容進行最佳搭配。意外險包含很多不同的險種以適應被保險人的不同需求。比如針對經常搭乘各種交通工具出行的人群,可以購買交通意外險。對於外出旅遊人士,可以有針對性的挑選旅遊意外險。有必要的話也可以挑選綜合意外險,則無需再考慮購買其他意外險種。

2.其次要熟悉索賠程式以及時獲賠。意外保險的索賠程式有助於受益人順利地獲得賠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後,應首先在規定的期限盡快通知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根據當時當地的交通條件和通訊水平而定。有24小時、三天、七天等規定;報案者可以是被保險人本人,也可以是受益人、投保人、被保險人親屬、被保險人所在單位以及其他人員。報案可以採用口頭、打電話、信函等多種方式。

3.另外,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必須在保險合同中規定的索賠期限內向保險人請求保險金給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後,有時可以立即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如被保險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大多數情況下,被保險人經過一段時間治療後才能確定殘廢程度或確定支出醫療費數額。索賠時間要注意保險合同的規定。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都規定了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期限,只要在此期限內(一般是3個月至1年),就不會失去要求賠償的權利。

還需注意的是,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必須提交保險單、死亡證明或殘廢證明、醫藥費報銷單及喪失勞動能力證明等單證。

4.最後要了解理賠專案、保障範圍和保額。辦理意外醫療理賠時,並不是拿著所有藥費單據找保險公司就能全額報銷的,而是有選擇性的報銷。比如床位費、進口藥品等是否報銷,各家公司規定都不同。家長在為孩子購買兒童意外傷害保險的時候要看清保障範圍,不要認為只要買了意外險,孩子發生了意外就都有了保障。目前兒童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範圍以死亡和傷殘為主,而有的只保死亡。但在險種名稱上卻有可能都稱為意外保險。這一點投保人在投保前就應該看清條款後再決定。根據《保險法》規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勞動能力,且沒有工資收入,因此在確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額時,是按照一個人10年的基本生活標準確定的。多數地區的少兒身故保額不超過5萬元,所以友邦的暢遊旅行意外險規定,60天至17週歲的被保險人只能選擇意外傷害保額不超過5萬元的搭配。而上海、北京、廣州等地少兒身故最高保額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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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險主要種類

個人意外傷害保險

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是指由一個自然人(即投保人)投保,被保險人通常為一人的意外傷害保險。個人意外傷害保險還可以進一步細分如下:

1.按投保動因劃分

根據投保動因的不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自願意外傷害保險和強制意外傷害保險。自願意外傷害保險的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基礎上通過平等協商訂立合同,投保人可以選擇是否投保以及向哪家保險公司投保,保險人也可以選擇是否承保及承保條件。強制意外傷害保險又稱法定意外傷害保險,是指由國家機關通過頒佈法律、法規強制施行的意外傷害保險。凡屬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強制施行範圍內的人,必須投保,無選擇餘地。有的強制意外傷害保險還規定必須由哪家保險公司承保,則該保險公司也必須承保。

2.按保險危險劃分

根據保險危險的不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普通意外傷害保險和特定意外傷害保險。普通意外傷害保險承保在保險期限內發生的各種可保意外傷害,而不是特別限定的某些意外傷害。實務中大多數意外傷害保險屬於此類,比如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等。特定意外傷害保險是承保特定時間、特定地點或特定原因發生的意外傷害的一類業務。比如例如,駕駛員意外傷害保險所承保的危險只限於在駕駛機動車輛中發生的意外傷害。

3.按投保動因劃分

根據投保動因的不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自願意外傷害保險和強制意外傷害保險。自願意外傷害保險的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基礎上通過平等協商訂立合同,投保人可以選擇是否投保以及向哪家保險公司投保,保險人也可以選擇是否承保及承保條件。強制意外傷害保險又稱法定意外傷害保險,是指由國家機關通過頒佈法律、法規強制施行的意外傷害保險。凡屬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強制施行範圍內的人,必須投保,無選擇餘地。有的強制意外傷害保險還規定必須由哪家保險公司承保,則該保險公司也必須承保。

4.按保險期限劃分

根據保險期限的不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極短期意外傷害保險和多年期意外傷害保險。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限為一年,在實務中,這樣的產品佔大部分,比如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和附加意外傷害保險等等。極短期意外傷害保險是保險期限不足一年、往往只有幾天、幾小時甚至更短的意外傷害保險。航空意外傷害保險、公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旅遊保險、游泳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索道遊客意外傷害保險等均屬此類產品。多年期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限超過一年,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辦的太平盛世?長順安全保險就是一款多年期意外傷害保險,但這類產品一般不多。

5.按險種結構劃分

根據險種結構的不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單純意外傷害保險和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單純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一張保單所承保的保險責任僅限於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公司目前開辦的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公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駕駛員意外傷害保險等,均屬單純意外傷害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其他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另一種是意外傷害保險附加其他保險責任。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團體保險是指使用一份總保單向一個團體的多個成員提供人身保險保障的一類保險業務。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是以各種社會團體為投保人,以該團體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員為被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導致死亡、殘疾或產生醫療費用的,保險人按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的意外傷害保險。

因為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率通常取決於被保險人的'職業及其從事的活動,與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和健康狀況關係不大,所以對於從事風險性質相同的工作的團體內眾多成員而言,可以採用相同的保險費率。因此,相比保險費率主要依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和健康狀況而定的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而言,意外傷害保險最適合採用團體方式投保。在實務中,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業務確實佔有相當大的比例。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為一年,期滿可申請續保,保險費率根據投保單位的行業或工作性質來確定。由於是團體投保,能夠有效降低逆選擇和經營成本,通常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的費率要比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的費率低。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責任和給付方式等均與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相同,但保單效力方面有所不同。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中,被保險人一旦脫離投保的團體,保單效力對該被保險人即行終止,投保團體可以為該被保險人辦理退保手續,而保單對其他被保險人仍然有效

巨災保障

巨災保障即為投保人提供巨大自然災害保障的險種。近年來,持續不斷的巨災成為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隱患,災難保障也成為了人壽保險新的關注焦點。目前市場上很多壽險產品都將地震、海嘯、泥石流等巨災涵蓋在保障範圍之內,專門的“巨災險”壽險產品比較罕見,而較常見的是以附加險的形式出現,即針對重大自然災害可能給消費者帶來的重大損失,給予雙重保障。以中德安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產品為例,該公司所有保險產品都承保因地震等自然災害而發生的例如身故、意外傷害、醫療費用等相關風險。並特別推出了3款針對重大自然災害的附加險,為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嘯、颱風、龍捲風、雷擊和暴雪等9種常發的自然災害提供額外的意外傷害保障。不過,類似及核爆炸(核輻射)等情況,不同於自然災害,一般不在壽險公司的承保範圍內。而外出旅行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時所購買的短期意外險,如航空意外險,公交車票中所含意外險等,一般只對旅行或乘坐特定交通工具途中發生的意外負責,對地震等特殊災害是不負擔責任的。但個別設定有地震免責條款的險種,比如健康險,也可以通過購買附加地震險的方式,增加地震保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