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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紅領巾督察小組工作注意事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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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精細學校管理,督促教育學生認真貫徹落實國小生守則及日常行為規範,促進良好校風、班風的形成,建立整潔、衛生、優文明的環境,經研究決定成立白蓮中心國小“紅領巾督察小組”。現就督察小組組成及具體工作規定如下:

國小紅領巾督察小組工作注意事項要求

一、督察組人員組成:監督小組由四、五、六年級部分學生組成,由各班推薦能力強、自覺性高,樂於助人、以身作則的優秀少先隊員或班幹部擔任。週一至週五每天一組,共五組,每組6人(具體分組及名單見附表。

二、督察時間;早上早讀前半小時,中午時間及全天的課餘時間。

三、督察要求:值日隊員早上到校後由值日組長負責召集,組長對每個人當天的工作進行詳細分派。值日隊員必須準時到崗,不得缺崗,有事要及早調好人員,並向組長請假。值崗期間必須佩帶“文明執勤”和紅領巾,穿戴整潔,嚴格要求自己,要在校園內來回走動,及時發現不文明現象和行為,及時制止。

四、督察內容:主要針對不文明現象及行為,如:亂扔果皮、紙屑、食品袋等行為;損壞校內花草樹木行為;亂塗亂畫、亂倒垃圾行為;在樓梯及樓道上追打玩鬧,口出髒話現象;少先隊員不能讓按要求佩帶紅領巾現象;兩操時間不能按要求做操現象等。

五、問題處理:在檢查過程中,遇不聽管教的'同學或難以處理的問題,要做好記錄:具體班級、姓名、行為,及時向大隊輔導員,值日領導或校長反映。

六、表彰及處分:對於工作馬虎,不負責任的隊員,學校將對其進行通報批評,並撤銷其執勤資格。對於態度端正,工作成績突出的隊員,學校將進行表彰,頒發獎狀及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