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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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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急需的四類法律人才 第一類:熟悉涉外法律方面的人才。擅長民法、商法、經濟法的人才可以考慮這些發展的方向:WTO法律人才、涉外律師。據司-法-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國WTO法律人才相當缺乏。在全國十幾萬名律師中,能辦涉外事務的不過2000多人,能夠熟練用外語參與談判、簽訂合同的律師僅有二三百人,而且有一大半都集中在北京等大城市。第二類:擅長房地產方面法律的人才,這些人才除了要熟知關於房地產的法律法規,最好還要了解關於房地產方面的技術知識。像房地產按揭工作等。第三類:側重金融方面的人才。包括保險、投資、國有資產、期貨、證券等方面的律師、代理人,這些人不但要通曉一般法律理論知識,而且還要對各專業法律領域有深入的瞭解,包括公司法、稅法、收購與兼併、資產重組、銀行、證券等方面的法律。最好還有政府頒發的代理人資格、國有資產產權界定資格、證券律師資格等專業資格。這些具有專業特長的律師能確保向不同行業的客戶提供針對性強、質量高、富有效率的專家服務,同時也降低了客戶為獲取法律服務所支付的費用。第四類:熟悉智慧財產權法的律師,除了掌握有關智慧財產權法的基礎理論外,還要關注國際上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最新發展情況。智慧財產權近年來不論在國內還是在國際上都有新發展,而且還在不斷增加完善,所以必須跟得上發展。

法律碩士就業

十年內法律碩士畢業研究生仍是緊缺人才 作為唯一一個全國範圍內明令不準本專業報考的研究生專業,跨專業考研的典型代表就是法律碩士,它吸引好多非法律專業的考生,不管是理工科還是人文科紛紛投報,正如去趕一場盛宴,雖然座位有限且競爭激烈,但是大江南北個個考生摩拳擦掌苦學法律,好不快意。為什麼這麼多人去考法律碩士呢,用我們懊娣治瞿專業分類,法律碩士可歸為既是精神滿足型又是物質實現型的專業,它是一門可以滿足申張正義、為社會弱勢群體代言的精神需求,又可以得到豐厚物質回報的'專業。另外法律碩士沒有法學本科專業的學生競爭,又是全國一張卷,突現公平競爭,這些因素也正是考生報考的主要原因。作為一門專業碩士---我國的法律碩士是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專業。由於種種原因我國法律專才非常缺乏,在現在的政法系統和社會上法律服務隊伍都急需法律高素質人才來補充。1996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八所院校首批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當時該類法律碩士是允許法學專業考生報考的。這時候就隱含了一系列問題:比如這類法律人才專業口徑過窄、人才規格單一,加上招生方法及培養模式均不適於高層次的複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難以滿足現代化建設特別是政法隊伍建設的迫切需要等等。矛盾出現後,我國開始需求新的法律碩士培養模式,在參考了美國的法律碩士培養模式後,開始對法律碩士教育模式開始改革,從2000年開始,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並只招收非法學專業考生,並且根據中國的國情允許同等學歷的考生報考。這項舉措被很多法律界人士稱為我國法律教育史上的重大改革,有著深遠的意義。在這裡我們認為我國社會的進步、法治建設的發展都是需要多專業背景的法律碩士來發揮重要作用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滿足社會對高階法律人才的需求,才能培養出有特定專業背景的高層次、寬基礎的應用型、複合型法律人才。 法律碩士畢業生廣闊的就業前景正在吸引越來越多跨專業的考生報考,報考法律碩士不分專業,面更廣,同時具有法學專業不具有的優勢,所以說法碩是 1+1 > 2 。就法律碩士畢業後的就業走向來說,法律碩士畢業後主要從事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公共事物、經濟管理等實際工作。對於廣大有在志於法律事業而非法律專業考生來說,考取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是在高起點上直接從事法律工作或進一步深造的最佳選擇。我國的法律碩士培養方式是參考美國的法律碩士培養模式來的,對於這項新的教育改革,給原有專業不理想的考生提供了一個重新選擇發展方向的機會,也給未學過法律而欲想從事法律事業的有志者創造了一個提高層次、實踐理論的機遇和捷徑。法律碩士畢業生因掌握了兩個不同專業知識,是複合型高階人才,現在法律碩士畢業生就業可以說是供不應求,全國各公、檢、法等政法部門和國家機關和社會的法律服務機構每年都需要這類大量人才。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說: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和人民法律意識的增強,對執法人員的要求也相應提高。特別是中國加入WTO之後,面臨著對國際新規則的理解、對新出現問題的解決這些外在的壓力。作為保證司法公正的主體和源頭,引進人才是提高政法機關素質的一個手段。而據我國社會學專家預測,在十年內法律碩士畢業研究生仍是緊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