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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分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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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房地產分銷協議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

規、規章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開發的專案進行銷售代理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宜

1、擬委託進行銷售代理服務的房屋位於 ,性質為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專案進行銷售代理服務的房屋面積最終以房地產測繪機構的測量面積為準)。

2、服務內容:乙方負責尋找、蒐集、挖掘潛在購買客戶,

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二、銷售代理服務期限

本協議委託服務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若協議到期,甲乙雙方同意繼續合作,則重新簽訂協議,若不同意繼續合作,則協議自動終止。

三、銷售代理費

1、取費標準

代理費標準:成交合同額的2%

2、支付條件

甲方與購買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客戶支付全部購房款,併到達甲方賬戶後,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 日前確認乙方上月滿足支付條件的房源明細,並於確認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相應銷售代理費,乙方收到代理費時應向甲方開具正規全額發票。

4、因客戶對預售/銷售合同違約而沒收的定金,歸甲方支配,與乙方無關。

5、在委託期滿後,甲方與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成交的,不視作乙方的代理任務,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

四、客戶確認

1、客戶首次到訪必須由乙方人員通過乙方的渠道帶到現場,經確認是首次到訪客戶後,填寫《團購看房單》。電話預約無效。

2、客戶的確認以填寫《團購看房單》的形式進行確認,由客戶、乙方現場渠道人員、甲方授權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此單一式三聯,作為甲乙雙方核對確認客戶的依據及客戶享受團購優惠的憑證。代理商發生客戶重疊的,以《團購看房單》作為判別客戶歸屬的唯一依據。

3、乙方介紹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付清全款當天,甲方將根據客戶確認記錄與乙方簽署《成交確認單》,以確定客戶成交的事實。

甲方授權負責人:;電話號碼: ;

乙方現場渠道人員: ;電話號碼: 。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專案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戶購買房屋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由甲方負責。

2、甲方負責提供專案的宣傳資料電子版。

3、甲方負責將專案資訊及時傳送給乙方,如果專案進行價格調整或組織活動,及時通知乙方,以保證對客戶統一口徑和對已有客戶的維護。

4、甲方組織大型活動, 提前通知乙方進行提前預熱和客戶積累,保證活動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5、甲方負責與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其它收取購房定金、房款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

6、對乙方的營銷諮詢服務工作,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接洽,提供看房便利。

7、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通過自己的渠道對甲方專案進行宣傳,主要通過 等形式進行推廣。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須配合甲方對乙方客戶發放專案宣傳資料。

3、在委託期內,乙方應制訂詳細的服務計劃,提供甲方,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情況。

4、乙方可邀請其客戶參加甲方組織的客戶活動,並配合甲方進行客戶邀請。

5、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對外報價,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變更房屋價格,乙方擅自變更的,變更行為無效,且乙方應賠償客戶損失和甲方遭受的損失,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當期應結算的代理費用。

6、乙方不得擅自對客戶進行相關的承諾,也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與本代理事項無關的活動和宣傳。乙方無權收取客戶

任何費用,如因乙方私自收取客戶費用產生的任何投訴,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當期應結算的代理費用。

7、乙方客戶在購房後,如出現退房等情況時,乙方應當將所退房屋已收取的代理費退還甲方,甲方也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8、乙方應當積極開展銷售代理業務,隨時應甲方之查詢要求,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9、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本合同約定進行銷售代理服務工作,不得過度誇大、隱瞞或承諾該房地產的相關資訊,如因乙方過度誇大、隱瞞或承諾該房地產的相關資訊產生的任何客戶投訴,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當期應結算的代理費用。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連續六個月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費的,甲方應按應付款的%向乙方賠償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銷售代理任務指標,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客戶的投訴或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且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結算的代理費用。不足以彌補客戶或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八、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