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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商年檢網上申報系統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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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什麼制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

山西工商年檢網上申報系統介紹

《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制定、公佈和實施,是國務院就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寬進嚴管”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舉措,對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創新政府監管方式、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保障創業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二、《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條例》的核心內容就是建立企業資訊公示制度和企業年度報告制度。

企業資訊公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將其在實施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與企業(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下同)有關的資訊,以及企業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資訊依法向社會公開的活動。

企業年度報告,是指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工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的企業情況,並向社會公示。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工商部門對企業的年度報告不再進行事前審查,而是開展事後抽查。

三、國家工商總局制定了哪些配套規章?

為了配合《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的實施,國家工商總局制定了《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企業公示資訊抽查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資訊公示暫行規定》等五個部門規章,分別對《條例》規定的相關內容和要求作了更加明確和細化的規定。

四、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業年度報告什麼時候開始?

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的規定,2013年度企業年報時間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企業年報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需要報送2013、2014兩個年度報告的企業,應當在成功報送2013年度報告後,才能報送2014年度企業報告。

五、企業通過什麼途徑報送年度報告?

企業報送、公示年度報告必須登入山西省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http://gsxt。)或登入省工商局入口網站(http://www。)點選進入“山西省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按照提示內容填報年度報告即可。與以往年檢不同的是,企業無需提交紙質的年度報告材料,也無需到工商部門加蓋年度報告戳記。【山西】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查詢入口

六、如何辦理企業聯絡員確認手續。

企業聯絡員確認,是非數字證書使用者進行身份認證的唯一方式,是進行網上報送、公示年度報告必要環節。否則,企業無法登入浙江省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進行網上報送、公示年度報告和其他企業資訊。

已有CA數字證書的使用者,可將數字證書為網上身份認證的載體,直接登入年度報告系統,點選數字證書登入頁面進行年度報告填報。對於未使用數字證書的企業,需要事先到登記機關辦理工商聯絡員及其手機號碼的確認手續,公示系統向企業指定的人員的手機發送密碼,企業憑該密碼登入公示系統報送並公示年度報告資訊。

辦理企業聯絡員確認手續的流程如下:(1)登陸山西省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進入“企業聯絡員確認”視窗,線上填寫《企業聯絡員確認通知書》;(2)儲存後列印《通知書》,由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相應欄目簽字、加蓋企業公章(分支機構無公章的,可加蓋隸屬企業公章),並提供企業聯絡員的身份證件影印件。(3)企業直接提交或以掛號(含快遞)郵寄方式向其登記機關寄交《企業聯絡員確認通知書》。(4)登記機關工作人員收到企業直接提交《企業聯絡員確認通知書》的,經與網上資料核對無誤的,當場予以確認。(5)採取郵寄方式的,登記機關收到郵寄《通知書》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對併網上確認操作,操作後系統自動向聯絡員傳送手機簡訊告知確認情況。

七、企業年度報告需要報送哪些內容?

《條例》第十條規定,企業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企業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電子郵箱等資訊;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資訊;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資訊;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資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資訊;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路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資訊;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淨利潤、納稅總額資訊。

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會向企業採集其他資訊:包括商標註冊使用、廣告經營釋出以及部分財務指標等資訊。以上資訊只用於政府決策分析,不向社會公示。

八、企業報送年度報告時還需要提交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嗎?

實施企業年度報告制度後,企業在報送年度報告時無需提交財務審計報告。但其他法律(如公司法)規定,企業(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企業(公司)應當自覺遵守履行該項義務。

九、除年度報告資訊外企業還需要公示哪些資訊?

《條例》第十條規定,企業除報送、公示年報資訊外,還應該公示下列資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資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資訊;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資訊;智慧財產權出質登記資訊;受到行政處罰的資訊;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資訊。上述資訊企業應當自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十、企業發現公示資訊不準確時怎麼辦?

企業發現其公示的資訊不準確的,應當及時更正;但是,企業年度報告公示資訊的更正應當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後的資訊應當同時公示。

企業發現工商行政管理等政府部門公示的資訊不準確的,有權要求該政府部門予以更正。

十一、發現企業公示資訊虛假或有疑問時該如何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企業公示的資訊虛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舉報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予以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告知舉報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依照本條例規定公示的企業資訊有疑問的,可以向政府部門申請查詢,收到查詢申請的政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書面答覆申請人。

十二、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工作何時開展?

根據《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的規定,個體工商戶應當於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2013年度報告,於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報送2014年度報告。

十三、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報送哪些內容?

個體工商戶的年度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資訊; 生產經營資訊; 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路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資訊; 聯絡方式等資訊;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報送的其他資訊。

十四、個體工商戶如何報送年報資訊?

2013年度、2014年度的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採取紙質報告方式,由個體工商戶到核發營業執照的工商機關(下稱登記機關)領取年度報告表或從工商部門網站下載年度報告表,填寫並簽字蓋章後,直接提交或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登記機關。

登記機關接收到紙質報告後,在公示平臺中錄入公示其是否已年度報告情況,不公示具體年報內容。

十五、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工作何時開展?

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和國家工商總局要求,農民專業合作社2014年度報告報送時間為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根據工商總局、農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與相關管理工作的意見》【工商個字〔2013〕199號】的規定,我省已經開展2013年度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工作,還沒有報送的,可登入省工商局網站“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備案”系統,及時申報。

十六、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內容有那些?

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內容包括: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資訊;生產經營資訊;資產狀況資訊;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路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資訊;聯絡方式資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報送的其他資訊。

十七、農民專業合作社如何進行年度報告?

2014年度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報送方式與企業年度報告報送方式相同,參見第五問。

十八、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年度報告還與往常一樣進行嗎?

2013年度的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年度報告工作仍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584 號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的要求執行,即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在年度報告時提交的紙質報告及其它材料的要求與往年相同,提交審計報告的要求不變。

十九、哪些情形會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根據《條例》和《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一是未按照《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二是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責令的期限內公示有關企業資訊的;三是公示企業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四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絡的。

二十、哪些情形會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錄?

按照《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滿3年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二十一、上市公司完成公示資訊後還需要披露上市公司資訊嗎?

《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依照本條例規定公示資訊,不免除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示資訊的義務。

二十二、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報送年度報告會有什麼後果?

根據《條例》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的規定,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未在6月30日前報送年度報告並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當年年度報告公示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做出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二十三、個體戶不報送年度報告會有什麼後果?

按照《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當年年度報告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並於本年度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

二十四、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後,如何消除這一狀態?

根據《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的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自列入之日起3年內依照《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可以向作出列入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除經營異常名錄。因未年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並公示後,申請移除經營異常名錄。

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企業自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之日起滿5年未再發生未年報、未公示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等情形的,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移出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二十五、個體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如何消除這一狀態?

個體工商戶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可以在更正違法行為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恢復其正常記載狀態。

農民專業合作社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可以在更正違法行為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除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二十六、如何確定企業公示資訊抽查物件?

根據《企業公示資訊抽查暫行辦法》的規定,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公平規範的要求,根據企業註冊號等隨機搖號,抽取轄區內不少於3%的企業,確定抽查企業名單,組織對企業公示資訊的情況進行檢查。

除了隨機抽查之外,工商部門通過監管發現或經群眾舉報,可以對企業年度報告和公示資訊情況進行檢查。

二十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抽查企業公示資訊可以採取的方式有哪些?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抽查企業公示的資訊,可以採取書面檢查、實地核查、網路監測等方式。抽查中可以委託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開展審計、驗資、諮詢等相關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門作出的檢查、核查結果或者專業機構作出的專業結論。

二十八、抽查企業公示資訊時,被抽查企業應如何配合?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開展檢查,企業應當配合,接受詢問調查,如實反映情況,並根據檢查需要,提供會計資料、審計報告、行政許可證明、行政處罰決定書、場所使用證明等相關材料。

企業不予配合情節嚴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公示。

二十九、企業未如期申報年度報告會有什麼後果?

企業未依照《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的規定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當年年度報告公示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予以公示。

三十、企業未及時公示其他資訊會如何處理?

企業未依照《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書面責令其在10日內履行公示義務。企業未在責令的期限內公示資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責令的期限屆滿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予以公示。

三十一、企業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會如何處理?

企業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開展抽查或者根據舉報進行核查,如查實企業存在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行為的,自查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以提示風險,同時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方面將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三十二、企業應如何適應資訊公示的要求?

實行企業資訊公示制度後,企業要勇於公開、積極公示年報資訊和其他資訊,積極投身到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滾滾洪流,把浙江省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作為企業誠信的宣傳平臺,強化信用約束,促進誠信自律。相信廣大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都能做一個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的經營主體,並分享到誠信社會所帶來的巨大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