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工作計劃>

高三下學期地理計劃

工作計劃 閱讀(3.26W)

一、教學目標:

高三下學期地理計劃

本學期是至關重要的一個學期,關係到2017年大學聯考的成敗,關係到本屆畢業生的前途,所以本學期教學工作絕不能懈怠,必須盡全力保質保量完成,確保2017屆大學聯考圓滿成功。為此特制定本期工作計劃。

二、指導思想:

以2017年大學聯考說明地理科考試大綱為依據,以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地理思維能力為核心,全面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強學法指導,以“專題複習”、“專題訓練”和“專題測試和綜合測試結合”為主,重在抓知識間的聯絡,實現對地理主幹知識的鞏固、完善,對學科思維能力的提升、發展。

二、教學內容分析:

高三地理教學內容的安排,要符合中學教學計劃的要求,注意地理知識本身的科學性和系統性,由淺入深,由易到難,從感性到理性,循序漸進,符合學生的認識規律,並且要照顧到同其他學科的配合。 國中地理的內容,主要是地球、地圖的初步知識,中國地理和世界地理的基礎知識。高一必修課以系統地理知識為基本內容,以人地關係為線索,闡明地球的宇宙環境,構成地理環境的大氣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以及資源、能源、農業、工業、人口、城市、人類與環境的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使學生了解和認識地理環境的基本面貌和特徵;人類應如何合理利用環境和保護環境,趨利避害,使地理環境向著更有利於人類生活和生產的方向發展。高二地理主要介紹部分

人文地理基礎知識,如人口地理、城市形態和地域結構、文化地理、旅遊地理及政治地理等內容。高三地理選修課是在高一系統地理的基礎上,著重講授環境保護和海洋地理的相關內容,國中和高中地理必修三以區域地理知識為基本內容,有利於學生樹立區域可持續發展的觀念。

三、主要措施

1、加強教研,備課組幾位教師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多進行集中研討。

2、細心輔導學生,認真講評試卷,強化學生的解題能力。

3、分工協作,整合地理知識。

4、注重大學聯考資訊,注重研究考綱。

高三下學期地理計劃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新課程改革理念為指導,以《2017年地理大學聯考考試說明》為抓手,以“兩效”為重點,按照學校的要求,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在狠抓學生地理基礎知識的同時,提高學生的地理基本技能,做到關注每一位學生,重視每一堂課,用好每一分鐘,發展每一位學生。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方針,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宗旨,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二、複習備考策略

1.加強研究,提高複習備考的針對性

(1)集體研究近3年的地理大學聯考的特點和命題趨勢;

(2)重點分析近2兩年的地理大學聯考試題對地理複習備考的啟示;

(3)研究2017年地理考試說明,把握好複習的方向,提高複習備考的效率;

(4)研究學情、學法和教法,做到因材施教、因人施教,提高複習備考的有效性。研究學情,既需要了解學生在不同的學習內容上、不同的學習階段中,知識上存在的疑點和難點、能力上存在的弱點和缺失、心理上存在的困惑和障礙。

2.周密安排,注重複習備考的計劃性

(1)總體目標

強調基礎知識重點化、重點知識考點化;要求學生對學科內容能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融會貫通和舉一反三,以不變的知識點應付多變的題型和能力考查

(2)階段目標

第一輪複習3月中旬前結束,形式為章節單元複習,注重雙基,查漏補缺,徹底清除知識結構中理解上的障礙,使知識系統化。

第二輪複習從3中旬月到5月中旬,形式為專題複習,根據大學聯考的重點、熱點內容,打破教材的章節順序,按知識的相對獨立性和內在聯絡劃分專題,深刻理解重點,突破難點,把握知識結構內部之間的聯絡,培養分析地理事物的發展規律和內在聯絡的能力,提高綜合能力。 第三輪複習從5月中旬到5月底,形式為衝刺複習,檢視已做試卷中的錯題,抓住主幹知識,重視地圖,關注熱點和焦點,講析解題思路和答題技巧,提高應試能力。

三、主要工作

1、 集體備課 堅持每週四第七節集體備課,共同探討本週備課內容、重點、難點、教學目的、教法以及學法指導,對於備課中發現的問題集體討論,形成濃厚的教研氛圍。

2、 研究教法 在教學工作中,及時總結自己的經驗教訓,不斷改進自己的教學方法,以利於今後教學。

3、 教給學法 要在課堂教學中逐漸滲透學習方法,使學生逐步養成自學能力。

高三下學期地理計劃 [篇3]

一、 教學指導思想

高三地理教學要面向大學聯考,在實現教學目標和完成教學要求的過程中,要把握高中畢業合格標準的水平考試與選拔性考試的區別和聯絡。要以培養能力為主導,考察學生所學課程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運用這些基礎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要求學生在理解的基礎上牢固地掌握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對所學課程內容能夠融會貫通,能夠做到理論聯絡實際,用所學是知識解決身邊的地理現象,學以至用。

《高三下學期地理計劃》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餘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檢視。