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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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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1

中級會計師即會計職稱中的中級資格。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範例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具備北京市或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駐京部隊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2

1、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中、高階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⑴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⑵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⑶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2、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⑤取得博士學位。

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判定將按照《關於會計專業技術中高階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工作年限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會[20xx]3號)執行。通知中規定“各地在組織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資格稽核時,應結合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中工作年限資訊、取得規定學歷的時間等對考生進行資格稽核。考生在會計人員資料庫中相關資訊可以作為資格稽核的參考依據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3

一、考試報名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xx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大綱。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4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已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報考高階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頒佈的《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55號)規定的高階會計師專業職務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2.不具備《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學歷、資歷,須符合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高教第三十一個系列(專業)破格申報評審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參評條件的通知》(湘職改字〔1999〕24號)規定的破格條件。

(四)注意事項

1.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專科、本科在校學習和實習時間,計算截止日期為20xx年12月31日(報考當年年底);在職人員考取碩士研究生(提供就業社保證明),學習期間計算工作年限,非在職人員碩士研究生學習期間不計算工作年限。

2.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函授、自考等成人類非全日制後續學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xx年9月12日(考試截止日,此類新報名考生需在9月12日(含)前取得相關學歷)。

3.具體情形按如下規定執行:

(1)報考人員持有學歷均為全日制學歷。取得全日制學歷在前、會計從業資格在後的,應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取得會計從業資格在前、全日制學歷(在職人員取得全日制碩士除外)在後的,應自取得學歷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

(2)報考人員持有學歷既有全日制學歷,也有非全日制學歷的,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應追溯到其最高全日制學歷(在職人員取得全日制碩士除外)及會計從業資格取得時間,且不含其全日制專科、本科在校學習和實習時間。舉例如下:

①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在前、會計從業資格在中、非全日制學歷在後的,應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

②取得會計從業資格在前、最高全日制學歷在中、非全日制學歷在後的,應自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

③取得最高全日制學歷(在職人員取得全日制碩士除外)在前、非全日制學歷在中、會計從業資格在後的,應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之日起計算會計工作年限。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條件5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至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